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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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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2年度以前使用可转债资金18,364.89万元,其中:2020年度投入可转债项目10,940.51万元,2021年度投入可转债项目7,424.38万元。

(2)2022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22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5月21日经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3、非公开发行股票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2022年11月14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31020100101593091)、子公司德阳华智在兴业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31020100101592932)仅用于智慧路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0年12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1月8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己按计划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扣除应付未付设备尾款后,公司拟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966.84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1月19日将募集资金5,966.84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户。截至2022年12月25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372.75万元,上述资金为结项时募集资金专户留存的应付未付设备尾款及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的剩余金额,已无后续支付需要。

根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由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99826982)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项目已建成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该专户已于2022年12月26日完成销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等程序。

“城市照明系统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金节余的原因为: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地控制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研发与设计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金节余的原因为:公司已配置了相应的研发人员,购置了研发设备,满足了公司目前照明研发设计的需求,形成了资金结余。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金节余的原因为:该项目投资计划中,营销办事处房产购置及装修费支出金额较大,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逐年上涨,公司为避免投资风险,合理降低营运成本,将房产购置暂以房产租赁的方式来替代,以规避投资风险,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所以该项目已投资金额较小,形成了资金结余。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表2)。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22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3、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表3)。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0,673,814.78元,该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XYZH/2022CDAA5F0005号鉴证报告。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067.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华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表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成都市锦城智慧绿道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继续投入该项目所致。

3、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至5月1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huatic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问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公司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梁熹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辉先生

财务总监:蓝振中先生

独立董事:毛道维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至5月1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huatic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徐洁

联系电话:028-85871869转888

联系邮箱:zqb@huatic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31,622,362.9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表中损失以“-”列示。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各类应收款项共计提减值准备10,640,050.62元,其中: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9,243.66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10,746.00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91,805,011.93 元,期初坏账准备金额165,246,811.22元,计提坏账准备27,731,521.35,期末坏账准备金额192,978,332.57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0,458,292.03 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613,189.04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情况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61,014,513.60元,期初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4,445,900.97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781,564.48元,期末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1,664,336.49元。

(三)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存货期末余额110,354,152.05元,期初存货跌价准备金额5,228,822.41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69,467.97元,因存货对外销售或领用转回存货跌价准备833,287.62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6,865,002.76元。

(四)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固定资产期末原值165,223,159.05元,累计折旧71,025,815.86元,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906,130.94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2,006,099.22元,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4,912,230.16元,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9,285,113.03元。

(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无形资产期末原值92,397,670.65元,累计摊销14,579,323.92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9,288,309.59元,期末账面价值58,530,037.14元。

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31,622,362.9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31,622,362.92元,相应减少了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1,622,362.92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48%。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23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梁熹、张辉、刘毅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9:00-11:0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871857

联系传真:028-85871899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邮编:610207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 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报备文件

1、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相关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如昌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师玉春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如昌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闯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师玉春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2020年8月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 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已经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6.3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70.4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15.9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认真敬业、恪尽职守,并且能做到客观、独立、公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续聘的信永中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76,227,858.2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6,645,468.95元。

经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业务发展概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汇报了2022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情况、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汇报了董事会 2022年度主要工作事项,包括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以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展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307.8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6.61%,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22.79万元,资产总额145,574.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131.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8.8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及一般缺陷。同时,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76,227,858.2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6,645,468.9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公司将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华体智城、华体绿能预计2023年度向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浦发银行、成都农商行、四川银行、邮储银行、成都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流贷、短期流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函、云信、保理、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和商票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福费廷、票据质押融资等票据业务品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

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预计为华体智城、华体绿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担保皆不涉及反担保。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9,900万元。董事长梁熹先生、董事张辉先生、董事刘毅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下转472版)

(上接4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