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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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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9版)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东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确保监事会规范和审慎、科学决策。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强化内控管理,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全体监事忠实、勤勉地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淮永进先生所作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2 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监事会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2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公司结合2023 年度经营目标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燕东微属于集成电路制造行业,2023年重点产业化项目12英寸晶圆生产线仍处于建设期,同时将进一步优化8英寸晶圆生产线资源配置,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预计2023年资本支出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鉴于2023年公司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经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监事元巍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承担情况,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议案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272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丛存,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10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邱凌凌,2022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郭任刚,2006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费按照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6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相关信息审阅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以及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5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79,865,617.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98元。截至2022年12月1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953,446,261.66元,扣除发行费用196,932,884.69元,募集资金净额3,756,513,376.97元。

截止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87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有序进行,各项支出均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垫付,尚未从募投资金中置换和支取。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67,087,056.5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多个募集资金账户的原因为分别存放投资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2月15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中信建投与全资子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在银行对公营业时间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累计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书面形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商业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 燕东微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燕东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管规范,实际情况与承诺相一致,信息披露及时,其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制度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及平等自愿原则做出,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东微”)于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保成、王海鹏,关联监事元巍,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3,921 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4月8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2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2 号

主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北京亦庄国际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亦庄国际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洁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9月7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301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301

主营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企业管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配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屹唐半导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屹唐半导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谢妹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8年9月13日

住所:香港铜锣湾希慎道 33 号利园一期 19 楼 1903 室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香港

主营业务:主要承担销售职能。

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北京光电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北京光电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电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芯连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4月26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万红西街2号5号楼一层1029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万红西街2号5号楼一层1029

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里、资产管理等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投资委员会委员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原材料及设备采购、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及资产租赁等内容,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一般商业条款,按照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本次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及平等自愿原则做出,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16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院3号楼3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6日

至2023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登载《燕东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6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010-50973019

传真:010-50973016

邮箱:bso@ydme.com

联系人:霍凤祥、赵昱琛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2年度半导体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15:30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参与了由上交所主办的2022年度半导体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视频和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15:30

(二)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三)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 2023 年5月10日(星期三)16:00 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谢小明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霍凤祥先生

公司财务总监:徐涛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韩郑生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霍凤祥、赵昱琛

电话:010-50973019

邮箱:bso@ydme.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之日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是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等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62,125,789.6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44,940,989.63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4,222,773.87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是一家集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三十余年的积累,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知名的集成电路及分立器件制造和系统方案提供商。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与方案板块主要采用IDM经营模式,即自身体系内包含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中全部或主要业务环节,并通过经营上述环节最终为客户提供具体的产品与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分立器件及模拟集成电路、特种集成电路及器件;制造与服务板块业务主要是公司接受其他半导体企业委托,提供晶圆制造或封装测试环节的专业化服务。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2,125,789.66元,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28,911,430.61元。

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总投资75亿元建设12英寸晶圆生产线项目,预计于2025年7月项目达产,截止目前本项目正处于建设期,资金投入较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仍处于12英寸晶圆生产线项目建设期,2023年资金投入较大,结合公司经营计划,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进行重点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同时进一步优化8英寸晶圆生产线资源配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2023年公司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分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鉴于2023年公司资金投入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形式的分配)。全体监事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