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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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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郑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前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郑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前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 元(含税),送红股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4月24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

咨询联系人:高春凤、严萱超

咨询电话:0571-85869350

传真电话:0571-8586907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同意按出资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山东裕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11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比例为51%。山东裕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另一方股东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同等条件担保,担保比例为4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审议同意聘任蒋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蒋毅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开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投资河南晋开 58000Nm3 /h 空分供气项目的议案》

审议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一一开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气体公司),并由其实施新建一套58000m3/h空分装置为晋开集团老厂区搬迁转型升级新材料项目提供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

该项目总投资约4.08亿元,气体公司注册资本为12,3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气体公司以融资方式解决。气体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开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投资河南晋开 58000Nm3 /h 空分供气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简历

蒋毅,男,1971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8月至2017年3月,历任杭州制氧机厂杭州制氧机研究所项目室二室技术员、杭州制氧机厂技术开发处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空分设计院)项目二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室副主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部长,空分厂常务副厂长,空分厂厂长, 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质量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首席质量官,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

蒋毅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蒋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90000股;蒋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查,蒋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吉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同意按出资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山东裕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11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比例为51%。山东裕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另一方股东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同等条件担保,担保比例为4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审议同意聘任蒋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开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投资河南晋开 58000Nm3 /h 空分供气项目的议案》

审议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一一开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气体公司),并由其实施新建一套58000m3/h空分装置为晋开集团老厂区搬迁转型升级新材料项目提供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

该项目总投资约4.08亿元,气体公司注册资本为12,3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气体公司以融资方式解决。气体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开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投资河南晋开58000Nm3 /h空分供气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7064 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64,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28.6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7.88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5月8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3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杭氧转债,债券代码:127064),根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杭氧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公告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杭氧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8.68元/股调整为27.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8日开始生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P1=P0-D=28.68-0.8=27.88元/股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5),为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山东裕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杭氧”)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110,000万元(其中包括项目前期贷款47,000万元),贷款期限为9年(其中项目前期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担保采用裕龙杭氧股东按出资比例担保形式,其中公司按出资比例51%提供担保,裕龙杭氧另一方股东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石化”)按出资比例49%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33年1月1日。公司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19,161.59万元的6.85%。以上担保额度获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67,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19,161.59万元的20.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裕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2、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甲刘村村东

4、法定代表人:邢佑兵

5、注册资本:46,400万元

6、成立期日:2021年12月21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裕龙杭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51%股份,裕龙石化持有其49%股份;裕龙杭氧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9、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裕龙杭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裕龙杭氧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110,000万元(其中包括项目前期贷款47,000万元),贷款期限为9年(其中项目前期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担保采用裕龙杭氧股东按出资比例担保形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按出资比例51%提供担保,裕龙石化按出资比例49%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33年1月1日。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67,6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20.46%;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444.9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裕龙杭氧提供项目贷款担保系为了解决裕龙杭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担保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主要系为了满足裕龙杭氧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为裕龙杭氧本次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裕龙杭氧提供担保,系为了保障裕龙杭氧项目的融资需求,有利于裕龙杭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及其正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系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双方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裕龙杭氧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开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暨投资河南晋开58000Nm3/h空分

供气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开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投资河南晋开58000Nm3/h空分供气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气体公司”),并由其实施新建一套58000Nm3/h空分装置为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开集团”)老厂区搬迁转型升级新材料项目提供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该项目位于开封市祥符区新城路1号晋开集团厂区的北侧,供气期限为20年,项目建设工期为供气合同签约生效后23个月,以项目最终实际投产时间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项目合作方情况介绍:

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公司名称: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住所:开封市祥符区新城路1号

3) 法定代表人:徐俊红

4) 注册资本:36791.00万人民币

5)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 经营范围:

向国家允许的行业、项目投资;化工产品、化工副产品、化肥的生产与销售;铁路运输;化工电器设备加工制造;煤渣销售;仓储服务;房屋及土地的租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不含小轿车)、五金交电、电线电缆、小包装润滑油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开展国家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加工;化学试剂的生产、销售;道路运输;驰放气的回收与经营;车用燃气加气站;乙醇汽油及柴油零售;热力(含供冷)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餐饮服务和住宿;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烟、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农作物种植,粮食销售,农产品加工,饲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及租赁,农业种植技术信息咨询。

7) 关联关系:公司与晋开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约4.08亿元,气体公司注册资本为12,3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气体公司以融资方式解决。气体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本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方向和长远利益。本项目的实施能够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河南省及周边地区的竞争能力以及气体产业内部的统筹协调能力,有助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实施该项目能够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前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用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