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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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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3-015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13,628,1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 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天然气输配、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目前业务已覆盖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克州阿合奇县、喀什地区巴楚县及甘肃省部分区域。公司拥有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及经营天然气销售业务的相关资质。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目前无境外资产。

公司主营业务的产品及用途列示于下表。

2. 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气源来自中石油,目前母公司分别由公司自建的长输管道和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环塔管线)供气,两条管道互补的模式,为用户的稳定用气提供了支撑。甘肃子公司由西气东输二线供气。

公司天然气以管道输送方式为主、车载方式(CNG)为辅进行运输配送。

公司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中石油)采购天然气,利用长输管道和CNG管束车将天然气输送至城市、县城、乡镇门站及加气站,并销售给终端客户。其中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的非车用气和喀什地区巴楚县为管道供气模式,其他区域为CNG供气模式。

(2)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天然气用户向公司及各分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公司根据工程量编制工程预算,与用户协商一致签订《天然气入户委托安装合同》,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交付用户使用。

3.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天然气销售业务

天然气销售的利润水平由三个因素决定:天然气销售量、天然气采购价和天然气售出价。

天然气销售量由下游需求决定。

天然气采购价目前由国家政策调控管制,但已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目前天然气采用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天然气销售价由地方政府管制。城市管道燃气属于公用事业行业,政府物价主管部门会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成本、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产品价格进行一定程度的管制。因此,燃气行业具有单位毛利水平稳定、波动小的特征,主要依靠销售量的增长来实现规模效应,推动行业整体利润水平稳步提升。

(2)入户安装业务

入户安装属于工程费用,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以往年度入户安装费用由公司与用户在依据工程定额编制的预算基础上协商确定。利润水平主要受入户工程材料价格、安装人工费用和用户对预算的接受能力等因素的影响。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9〕451号)文件要求,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这一政策实施以后,将会导致公司入户安装业务的毛利率降低。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53,140万元(总计13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860,160.00元(不含利息)。

(二)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2021年12月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测试,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总额为31,418.89 万元。(公告编号:2022-021)

(三)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1号,2021年4号),因此受到中小投资者索赔,公司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诉讼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和处理了投资者的诉求,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权利。

上述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审慎研判,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3-01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2.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3】

第1013号),2022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7,957,839.83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23,632,226.51元,合并报表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2,181,754.85元。

鉴于公司2022年盈利状况,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2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2,426,88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798,695股后的413,628,185股为基数,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6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24,817,691.10 元,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其分配的时机符合公司现金流规划,满足分红条件和有关最低分红比例的规定,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符合分红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如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在2022年度派发每股红利不变的情况下,方案将相应调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今后的持续经营状况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其他说明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五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3-01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该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 15 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 15 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税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修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3-013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现场参会的分别是沈学锋先生、丁卫芝女、胡伟业先生,远程通讯方式参会的是杜刚先生、张鹏华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杜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详见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专项说明》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丁卫芝女士,胡伟业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 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公司2023年一季度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3年5月 2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3-019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由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开,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于2023年 5 月 2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

2. 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23 年4月7日,2023 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全体股东查阅。

3. 以上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项为特别决议案,审议的第 2 项至第 7 项为普通决议案,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4. 公司独立董事丁卫芝女士、胡伟业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证明材料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在2023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14:00前传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指定电子邮箱(002700@hytrq.com)。来信请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43000(信封请注明“新疆浩源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 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10:00-14:00。

3. 现场登记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 晖、翟新超 联系电话:0997-2530396

传 真:0997-2530396 电子邮箱:002700@hytrq.com

出席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00”,投票简称为“浩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并了解本次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会议投票行使的原则、目的以及会议审议等事项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

2023年 月 日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3-01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12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为禹晓伟先生、马哲先生和廖芳珍女士。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禹晓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 对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详见2023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专项说明》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编制了《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后, 对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 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