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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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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6版)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5,500,527.98万元,净资产2,329,800.4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413,135.01万元,净利润75,84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117,098.463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含光纤预制棒、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海底光缆、海底电缆及海底通信设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含供配电、空调制冷设备、智能管理设备等)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修和咨询;通用服务器、存储产品、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化软件、应用软件、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系统集成、代理销售;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588,032.13万元,净资产1,259,209.4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631,498.03万元,净利润35,563.3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200万元(不含税)。

3.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尧。注册资本:10,000万人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园线缆大楼三楼局部。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务器、计算机、存储产品、云计算、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及相关部件的技术和产品、光纤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智能交互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信息安全软件、信息安全设备、人工智能应用软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云储存服务;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集成、运营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信息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服务、运营和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货物及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52,559.02万元,净资产10,207.1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3,918.83万元,净利润187.1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税)。

4.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煌。注册资本:1,650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号楼。经营范围: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与光纤相关的各种技术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8,783.22元,净资产44,821.9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6,783.77万元,净利润378.8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10万元(不含税)。

5.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山。注册资本:7127.6123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12,039.85万元,净资产54,383.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4,377.75万元,净利润2,027.0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不含税)。

6.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琦。注册资本:10,304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通信设备的研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维修服务;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专营除外)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国家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376.15万元,净资产-3,215.0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398.87万元,净利润-7,590.9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含税)

7.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9,207.1万元,净资产4,373.1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8,788.02万元,净利润19.8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00万元(不含税)。

8.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西良。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208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家政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282.93万元,净资产1,804.2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245.09万元,净利润125.1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0万元(不含税)。

9.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3,764.7万元,净资产2,373.9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448.22万元,净利润595.9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900万元(不含税)。

10.美国美光通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万美元。住所:旧金山市蒙哥马利大街300号535单元(300 Montgomery Street,Suite 535 San Francisco)。经营范围:从事通信产品研发、市场(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际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美国美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1,142.45万元,净资产487.2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21.53万元,净利润24.9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万元(不含税)。

11.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校臻。注册资本:42,095.0025万元。住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中信科路77号。经营范围:光纤光缆、特种通信线缆制造和销售;光通信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海底网络设备的生产制造、软件研发、境内外安装服务及相关解决方案的实施、技术服务、咨询、商业海底通讯系统升级服务;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智能网及新业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宽带网络设备制造及建设;云计算业务;数据处理、存储服务;IDC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硬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50,836.89万元,净资产32,602.5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2,542.18万元,净利润-2,276.0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12.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耀庭。注册资本:6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谭湖二路1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规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雷设计与施工(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方可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78,418.51万元,净资产69,902.3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12,590.68万元,净利润-16,302.7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13.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蓉。注册资本:53,972.38万元。住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8号。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及通信产品的系统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368,873.40万元,净资产155,321.9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37,980.95万元,净利润4,581.15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14.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书东。注册资本:52,262.42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消防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工程;公路机电工程;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439,754.08万元,净资产126,795.6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36,194.60万元,净利润3,183.6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万元(不含税)。

15.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晖。注册资本:16,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科技开发及产品制造和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对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服务(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及期限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614,005.99万元,净资产55,118.4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62,250.64万元,净利润21,703.9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16.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辰。注册资本:36,772.8572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93,935.44万元,净资产1,212.9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7,553.03万元,净利润-26,330.7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万元(不含税)。

17.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3,333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1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服务器、计算机、云计算、存储产品、交换机、工作站、周边设备等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承包信息技术工程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所承包工程提供相关配套的信息技术产品(包括进口和租赁);提供售后和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07,317.02万元,净资产18,275.3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58,706.83万元,净利润2,141.2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16万元(不含税)。

18.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宣泽。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街邮科院路88号1幢1-3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50,374.92万元,净资产11,925.3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273.31万元,净利润-2,358.7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

19.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畅。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777号A座2F-201室。经营范围:量子信息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922.53万元,净资产1,721.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98.87万元,净利润0.9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20.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利。注册资本:150,113.0586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院1号楼1层。经营范围:研发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应用软件、文化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微电子器件;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的生产平台;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五金、交电;维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342,693.28万元,净资产198,632.5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16,367.59万元,净利润107,981.9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不含税)。

21.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珂。注册资本:4,998.38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从事光电技术、物联网技术、传感技术、交通技术、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批发兼零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交通控制设施安装;消防设备、安防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兼零售与技术服务;自有成果的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0,213万元,净资产6,977.7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717.62万元,净利润885.8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22.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巴继东。注册资本:7,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3幢4层研发大楼。经营范围:通信、电子、计算机、网络、安防、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物联网软硬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行业信息化应用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咨询、设计、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电子相关产品的代理及销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9,630.16万元,净资产4,388.0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2,137.23万元,净利润53.0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不含税)。

23.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勇。注册资本:77,296.44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二楼。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电子器件、通信系统设备、软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88,243.11万元,净资产155,408.5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3,514.84万元,净利润1,593.25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不含税)。

24.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爱波。注册资本:17,091.5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附4号(自贸区武汉片区)。经营范围: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设计、开发、销售、安装、维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并提供相关服务及技术培训;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信息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制造与服务;通信网络、通信工程、信息系统、防雷工程、安防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监理、集成、维护及咨询(含无线电基站及配套电源馈线铁塔设施、核心网、线路、固网等业务领域)服务;通信工程相关房屋建设、装修及服务;劳务分包;节能产品研发、制造、集成、销售、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建筑智能化施工;自营及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11,053.41万元,净资产62,140.0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00,168.45万元,净利润4,236.05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25.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超。注册资本:28,865.08万元。住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6号。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集成、安装、调测与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通信仪器仪表及元器件的销售、代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代销水、电、暖气;停车收费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175,453.74万元,净资产91,986.0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0,437.26万元,净利润5,191.7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税)。

26.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390,866.13万元,净资产2,375,219.5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389,743.35万元,净利润77,464.5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万元(不含税)。

27.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照全。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22号。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通信工程、电信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61,000.16万元,净资产30,880.5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3,128.53万元,净利润7,160.7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28.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咸羿。注册资本:7,5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网络产品、通信系统与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专用集成电路、相关元器件、零部件及材料等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4,477.88万元,净资产9,382.7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095.41万元,净利润-628.7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万元(不含税)。

29.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亚晋。注册资本:34,459.96万元。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76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光纤、光缆及光通信传输设备器材与光通信元件之行销、流通及材料供应,设计与承包电信线路及资讯系统网络工程(需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提供相关的产品及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128,784.15万元,净资产45,581.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37,674.16万元,净利润214.8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万元(不含税)。

30.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杰。注册资本:75,790.51万元。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9号。经营范围:硏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947,864.91万元,净资产1,058,502.7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953,607.56万元,净利润72,067.5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21万元(不含税)

31.武汉光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亚雄。注册资本:4,0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四路37号。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和塑料制品设计、制造及销售;承接通信工程(专营除外)、交通道路工程及产品设计、制造及销售;电力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汽车销售(不含小汽车);金属材料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国家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1,687.28万元,净资产9,031.8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766.76万元,净利润-787.8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万元(不含税)。

32.长飞(武汉)光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昕。注册资本:4,750万元。注册地址:武汉洪山区关山二路四号。经营范围:特种光纤、光器件、光传感和其他光系统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通信工程设计、安装、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飞(武汉)光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3,709.43万元,净资产7,516.91万元,营业收入12,888.16万元,净利润219.2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33.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春琳。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虹信产业园。经营范围:质检技术服务;实验室检测仪器及设备研发、批发兼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6,843.03万元,净资产12,442.6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657.20万元,净利润1,670.9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万元(不含税)。

34.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新友。注册资本:11,8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研发与应用;计算机软件与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能建筑相关软件与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维护及技术服务;智慧能源、智能电网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维护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消防工程、公路工程相关业务的设计、采购、施工、检测、运维;工程勘察测量、工程咨询;售电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5,341.76万元,净资产20,411.1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0,476.26万元,净利润150.55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税)。

35.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蓉。注册资本:27,664万元。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盛安大道739号。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通信电子产品(不含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研发、系统集成、销售、施工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服务;社会公共安全专用设备的生产、研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20,561.10万元,净资产105,164.4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45,824.19万元,净利润32,448.4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不含税)。

36.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波。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439,209.20万元,净资产127,457.8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9,282.96万元,净利润3,974.8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不含税)。

37.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0,062,007.32万元,净资产4,360,659.8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580,307.78万元,净利润64,175.4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不含税)。

38.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忠浩。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1-3层、4层(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旅游业务;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旅客票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大数据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票务代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总资产55,503.20万元,净资产22,653.5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0,531.72万元,净利润1,465.6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万元(不含税)。

39.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知恒。注册资本:1,638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研七楼300-507号。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22,664.48万元,净资产20,760.1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0,626.85万元,净利润2,577.8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不含税)。

40.锐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峰。注册资本:26,672万元。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附4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纤制造;光缆制造;光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锐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6,497.12万元,净资产49,372.6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2,336.06万元,净利润6,735.6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万元(不含税)。

41.深圳市虹远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德祥。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龙井商业中心八楼。经营范围:射频有源模块、光通信模块及组件、无线通信设备、射频无源器件及系统、电源模块和电源系统、通信设备及部件的研发和销售及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技术开发与销售、设备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许可经营项目是:射频有源模块、光通信模块及组件、无线通信设备、射频无源器件及系统、电源模块和电源系统、通信设备及部件的生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虹远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692.56万元,净资产3,062.6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584.31万元,净利润-261.6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42.武汉二进制半导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勇。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港一路7号神州数码武汉科技园27栋8楼8002室04号自贸区武汉片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成立。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30万元(不含税)。

43.武汉光谷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子仪。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附4号(光通信大楼三楼)。经营范围:云计算;数据处理、存储服务、IDC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硬件的批发兼零售;信息咨询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管理;充值卡销售业务;受托办理移动及宽带相关业务;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批发兼零售、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开发;电信业务代理代办(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BIM项目咨询服务;建筑工程咨询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8,436.82万元,净资产5,699.1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2,908.41万元,净利润92.1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44.武汉兴移通电信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立万。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工业园。经营范围:通信、电力、电子、计算机、自动化控制、仪器仪表、机电一体化设备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安装、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兴移通电信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2,990.17万元,净资产1,634.1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83.85万元,净利润68.0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40万元(不含税)。

45.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昆初。注册资本:341,875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开发销售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进出口;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机电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机电设施产品的销售;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080,463.98万元,净资产363,131.2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66,555.44万元,净利润-117,421.4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3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14:0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0142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2年度决算情况: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1,188.12万元,较上年增长6.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40.78万元,较上年增长7.25%。

2022年末资产总额990,339.27万元,较上年增长4.49%;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11,846.48万元,较上年增长10.41%。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刘泉女士、郑春美女士、肖永平先生、冉明东先生、胡华夏先生、马洪先生、王征女士、孙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内字[2023]00052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613,580,100.2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8,407,790.49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520,222,003.4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2,022,200.34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404,053,746.08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18,748,017.92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2,841,691,318.31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10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第五条第三款“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有关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3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3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为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胡强高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424号),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5,880,689.30元,以2018年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13.93%,低于15%,未达到《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依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所涉及的81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760.1万股限制性股票。

另外,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8.1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6人因退休或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4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落实《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9〕317号)、《关于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资发评价〔2015〕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特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授信及内外部债务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战略部署,落实《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建立资产负债约束机制、降低杠杆率,预防债务风险,增强发展韧性,提高发展质量,特制定《授信及内外部债务融资管理办法》。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及内外部债务融资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23.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99,408,918减少至698,174,918股。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84,803,234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98,174,918股增加至782,978,152股。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810.7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82,978,152减少至774,871,152股。

基于以上变更,须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对章程的修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一、原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408,918元。

修订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4,871,152元。

二、原章程: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99,408,91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774,871,1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概述

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下属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对服务范围、服务限额、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约定,确保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的成员单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因同受中国信科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波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37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1362U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权。

(2)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财务公司以“立足集团、创新发展”为经营宗旨,致力于为集团所属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专业化金融服务,并以管理和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增强集团资金调控能力,构建覆盖全集团范围的资金集中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资金集中度,有效降低集团财务成本,提高内部资金、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通过内外资源的整合,助推集团产业链的不断拓展和完善,为打造信息通信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集团公司提供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支撑。

目前财务公司已开展的业务主要为本外币存款、结算、信用鉴证、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票据承兑、保险代理、财务顾问等业务。此外,财务公司还取得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主办企业资质。

2020年—2022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平稳运行,支付结算无差错,各项风险监控指标表现良好,近3年平均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例均高于最低监管标准和行业平均水平;不良贷款率为0,资产结构持续优化,信贷及投资等资产质量良好。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稳步推进,持续增强财务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公司日常运行和开展各类业务提供了更好的系统支撑。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5.86亿元,所有者权益12.87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32.92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879.77万元,利润总额4,264.17万元,净利润3,235.10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会根据公司及成员单位的要求为其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指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成员单位指令提供付款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等;

2、存款服务:指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信贷服务:指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及成员单位业务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指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基本原则

1、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和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标准;

2、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在双方可协商范围内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市场公允价确定。最终利率不得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同等存款规模的存款利率。

3、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市场公允价确定。最终利率不得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同等贷款规模的其他成员单位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

4、财务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应按照非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收取费用。但在收费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该项服务市场公允价收取费用,并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最终服务费应不高于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限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具商业汇票、保函等其他贷款业务总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四)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双方需提前协商,到期终止协议或办理续签协议事项。

(五)生效条件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如按照有关法律、甲乙方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才能生效的,则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始生效。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风险评估情况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查询,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制度及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独立于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沟通更有效率,可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更方便、更高效的金融服务。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该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将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拟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帮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