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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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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津贴。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业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公司拟对经营范围做变更及增加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将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制定及修订。

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 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1.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2.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3.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的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4. 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6.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7.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8.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9.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第 1、2、4、5、7、8、9、10、13、14、15、17、18、19项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31,622,362.92 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股东持股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7号)批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1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21,604,938股,每股发行价为9.7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0,563.40元。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体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对华体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东吴证券从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对华体科技进行了持续督导。

2022年,东吴证券对华体科技的持续督导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华体科技的信息披露进行了持续督导,审阅了华体科技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报告以及其他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文件。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内容完整,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形。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保存安全。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智城”),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华体绿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体绿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公司预计为华体智城、华体绿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华体智城提供担保余额为24,948,035.08元;公司实际为华体绿能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

●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华体智城、华体绿能预计2023年度向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浦发银行、成都农商行、四川银行、邮储银行、成都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流贷、短期流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函、云信、保理、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和商票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福费廷、票据质押融资等票据业务品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授信额度采用抵押和质押保证担保方式,以公司自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办公楼、厂房及土地(川2020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11096号)为公司(含子公司华体智城)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授信提供抵押;公司和华体智城提用授信相互提供保证担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授信额度采用信用加抵押形式,以公司自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办公楼、厂房及土地(川2020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11084号)为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授信提供抵押。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授信采用信用和保证担保方式。其中公司授信额度25,000万元采用信用方式;华体智城授信额度5,000万元及华体绿能授信额度5,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预计为华体智城、华体绿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担保皆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及批准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 1: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注 2: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

注3:华体绿能设立于2023年3月6日,2022年末无相关财务数据,2023年一季度末,华体绿能资产负债率为58.6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7280499153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法定代表人:汪小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灯具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输变电工程审计、施工;机电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机电安装设计、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公路交通工程设计、施工;电子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体智城总资产271,443,152.49元,净资产126,912,232.34元,营业收入60,619,823.66元,净利润-51,311,385.96元。(经审计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华体智城总资产267,539,632.31元,净资产128,688,363.02元,营业收入27,128,614.80元,净利润1,876,147.02元。(未经审计数据)

2. 四川华体绿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6MACCYHLM5T

成立时间:2023年3月6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法定代表人:梁熹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集装箱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蓄电池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华体绿能总资产13,115,069.65 元,净资产5,417,989.72 元,营业收入115,354.05 元,净利润 -82,010.28元。(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华体智城、华体绿能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00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上接4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