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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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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7版)

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用于上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稳定。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5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444.4445万股新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8,806,523.25元。上述募集资金通过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13003号)。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元

二、募投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首发募集资金52,896,137.69元,各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上述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本次前述项目申请延期主要系: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6日审议通过并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将“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原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为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实施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厂房尚待改造和完善。为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经谨慎分析研究,决定对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相应改变,根据目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延长项目实施周期。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促使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

1.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审慎核查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次延期事项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7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25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一平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9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8日《关于核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8号)核准,龙版传媒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444,44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6,222,225.55元,扣减应承担的上市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7,415,702.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8,806,523.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13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龙版传媒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本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出版大厦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3.本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4.本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5.本公司、黑龙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精品出版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6.本公司、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精品出版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7.本公司、黑龙江北方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用于精品出版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签订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应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印刷二厂”)变更为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印务集团”)。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实施内容、实施方式和实施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实施主体的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印刷二厂)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印务集团),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反映了龙版传媒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天国富证券认为: 龙版传媒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龙版传媒《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11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股东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统计表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统计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中,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余企业均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或股东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详见附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程序

该日常性关联交易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关联董事曲柏龙、张立新、金海滨、孙福军、刘超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冯向辉、窦玉前、王永德一致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龙版传媒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12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一新闻出版》(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14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3人。

(一)业务开展情况

中兴财光华2022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00,960.44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6家,审计收费11,134.50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机构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峰,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新英,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2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寿成,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二)会计师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3年度报告期财务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审查和总结,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本次续聘中兴财光华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15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为人民币376,246,700.37元,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7,947,285.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665,637.09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7,281,648.28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44,444,4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888,888.95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公司所处的出版传媒业在国家政策的推动引导下,市场规模保持较快增长,销售规模持续增加,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十四五”时期,新闻出版产业正加快从传统出版向融合创新转型,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从生产制造型向知识服务型升级,进入深刻变革、重塑格局的关键时期。

(二)公司经营模式和发展阶段

公司以图书、期刊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及印刷作为主营业务,并向中小学生提供教材、教辅等学习资料,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知识与信息服务,以满足受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和教育需求。其中:出版业务分为教材教辅、一般图书、电子出版物、报刊等。发行业务主要包括发行教材教辅和一般图书,主要发行渠道为新华书店集团通过征订、零售等模式向大众销售。印刷业务主要服务于各出版社、杂志社及政府部门等,通过承接公司内部业务、开拓市场等方式开展业务,与需求方签订相应加工合同后,进行加工生产。当前,出版传媒行业正在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此背景下,公司坚持守正创新,大力实施改革、发展、转型举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公司须持续加大对优质文化产品的开发与投入,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才能在供给能力和产品创新等方面保持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资金需求较大。

(三)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0,576.49万元,同比增长0.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794.73万元,同比增长7.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639.08万元,同比增长14.58%。

按照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快实施挺拔主业战略、优化升级战略、高质量发展战略、多元化经营战略、人才强企战略,努力构建以“实现高质量发展、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全媒体融合发展,实现出版、印刷、发行业务全面优化升级,实现精细化、信息化、集约化管理,使公司从传统图书出版商向新时代文化服务商转变”为目标的创新发展新格局,将资金用于持续深化拓展教育服务市场增量、资产效益最大化增量、在线业务增量、资本化运营增量,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为实现公司从传统图书出版商向新时代文化服务商转变的战略目标,公司需要充裕资金用于融合出版、按需印刷、线上业务、资本运作等业务投入,以降低因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四)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由于政府医疗保险政策变化,公司离职后福利政策相应进行调整,2022年度冲回原计提的职工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负债,增加当期净利润238,435,884.74亿元。公司2022年度上述因政府医疗保险政策变化形成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该部分收益未形成现金流入且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较大。因此,考虑到该因素并综合考虑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制订了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分红比例。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数字出版业务及按需印刷设备的投入、线上业务的资金支出、资本运作以及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周转,从而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以利于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利率水平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预计收益情况可参考公司近年来的利润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现金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对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