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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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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7版)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的金额”:公司募投项目计划未就截止报告期末的投入金额作具体承诺,故本表格列示“截至期末承诺投入的金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表格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截至期末投入进度”相应调整。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新项目中,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购买影院片前广告运营权项目的计算口径为所投资的募投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数字影院投资项目、数字放映推广应用项目的计算口径为所投资的募投项目产生的利润总额。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十五次、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2020、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合计86,250.00万元变更为新项目“补充电影制片业务资金项目”,具体详见《中国电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2021-017、2022-022),新项目相关情况已在“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中合并显示。

5.根据公司的业务规划,“数字放映推广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中影华夏影视设备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融资”)。公司、中影融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公司募投项目计划未就截止报告期末的投入金额作具体承诺,故本表格列示“截至期末承诺投入的金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表格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截至期末投入进度”相应调整。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新项目中,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购买影院片前广告运营权项目的计算口径为所投资的募投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数字影院投资项目、数字放映推广应用项目的计算口径为所投资的募投项目产生的利润总额。

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十五次、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2020、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合计86,250.00 万元变更为新项目“补充电影制片业务资金项目”,具体详见《中国电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2021-017、2022-022),新项目相关情况已在“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中合并显示。

4.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划,“数字放映推广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中影融资。公司、中影融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3-011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有关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改。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 解释第15号

按照财政部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 解释第16号

按照财政部通知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后,公司均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五)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有关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并对部分文字描述进行了调整,使其表述更为精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文字描述进行了调整。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修改。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改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3-014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 10:00-11:30

● 召开方式:网络直播、现场交流、文字互动

● 网络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问题征集方式:ir@chinafilm.com或微信征集页面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及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计划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投资者问题征集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8日18:00前,将您希望了解的公司情况和相关问题通过以下方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1. 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ir@chinafilm.com;

2. 微信页面:扫描二维码访问征集报名页面或点击https://www.wjx.cn/vm/ru9jPRK.aspx#填写。

二、说明会类型和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10:00-11:30

(二)召开方式:网络直播、现场交流、文字互动

(三)网络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公司出席人员1(计划出席人员可能因公务原因临时调整出席安排。如有调整,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页面查询相关信息。)

董事长、总经理:傅若清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月女士

董事、财务总监:王蓓女士

董事、副总经理:卜树升先生

独立董事:杨有红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网络直播: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8日(周一)上午10:00-11:3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在线收看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网页提问: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前,投资者可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选中本次活动提问。业绩说明会召开中,如有交流问题,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的“互动交流”栏目提问,与公司互动。

五、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ir@chinafilm.com,联系电话:010-88321280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直播回放内容和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3-012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影青年电影人计划”首期投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中影青年电影人计划”首期投资。

● 投资金额:总规模10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5亿元。

●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概况

(一)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起“中影青年电影人计划”首期投资(以下简称“青影首期”),计划在未来三年内投资30~50部青年电影人的原创电影作品。青影首期总投资规模10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亿元,另外5亿元将在选定电影项目后,在项目层面联合具有资源优势的业内公司共同投资。

(二)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影青年电影人计划”首期投资》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若后续对选定电影项目进行投资时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依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青影首期项目计划

(一)项目背景

公司于2020年9月启动“中影青年电影人计划”,旨在挖掘、孵化和培养华语新生代电影人,为中国电影的长远发展积蓄力量。该计划面向有志于创造商业价值和类型叙事的青年电影人才,通过公司的全产业链优势,提供纵贯项目开发、制作、宣传、发行、放映的全周期孵化通道,对有潜质的青年导演、编剧及其原创项目给予全方位扶持。

截至2022年底,该计划对数百个项目开展专业评估,已选拔出4个原创电影项目,包括根据日本热播电影改编的《再见了,我们的幼儿园》,青春歌舞片《无人伴奏》,2022年金鸡电影创投大会“评委会优胜项目”《寻牛》《白菜玫瑰》。

(二)投资方案

发起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期: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2023年-2025年)

投资金额:总规模10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亿元,另外5亿元将在选定电影项目后,在项目层面联合具有资源优势的业内公司共同投资,联合投资方包括头部电影制片方、影投院线公司等。

投资标的:30~50部青年电影人的原创电影作品。每部作品投资金额视作品具体情况而定。投资款用于作品的开发、制作及宣传发行。

投资收益:公司作为作品的投资出品方,在作品上映或投放后,通过院线及网络发行、版权销售、衍生品开发等方式取得投资收益。

(三)实施方式

青影首期项目应符合“中影青年电影人计划”的入选标准,具备商业价值、创新性和类型叙事。一是创新性,即故事内容(世界观/人物设定/核心矛盾/情节关联)应极富创意,展现出青年电影人独特的创作风格,为中国观众创造新鲜的审美体验。二是符合类型片创作要求,具备商业潜质,是中国观众喜闻乐见、展现中国人审美理想的电影。

除资金支持外,公司将通过创作、宣传、发行、放映等产业资源,对入选的青年电影人提供理论培训、实践操练等全方位创作扶持。一是邀请资深电影人担任项目导师或监制,在充分尊重青年电影人创作理念的基础上,一对一提供指导,帮助青年电影人打磨作品。二是入选项目将由公司主导或联合开发,通过成熟的创作管理体系与项目运作经验,切实为创作者解决困难、匹配资源。三是优秀者有机会成为中影签约导演/编剧,参与公司后续主投电影项目创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中影青年电影人计划”是公司创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挖掘、孵化和培养华语新生代电影人,为中国电影的长远发展积蓄力量。该计划有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增强生产力、持续力,拉动全产业链发展。具体如下:

(一)丰富项目,优化布局。一是征集遴选出具有一定规模的优秀原创电影项目,能够丰富项目储备,扩大投资产出规模,增强发展后劲;二是扩充具有年轻创新视角的作品,形成对重点题材、商业大片项目的有益补充,有助于优化创作生产布局。

(二)培育人才,增强力量。一是通过发掘好苗子,培养有潜质的青年导演、编剧等创作人才,能够增强公司的创作力量,为持续推出高质量作品提供人才支撑;二是通过统筹资源、实践操练,培养若干特色鲜明、功底扎实、优势互补的创作团队或工作室,为类型片创作注入活力。

青影首期投资将根据项目筛选情况分步实施,并非一次性投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构成较大压力。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青影首期拟投资的电影项目数量多、覆盖类型广,公司在项目筛选及评估过程中,将首先考虑项目品质与相关青年电影人的培养潜力,因此青影首期的实施时间存在适度延长的可能。

青影首期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标的变化、行政审核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且电影项目存在投资周期较长、退出方式有限、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最终实现的回收资金和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对于满足入选条件的候选项目,公司将组织电影创作、发行领域的专业人员进行评估论证,审慎选拔具有开发潜力与市场前景的优质项目。项目进入创作生产体系后,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及时给予指导及支持,落实风险控制与保障措施。

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3-006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立主持,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

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进一步完善了股东回报机制,增强了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修改〈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改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3-008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关联方简称及相关释义: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审核,出具如下书面意见:该议案所述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会前审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的长期协作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连续性所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预计情况

根据上期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制定了本期日常关联交易预案,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预计额度如下:

(一)向关联方租赁、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1. 交易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向中影集团及下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和办公用车;向天天中影租赁房屋;向中影集团及下属企业、天天中影、南国影联采购物业服务;向中影集团及下属企业采购译制服务、杂志广告服务;向华夏电影租赁影片拷贝等。

2. 定价依据:房屋、车辆租金和物业服务价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公平市场价格予以协商确定,其他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3. 上期执行与本期预计情况(单位:万元)

上期因中影集团对房租予以减免,故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

公司下属影院承租天天中影的房屋并采购物业服务,由于上期双方调整租金计算方式,故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

(二)向关联方出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1. 交易内容:主要包括向中影集团及下属企业、中影寰亚出租办公用房;向天天中影出租办公用车;向中影集团及下属企业销售或出租器材设备,提供电影译制、拷贝制作、工程设计、技术运维、网络传输和酒店会展等服务,提供面向农村市场的版权授权及技术服务;向华夏电影销售器材设备,提供拷贝制作、转录制作、经纪代理等服务;向南国影联、新世纪提供设备维护、影院咨询、票务代理等服务。

2. 定价依据:房屋、车辆租金和物业服务价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公平市场价格予以协商确定,其他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3. 上期执行与本期预计情况(单位:万元)

上期公司预计向华夏电影销售器材设备,向中影集团及下属企业提供农村市场设备维护和网络传输服务,向中影集团及下属企业提供影厅工程设计服务,受市场环境影响,相关业务规模减少,故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

上期公司向华夏电影提供影视制作服务业务增加,故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

(三)基于发行放映合作产生的关联交易

1. 交易内容:主要为国产、进口影片的发行与放映业务,包括向中影集团支付分账影片发行收入及影片管理费;向华夏电影、院线和影院等关联方收取或支付片款及发行宣传费等交易。

2. 定价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影行业规范,影片票房收入由合作方按比例分成,按约定方式结算,并就单部影片签署发行、放映协议。

3. 上期执行与本期预计情况(单位:万元)

(四)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1. 2020年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华夏电影开展制片业务合作的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与华夏电影在未来三年内开展制片业务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时公告《中国电影关于制片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截至2023年2月,该预案已执行完毕,公司与华夏电影累计发生制片合作交易金额9,573.88万元。

2. 2021年6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影集团委托公司全面负责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的经营管理,开展儿童电影的创作生产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时公告《中国电影关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依据实际投产的影片项目数量,上期中影集团向公司支付托管费4.72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期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或本期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名称:中影集团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傅若清

注册资本:123,801万元

注册地:北京

主营业务:影片及载体的进出口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对外影片广告业务;承办国内外影片广告业务;影视投资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出租;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中国电影市场》。

关联关系:为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6.3.3关联法人第(一)项之规定。

(二)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或组织

关联关系:以上企业或组织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组织,符合《上市规则》6.3.3关联法人第(二)项之规定。

(三)其他关联方

1.华夏电影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海城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注册地:北京

主营业务:进口、国产影片发行。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其副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6.3.3关联法人第(三)项之规定。

2. 天天中影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月

注册资本:112,620.96万元

注册地:北京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表演;文艺创作;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开发;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任其董事长,符合《上市规则》6.3.3关联法人第(三)项之规定。

3. 中影寰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法定代表人:朱任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北京

主营业务: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业务;国产影片发行业务;电影新媒体开发;影视技术服务;版权代理服务;商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关联关系:公司职工监事任其董事,符合《上市规则》6.3.3关联法人第(三)项之规定。该关联关系于2022年9月起生效。

4. 成都王府井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泽祥

注册资本:1,582.59万元

注册地:成都

主营业务:电影放映;电影发行;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电影制片;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原职工监事任其董事,符合《上市规则》6.3.3之规定。该关联关系于2023年9月截止。

5.新世纪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法定代表人:易荔

注册资本:1,428万元

注册地:北京

主营业务:电影放映;餐饮服务(限自制饮品);销售食品;销售电影纪念品;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会议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原职工监事任其董事,符合《上市规则》6.3.3之规定。该关联关系于2023年9月截止。

6.浙江翠苑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琨

注册资本:250万元

注册地:浙江

主营业务:电影放映;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游艺娱乐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演出场所经营等。

关联关系:公司原职工监事任其董事,符合《上市规则》6.3.3之规定。该关联关系于2023年9月截止。

7.南国影联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杭涛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深圳

主营业务:以放映电影为主,设大、中、小放映厅、录像室,并附设娱乐,经营桌球、儿童娱乐、碰碰车、桥牌、健身房项目、酒吧等。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其董事,符合《上市规则》6.3.3之规定。该关联关系已于2022年4月截止。

(四)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影视行业具有各环节专业细分、密切协作的行业特点。基于公司的全产业链经营属性,公司在各业务板块与关联方开展日常业务合作,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3-010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致同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项目组成员郭琳于2018年开始参与公司审计工作,于2019年开始签署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按照成本控制、市场公允的原则,基于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公司2022年的实际审计费用为263万元。因公司审计范围扩展,2023年预计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280万元。具体如下:

如因特别情况导致审计费用增加,董事会将另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审阅等服务范围和内容适当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致同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审计工作,建议续聘致同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致同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致同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致同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致同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3-013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详细清查和盘点,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2年度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9,840.56万元,主要为坏账准备21,595.9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7,160.14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84.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9,840.56万元,具体详见《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