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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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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7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血液制品行业。血液制品是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属于国家重要战略性储备物资。

(一)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血液制品生产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经过多年的发展和规范,截至2022年,正常经营的血液制品企业数量不足30家,2022年采浆量约一万吨,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三大类14个品种。国外方面,主要以CSL、Baxalta、Grifols等几家大型血液制品企业为代表,2022年采浆量六万余吨,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微量蛋白等20多个品种。规模前五位的血液制品企业市场份额占比超过80%。相较于国外,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采浆规模、血浆综合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均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行业特点

1.政策监管严。2001年起,国家不再批准设立新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同时制定并更新完善了配套法规,从单采血浆站设置、血浆采集、产品生产、产品销售、临床试验、产品研发等方面做了细致规定,相关政策要求越来越严格。

报告期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单采血浆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及《单采血浆站技术操作规程(2022年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了单采血浆站原料血浆采集管理、单采血浆站实验室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单采血浆站原料血浆采集技术规范化水平,保障血浆质量和献浆者健康。上述相关文件的修订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单采血浆站规范化管理及血浆采集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药监局发布了《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监督管理,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意识。

2.产品周期长。一是生产周期长。为保障血液制品的安全性,我国对血液制品原料血浆实施检疫期管理和批签发制度。采集的原料血浆经过检疫期后,在对献浆员的血浆样本再次进行病毒检测并合格的情况下,才可将原料血浆投入生产。从原料血浆采集到生产出的产品经过批签发上市销售,时间跨度一般为6一8个月,生产周期较长;二是研发周期长。血液制品从开始研发到能够上市销售大致须要经过临床前研究、注册临床、临床试验、上市许可申请(NDA)等环节,一般需耗时数年,且须配备高素质研发团队并配套投入大量专业化设施,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水平和研发管理水平要求较高。

3.原料血浆稀缺。血液制品的原材料是健康人的血浆,采浆量直接制约着血液制品企业的生产规模。国际上血液制品生产用的原料血浆通常分为回收血浆和单采血浆。回收血浆主要是医院将全血中的血细胞提取后剩余的血浆;单采血浆则是通过单采血浆技术从人体内采集的血浆。在我国,回收血浆不能用于血液制品的生产,原料血浆只能通过单采血浆技术采集。同时,相比国外,我国对于献浆者的地域、年龄、献浆频率及单次献浆量等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原料血浆是一种稀缺性资源。

4.市场空间大。(1)根据市场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我国2022年血液制品市场规模400亿元左右,全球血液制品市场规模有望在2027年突破477亿美元,市场空间巨大;(2)随着我国经济水平、医疗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凸显,我国血液制品的人均需求量将有较大增长;(3)我国目前只允许进口人血白蛋白、重组凝血因子类产品。其中,进口人血白蛋白市场占比超过60%,人血白蛋白国产替代空间大;(4)国外血液制品巨头能够生产20多种产品,我国目前主要血液制品企业能生产7种至14种产品。未来随着国内生产工艺、研发技术等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血液制品行业产品种类有望增加。

(三)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总需求和人均使用量持续增长,产品结构不断优化。血液制品被广泛用于诊断、治疗或被动免疫预防,在很多疾病临床治疗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国际血液制品市场以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产品为主,我国以人血白蛋白和免疫球蛋白为主。此外,相比欧美发达国家,我国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凝血因子Ⅷ等的人均用量均较低。随着经济的发展、临床用药的普及和医生、患者对血液制品认识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愈发明显,我国血液制品总需求和人均使用量也将实现持续较大增长。同时,血液制品产品结构也将随着适应症的拓展而不断优化。

2.强化技术研发,注重提高血浆综合利用率。目前已知血液中有150余种蛋白和因子,国外领先血液制品企业能够生产的品种数量远多于国内。原料血浆的稀缺性要求血液制品企业更加注重技术研发,持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的收率和质量,从而提高血浆综合利用率和吨浆收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3.行业整合持续,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国际血液制品行业在21世纪初开始出现大规模的行业整合,截至目前仅剩大约20家企业(不含我国市场)。其中前五位的血液制品企业占据全球绝大多数市场份额,行业高度集中。我国血液制品行业经过近年来的并购整合,形成了以多家千吨级企业为代表的竞争格局,相比国际市场,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集中度仍然偏低。未来具备卓越的品牌优势、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科学高效的浆站运营模式及前沿技术平台的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在并购整合、浆源拓展方面具备先发优势,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四)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最早通过国家GMP认证的企业之一,目前拥有9个单采血浆站。公司浆站运营管理能力强,浆站平均采浆量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平果浆站采浆量近来年保持稳步增长,位居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克服了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部分浆站短期停采等不利因素,全年采浆量467吨,同比增长4.43%。公司目前拥有人血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3大类,9个品种,21种规格的产品,是行业中血浆综合利用率较高的企业。

2022年,公司与白俄罗斯有关政府机构达成人血白蛋白和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生产许可及技术转移服务相关合作协议,是国内首个实现血液制品技术输出的企业。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技术研发和品牌优势,以技术输出带动产品出口,持续开拓国际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审议,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工作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亿元,每股收益0.5178元。2023年营业收入预计10.34亿元,利润总额预计2.4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以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依据公司整体资金计划,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建设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等9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100,000万元,最终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与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莉刚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洪洁辉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综合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中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3 年5月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7:00),建议采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邮箱:zhengquanbu@szwg.com;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人:洪洁辉

联系电话:0755-27402880

联系电子邮箱:zhengquanbu@szw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0”,投票简称为“卫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玉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审议,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认可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同意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耿鹏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依据公司整体资金计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并能有效得到执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76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2,700万股,共募集资金67,797.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501.30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2,295.7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3000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014.60万元,2017年9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累计账户利息(扣除手续费)93.0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374.13万元。

2018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747.50万元,2018年8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累计账户利息(扣除手续费)265.9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814.16万元。

(下转4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