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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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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05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注册地址所处辖区的门牌进行统一编号,公司注册地址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元路以北、兴信路以西、纵九路以东”变更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元路1265号”。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注册地址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企业登记信息、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

● 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316,964.5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9,849,104.08元。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60,59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389,3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9.2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60,59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4,239,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4,838,6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重大资金支出情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要求。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交易情况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2023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交易情况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年初至本次预计期间,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5.70万元。基于公司业务规划,对于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但受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动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单位:万元

注: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应期间为2022年1-4月。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刘圣,注册资本283,46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霞盛路8号。其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86,610.08万元,净资产为951,714.0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04,944.98万元,实现净利润126,386.22万元。

2、成都旭创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2日,法定代表人白亚恒,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成都高新区西芯大道3号4栋6层601-1A、1B、3、5、6号。其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光电子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4,792,847.48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4,803,125.34元,实现净利润-20,692,967.67元。

3、西安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西安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日,法定代表人张学军,注册资本1,482.9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以西、凤城7路以北荣华国际商务中心项目2号楼18层。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财务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装卸搬运;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快递服务;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4、咸阳华汉光电密封制品有限公司

咸阳华汉光电密封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0日,法定代表人秦卫星,注册资本 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西里路北段3号。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注:2022年7月,成都旭创光通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成都旭创科技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接受关联人劳务和接受关联人租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8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500万股。2022年12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25号),经审验,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100.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9,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1,222,672.4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7,327.54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包含2023年1月12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前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共规划和建设三个募投项目。其中,“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有助于解决公司目前所面临的10G、25G光芯片产线的产能问题,从而提升市场供应能力,满足客户需求,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有助于50G等高速光芯片的批量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现有研发中心硬件投入的升级。

在项目建设内容方面,在生产设备购置前,公司需完成主要的厂房、宿舍楼、超净室车间、污水处理系统等基础性设施投入。因前期的厂房和宿舍楼的土建、工程安装的建设进度低于预期,加之公司的设备购置、安装和调试周期较长,从而导致总体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推迟。

截止目前,公司的基础性设施投入已基本完成,从硬件设施方面可保障后期产能的快速导入。因而,在满足市场预期需求的前提下,为灵活匹配固定资产和产能导入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上述三个项目投资建设实施中采用了分步建设的安排。第一步:公司率先安排“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并在生产线设计方面进行通用性设计,兼容50G等高速率光芯片的生产标准要求;第二步:公司根据市场和经营需求情况,进行“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四、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金额50%,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一)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抓住市场机遇、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

光模块的小型化、低成本及高速率是产品迭代的主要方向。随着400G光模块商用化、800G光模块进入设计验证测试阶段,数据中心市场光芯片需求迭代进程不断加速,高速率光芯片的应用场景亦不断延拓。根据Omdia对数据中心和电信市场激光器芯片的预测,高速率光芯片市场的增长速度将远高于中低速率光芯片。目前,国内50G及以上高速率光芯片亟待发展,相关领域的提前布局势在必行。

(2)推动高端光芯片国产化替代进程

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集中于2.5G光芯片产品的生产和制造,10G和25G中高速率光芯片逐渐实现量产,而50G及以上高端光芯片生产仍主要集中在美日企业中,国内需求极度依赖进口。近年来国际形势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通信产业的建设及通信行业厂商的发展。随着光通信行业的发展,光芯片领域的战略地位将进一步凸显。本项目生产的50G光芯片将有助于打破高端光芯片的国际进口依赖,推动实现国产化替代,促进我国通信建设和产业发展。

(3)丰富产品结构,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高速率、大带宽的光通信市场应用的快速迭代,进一步扩大了高速光芯片的市场需求。受贸易摩擦影响,抢占高速光芯片市场已成为国内光芯片企业的竞争焦点,行业内的领先企业积极探索并布局高速光芯片产品,力争突破技术瓶颈,尽早实现商业化应用。“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落地,将有助于公司拓展下游市场,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针对芯片行业所面临的“卡脖子”难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20年8月,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在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等方面进行规定,致力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十四五”规划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芯片行业发展在其中亦被重点提及;2021年3月,工信部印发《“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要进行产业链强链补链行动,着力提升核心芯片、网络设备、模块、器件等的研发制造水平。在芯片逐步实现自给的过程中,高端芯片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受益国家政策乘势而起。

(2)核心技术与IDM模式,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在多年行业深耕中,公司通过创新研发实现了“2.5G-10G-25G”及更高速率光芯片的突破,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积累了包括两大技术平台、八大核心技术等在内的丰富经验,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充分的技术保障。

此外,公司建立的IDM 模式能够助力缩短产品研发周期,实现光芯片生产的自主可控,迅速应对动态市场需求,并能够有效控制生产良率、周期交付、产品迭代与风险管控等,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3)前期配套设施健全,并成功募集资金,可以确保后期项目顺利导入

截至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生产基地的厂房、宿舍楼、超净室车间、污水处理系统等基础性设施投入,且公司已经登陆A股资本市场,并成功募集资金,上述基础设施和募集资金足以支持“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后续投入和正常运营。因此,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安排该项目的投入和顺利投产。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实现技术升级,延拓产品应用领域

数字应用技术发展对数据传输的带宽、延时性、可靠性不断提出新要求,仅通过增加端口数量的方式已难以满足需求,更高带宽性能光芯片的发展具有必要性。由于网络带宽的升级,400G/800G以及光电合封逐步投入生产,硅光技术所具备的高集成度和批量后的低成本特性逐步得到显现,而与之匹配的大功率硅光光源作为一个新的产品类别则得到了光芯片厂家的重视。此外,硅光技术因其高集成度及低成本优势成为未来的突破点,有望拓宽光芯片的应用领域,如车载雷达、消费电子等。公司唯有保持对技术发展的高度敏感,增加技术研发投入,方能持续实现技术升级,开拓新发展领域并推动业绩高速增长。

(2)提高研发效率与研发质量

持续创新是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而提高产品设计与测试能力是技术创新的关键点。随着产品品类的开发升级和业务的飞速发展,公司提高研发效率与质量的需求愈发强烈。公司拟购置先进的电子束曝光系统、金属有机气相外延炉、高精度光刻机等生产设备和芯片光电测试系统、高频测试系统等检测设备及设计开发软件,提升研发的软硬件设施水平,建立标准化研发平台,提升核心竞争力。

(3)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吸引高素质人才

光芯片行业是典型的高技术行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极高。良好的研发环境和技术工艺的积累对于吸引、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拟通过本项目购置先进生产检测设备和设计开发软件,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吸引、培养高端人才,从而抓住国内光芯片行业发展的契机,积极研发高速率光芯片和面向硅光的光芯片等产品,并着力延拓公司光芯片应用领域,力争赶超国际第一梯队,实现成为国际一流光芯片公司的愿景。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丰富的行业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激光器芯片,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拥有多条覆盖MOCVD外延生长、光栅工艺、光波导制作、金属化工艺、端面镀膜、自动化芯片测试、芯片高频测试、可靠性测试验证等全流程自主可控的生产线。对客户需求的掌握及明确的开发设计方向,助力研发中心更迅速、更准确地把握市场热点,有效利用人力、物力快速开展研发工作,提高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投放速度,保证本项目能够实现预期目标。

(2)科学的人才梯队建设与长效的激励机制,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高度重视管理、技术科研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并在创新机制上为各类人才搭建平台,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公司通过公开招聘、公平竞争、量化考核等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人才流动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此外,公司坚持以全员培训为基础、分层培训为重点,通过开展岗前培训、内部培训、选派人员外出培训等方式,着力培养适应公司发展的各类人才。目前公司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学科背景多元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技术方向涵盖半导体物理、机械、微电子等多个领域,强大的研发团队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提供了必要的人才保障。

(3)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为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组织管理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研发部下设晶圆工程、技术研发、NPIE、芯片测试等机构,职责明确,研发工作组织顺畅有效。此外,公司建立并完善了《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研发质量管控流程》等规范管理制度。公司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间计划的改变,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上的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源杰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源杰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8 号)批准注册申请,公司于2022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100.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9,9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31,222,672.4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677,327.54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资金0.00元,支付发行费用2,100,000.00元,本年度发生利息收入48,862.0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05,175,662.08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审批、使用、管理、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粉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0,638.88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884.81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31,523.6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14号专项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际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尚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无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源杰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源杰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源杰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管理,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7,867.73万元。

注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为截至2022.12.16公司拟置换的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5:公司募投项目处于持续投入建设中,故“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暂不适用。

注6:根据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50G光芯片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调整至2024年12月。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17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8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黎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俊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钱民澍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田华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次聘请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向招商银行咸阳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23年度拟向招商银行咸阳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总额授信均为信用方式,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一切综合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协助公司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2]13号文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元路126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1、个人股东登记: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登记: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前,须将上述有效证件提供给工作人员核对。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9:00-11:0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元路1265号公司证券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晶

电 话:029-38011198

传 真:029-38011190

电子邮箱:ir@yj-semitech.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元路1265号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