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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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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9版)

●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1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1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162,827,815.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6,362,18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9,636.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87,160.88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1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1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1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1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770,351.9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1,783,509.42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0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32,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4,80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上海辖区

上市公司年报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sbt-s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公司将参加“2023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周宏建 先生

独立董事:杨晓伟 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孙凯 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0日下午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sbt-s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电话:021-34668757

邮箱:ir@sbt-sh.com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的标准执行。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任职岗位、责任、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上述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六)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确认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1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1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1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162,827,815.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6,362,18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选择产品/业务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1.1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19.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6,282.7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9,636.2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6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772.1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95.7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5,919.04万元。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置换的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459.1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9月20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川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江川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平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金平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闵行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徐家汇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市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杨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徐汇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锡骄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骄成”)和海通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闵行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6日,本公司和海通证券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不符由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772.1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7.88万元。置换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专字[2022]200Z0551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置换的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459.19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022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明细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骄成增资人民币23,761.77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00Z0174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骄成超声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骄成超声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骄成超声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00Z0174号)。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2:

2022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飞,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荣亿精密、维宏股份、八方股份、富春染织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卫春丽,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维宏股份、骄成超声、嘉乐威和天跃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席宇婷,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强,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中泰证券、立中集团、百合股份、隆华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飞、签字注册会计师卫春丽、席宇婷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强因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PO审计项目,于2022年7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3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经审查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此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其他日常经营所需的各类银行业务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的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授信相关的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