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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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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从事中成药品、化学制剂药品、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产品及其功能或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止咳宝片、感冒灵颗粒、血塞通分散片、银杏叶分散片、益心舒颗粒、铝碳酸镁咀嚼片、枫蓼肠胃康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皮肤病血毒丸、小儿咳喘灵颗粒、金匮肾气片、降糖舒丸等。主要产品的功能或用途如下表:

(3)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体系,具体如下:

①采购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供需情况及公司生产能力,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保证物料及时供应。公司物料的采购实行经济批量进货,同时严格要求供货质量,控制采购成本,进而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②生产方面:公司以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为目的,通过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实现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集约化,确保生产的药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③销售方面:报告期,公司的营销模式主要为经销商模式。其中:①中成药和化学药制剂方面,属于OTC药物的品种,主要通过经销商进入药店和诊所,同时逐步提高对大中型连锁药店、基层诊疗等终端的销售比重;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和处方药物的品种,通过经销商配送进入医院、诊所等。②化学原料药及化工产品方面,部分直接销售到终端客户(生产厂家),部分通过经销商销售。未来,公司将由经销商模式逐步转向经销和公司直接到零售终端的销售模式,提高营销渠道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

④研发方面:公司一贯重视对研发的投入,视研发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近年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开展技术创新、难题攻关等技术开发活动,并积极加强与院校、研究单位等的密切合作,先后完成了多项技术研究及开发工作,部分研究开发成果已在项目中得到应用,部分已申报且获得了国家专利;同时,为了提升公司药品制造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与相关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开展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有头孢氨苄胶囊、蒙脱石散、头孢拉定胶囊、磺胺嘧啶片、阿莫西林胶囊、盐酸克林霉素、甲硝唑片、吡嗪酰胺片、复方磺胺甲噁唑片、替硝唑片、卡托普利片、盐酸乙胺丁醇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铝碳酸镁咀嚼片14个产品通过了一致性评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31项、外观设计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

(4)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核心产品止咳宝片有一百多年历史,在清代末期就享有盛誉,具有“宣肺祛痰、止咳平喘”之功效。经临床总结有三大特点:一是对各类型的慢性咳嗽有显著效果,对止咳、化痰、平喘疗效十分明显,临控+显效率为73%,总有效率为93%;二是毒副作用低,疗程短、见效快、服药方便;三是对虚寒型和痰湿型咳喘治疗效果最好,总有效率分别是100%及95%。

止咳宝片属于中成药止咳化痰类药品,市场占有率近年来在中成药止咳化痰类产品中稳中有升,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米内网数据库的统计数据,公司的止咳宝片连续多年位列止咳类口服药前五大品牌。同时,公司已启动皮肤病血毒丸的临床试验,公司将通过核心品种的临床研究或真实世界研究,推动公司特色中药品种(含止咳宝片、皮肤病血毒丸、降糖舒丸等)成长为中药大品种,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抗风险能力。

(5)主要的业绩情况

2022年度,公司调整了营销策略和方案,加大了市场开拓和促销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特别是公司核心产品止咳宝片等相关药品销售恢复较好,在营业收入显著增长的同时,为公司带来了较好的经营业绩。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657.09万元,同比增长16.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20.41万元,同比增长40.41%的经营业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了《2017年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特一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上述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集团综合授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8亿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由公司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协议签署为准,具体融资需求及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启用银行授信时间、使用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汇票承兑、国内信用证等)、融资方式(包括信用融资、资产及股权等抵押融资及质押融资等)、单次使用授信的具体金额及费用等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求与各商业银行协商确定并执行。

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长兴路11号(综合仓库)6号楼一楼R-61-8203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注册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环保设备、仪表仪器设备、检测检验仪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洗涤用品、消毒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护肤用品、日用百货、办公设备、文体用品、家具、包装材料、电线电缆、食用农产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商品信息咨询;医药企业管理策划;物业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的搬运、装卸、运输、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3日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特一海力的资产总额为87,831.52万元,负债总额为81,394.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437.43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49,91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3.59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2、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永桂工业开发区海力路9号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保健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生物农药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0日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海力制药的资产总额为18,530.75万元,负债总额为5,585.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945.0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16,618.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29.37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贷款利率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2,8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部分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 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6名(其中许松青、卢北京、曹艳铭、李桂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00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0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0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0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78,204,104.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66,683.00元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174,437,421.28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38,924,757.5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金额为575,915,220.47元,其中股本溢价为572,600,857.46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现状,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1-12月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已经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该报告拟于2023年4月26日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0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0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0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研发经费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00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0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0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00审议通过《关于建立〈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5.0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现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2: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5月12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9200,信函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少华、李珊珊

联系电话:0750-5627588

联系传真:0750-5627000

联系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2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28”。

2、投票简称为“特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13:30在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均为现场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议案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议案七《关于2023年研发经费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议案八《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议案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习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壁坚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习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壁坚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