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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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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

2、“基本每股收益”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为691.00 MW,其中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641.00 MW。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在手订单为9,996.90 MW,其中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1,194.95 MW。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锋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锋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锋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锋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芳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锋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锋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属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杨旭东,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自2001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拟自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质量复核的合伙人:刘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自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自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拟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李君,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同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自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李君女士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东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君女士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最近3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董事会二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331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28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8万元,以上金额均不包含差旅费等代垫费用以及相应的流转税和其附加税费。

2023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在2023年度审计服务范围与2022年度审计服务范围相比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不高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事项后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业务工作量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以及签订2023年度审计服务业务约定书。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资质,服务团队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与审计经验,且最近三年未发现不良诚信记录。在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能够恪尽职责,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顺利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故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责,严格遵循执业准则,按计划顺利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拟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其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我们没有异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二届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04月14日向全体监事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0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丁炜刚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会议,委托监事夏骏先生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四)审议《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就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和内控检查监督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03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4月25日召开二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及逐一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期”指2023年第一季度初至第一季度末3个月期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等。由于2023年度风机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经减值测试,计划新增计提减值准备468.98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461.37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合同资产减值进行测试,根据实际回款情况调整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计划新增计提减值准备共62.94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增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1,256.96万元。

(三)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并确定减值情况,因2023年第一季度回款不及预期且合同资产到期转为应收账款的款项较多,计划新增计提减值准备9,565.63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5,116.4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10,097.55万元,转回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5,766.71万元。综上,共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4,320.84万元。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风险管理,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为公司和子公司、公司和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被保险人”)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

1、过去、现在或将来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公司(含子公司)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105万人民币(包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2023年07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二、购买责任保险的批准

董事会二届六次会议、监事会二届六次会议审议了《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予以回避表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总裁及财务总监,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办理本次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保险合同内容、签署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投保的相关事宜),并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按照同样的方案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充分行使权利、依法履行职责,从而更好地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议案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公司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

至2023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4、5、7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于2023年0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议案6、9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于2023年0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其他议案的相关内容可见董事会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3年05月22日16:00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及网上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法,现场会议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和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05月22日9:00至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电子邮箱:sewc_ir@shanghai-electric.com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

邮编:200233

电话:021-54961895

联系人:黄锋锋、秦蕾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17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