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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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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减少39.68%,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到期承兑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增加150.18%,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支款增加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增加79.44%,主要原因系新项目投资款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2.46%,主要原因系到期承兑支付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减少56.13%,主要原因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6、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增加97.73%,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6.19%,主要原因系产品销量增加但销售价格下滑,收入减少所致。

8、财务费用本期数较同期增加746.4%,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9、投资收益本期为零,主要原因系本期无理财收益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冲回数较同期减少,主要原因系应收款项收回减少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冲回,同期为零,主要原因系本期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冲回减值准备。

12、营业外收入较同期增加30,137%,主要原因系本期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增加136%,主要原因系本期见义勇为基金捐赠增加所致。

14、净利润本期数较同期减少99.31%,主要原因系受俄乌冲突和经济下行影响,对外输入性通胀,大宗材料价格飙升;对内消费需求不足,加之聚酯薄膜行业产能快速释放,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产品价格倒挂,受双重压力挤压,利润空间远不及预期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334.69%,主要原因主要系本期到期票据支付款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19,843%,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1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同期减少70.21%,主要原因主要系本期到期票据支付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培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立群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培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立群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5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50,171,9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要专注于高性能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研发制造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新材料业务,主要包括“五大板块”即光学材料、新能源材料、信息材料、热收缩材料和节能窗膜材料,下游应用领域涉及液晶显示、消费电子、光伏新能源、汽车和节能建筑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培服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98,510,649.0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017,072.9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401,072,916.57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029,566,492.72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公司总体业务运行状态良好,生产运营平稳。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9亿元,同比下降49.58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2023年财务预算如下:

1、预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

2、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10%以上;

3、预计科技研发费用投入约占营业收入的4%以上。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的盈利预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其工作及专业能力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7日14:30 时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或“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8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大会做2022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故,上述所有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3808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5月15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人:花蕾

电子邮箱: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5。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1:00一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委托人)现持有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股份 股。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双星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事项:

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 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 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3、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附件三:参会回执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16:30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 0527-84253042)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23800)。

3、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下转422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