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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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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了《大千生态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

总经理:许峰

董事会秘书:蒋琨

财务总监:王正安

独立董事:周萍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8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至5月17日(星期三)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dq-ec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3751401

邮箱:stock@dq-ec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8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3年1-3月,公司及子公司新中标项目5项,金额为人民币2,289,300.39元。新中标项目中,生态建设项目4项,设计服务项目1项。

2023年1-3月,公司及子公司新签订项目合同6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8,661,196.39元。新签项目合同中,生态建设项目5项,设计服务项目1项。

(二)本年累计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中标项目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289,300.39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6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8,661,196.39元,均在执行过程中,不存在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5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职及补选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汤跃彬先生和公司副总裁孔瑞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汤跃彬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故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孔瑞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汤跃彬先生、孔瑞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汤跃彬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孔瑞林先生辞职系因个人工作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产生影响。

公司及董事会对汤跃彬先生及孔瑞林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事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公司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肖金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时补选肖金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以上提名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董事候选人肖金和先生的工作履历,结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其具备出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肖金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肖金和先生简历如下: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铜陵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2,620,00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2020年6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12月13日,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41,385,548.49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亿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5,837,486.32元,其中包含账户利息收入8,035,114.09元,并支付手续费4,073.6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09)。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200万元(含21,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已到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可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且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与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在必要时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郭澳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4

注册会计师人数:407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3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9,235.55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53,832.61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5,911.85元

上年度(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940.8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56.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负责合伙人):张军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玉勤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为1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霆先生,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复核上市公司6家,签署挂牌公司5家,复核挂牌公司6家。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85万元,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上接3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