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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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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7版)

2021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发酵法丙氨酸 5000 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 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已完成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划拨1,150.00万元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华恒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恒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或“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1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32.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06.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925.8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6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3,071.46万元,系截至2021年4月16日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以及需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前期支付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6,000.00万元,未在上表中体现。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1年5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844.9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为16,000.00万元,具体未到期现金管理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发酵法丙氨酸 5000 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 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已完成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划拨1,150.00万元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发酵法丙氨酸 5000 吨/年技改扩产项目”系通过改造不断扩大发酵法生产L-丙氨酸产量并降低其生产成本,从而提高发酵法L-丙氨酸毛利水平,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因发酵法L-丙氨酸毛利同时受其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葡萄糖单价等多种因素影响,故“发酵法丙氨酸 5000 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具体影响金额无法量化,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5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0,029,449.81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2022年度利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08,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560,000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08,400,000股,合计转增48,7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7,180,000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回报投资者的规划要求,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多种因素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的诉求下做出的。该预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敬臣,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建工、双枪科技、交建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屹巍,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安徽建工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绍煌,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科达利、科力尔、万讯自控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敬臣、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屹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绍煌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公司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为88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为公司提供规范、专业、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最终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为公司提供规范、专业、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为公司提供规范、专业、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项聘任。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6.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25.8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16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72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酵法丙氨酸5000吨/年技改扩产项目”和“交替年产2.5万吨丙氨酸、缬氨酸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3、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恒生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4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华恒”)、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华恒”)、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华恒”),被担保人不涉及上市公司关联方。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秦皇岛华恒提供4000.00万元担保、尚未为赤峰华恒、巴彦淖尔华恒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华恒、赤峰华恒、巴彦淖尔华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为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式与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以单日对外担保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郭恒华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住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沈山路1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丙氨酸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丙氨酸产品加工设备、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租赁;厂房租赁;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秦皇岛华恒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9月6日

法定代表人:章晖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富金路313号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添加剂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

赤峰华恒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赤峰华恒尚处于项目建设阶段,未正式开展业务,暂无营业收入。

(三)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唐思青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西郊街

经营范围:氨基酸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饲料添加剂、肥料、氨基酸配方肥料、氨基酸植物营养液、复合微生物肥料、生物有机肥、土壤调理剂、氨基酸及衍生物、硫酸铵副产品生产及销售。

巴彦淖尔华恒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全资子公司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秦皇岛华恒、赤峰华恒、巴彦淖尔华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秦皇岛华恒、赤峰华恒、巴彦淖尔华恒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计划为公司根据子公司业务需要确定的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和范围,具体内容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总体可控。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子公司整体融资效率。

五、本次担保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估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担保预计,同意将本次担保预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7%、2.70%。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197号公司A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12已相应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公告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会议资料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郭恒华、合肥市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恒润华业投资有限公司、郭恒平、张冬竹、樊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197号公司三楼董秘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197号公司三楼董秘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曾苗

邮编:231031

电话:0551-65689046

邮箱:ahb@ehuaheng.com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6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或“公司”)拟引入杭州睿合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合远创投”)、员工持股平台秦皇岛瑞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为准,以下简称“瑞合投资”)共同对全资子公司秦皇岛沣瑞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沣瑞”)进行增资,各方拟合计增资1,400万元,认购秦皇岛沣瑞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增资完成后,睿合远创投及瑞合投资将合计持有秦皇岛沣瑞20%股权,公司放弃该部分优先增资权,公司持有秦皇岛沣瑞的股权比例由100%降至80%,秦皇岛沣瑞将变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放弃部分优先增资权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恒华、郭恒平、张学礼、张冬竹、樊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植物营养板块的发展,同时也为了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公司拟引入睿合远创投、瑞合投资共同对聚焦植物营养业务全资子公司秦皇岛沣瑞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前,秦皇岛沣瑞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次秦皇岛沣瑞拟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98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280万元,公司和秦皇岛沣瑞的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组成的睿合远创投、瑞合投资均分别以自有资金21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60万元,公司放弃该部分优先增资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秦皇岛沣瑞的股权比例由100%降至80%,秦皇岛沣瑞将变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恒华女士,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及核心技术人员张学礼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冬竹先生作为睿合远创投的有限合伙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樊义先生担任睿合远创投的普通合伙人;瑞合投资拟确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樊义先生担任普通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睿合远创投和瑞合投资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放弃部分对秦皇岛沣瑞的优先增资权及与睿合远创投、瑞合投资共同对秦皇岛沣瑞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1.企业名称:杭州睿合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梦姑路490号11幢114-9

4.执行事务合伙人:樊义

5.认缴出资总额:5,000万元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各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3日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睿合远创投为公司董事、高管控制的合伙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睿合远创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二

1.企业名称:秦皇岛瑞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尚待拟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樊义(拟定)

5.认缴出资总额:尚待拟定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各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为准)

8.瑞合投资为秦皇岛沣瑞的员工持股平台,拟定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樊义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瑞合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秦皇岛沣瑞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3MA07YWT00W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00万元

5、注册日期:2016年11月30日

6、法定代表人:高海荣

7、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沈山路18-5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技术开发;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氨基酸肥、饲料原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农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产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秦皇岛沣瑞账面总资产790.51万元,净资产680.10万元,折合每股净资产为3.4005元。经各方商议一致决定,本次秦皇岛沣瑞增资扩股的价格为3.50元/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睿合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秦皇岛瑞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秦皇岛沣瑞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下转4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