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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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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29版)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1) 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 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 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5月20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提名徐大敢、卫薇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李金健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42,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4月 26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徐大敢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1986年至2004年,先后担任苏州铸件厂财务科长,苏州沙特卡铸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长,金红叶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会计课长、销售会计课长、总帐会计课长、成本会计课长;2004年至2007年,历任金莱克电气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物资经理、内部审计部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部部长。

2、卫薇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工程师。1987年至1997年,在春花吸尘器厂任职;1997年至2007年,先后任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检验科长,金莱克电气有限公司总装厂厂长;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42,800股, 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4,031,360股变更为573,888,560股。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徐宇舟先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2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0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1,007.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更为411,072,500股。

6、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陈伟和刘红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2月5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1,072,500股变更为410,862,500股。

7、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章明顺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5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6月1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0,862,500股变更为410,732,500股。

8、2021年7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由973.25万股调整为1,362.55万股。

9、2021年7月27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218.05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92,10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7,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77,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11月11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5,025,500股变更为574,847,700股。

11、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张永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8,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106,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因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而回购注销22,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28,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年12月27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847,700股变更为574,718,900股。

12、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刘波和黄立军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718,900股变更为574,690,900股。

13、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姜剑一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5,04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355,0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6月22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690,900股变更为574,335,860股。

14、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6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76,74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30,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30,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335,860股变更为574,205,660股。

15、2022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3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74,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2月14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4,205,660股变更为574,031,360股。

16、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2,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2,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2021年7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10,732,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2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74,335,8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4,335,860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51元/股调整为6.51元/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根据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激励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因此,对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实际回购价格重新进行调整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实际回购价格=6.51+1+2÷(1+0.4)=8.94元/股。

则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2,800股,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142,8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286,088.33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4,031,360股变更为573,888,560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2,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42,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除本次回购与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鉴于3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42,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4,031,360股变更为573,888,5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574,031,360元减少至573,888,56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3年4月26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驶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向阳路2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3年4月26日起45天内 9: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胡楠

4、联系电话:0512-68415208

5、邮箱:lexy@kingclean.com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 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173,113.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1,826,886.80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2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SHAA1B0003)。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四个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9,988.45万元(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18,811.59万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9,302.9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79,302.94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差额50,000.00万元。差异原因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合计金额5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 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全资子公司苏州莱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新能源”)、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科技”)均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莱克新能源、绿能科技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莱克电气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9,028.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8,811.5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17.3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22SHAA1F0001)。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2,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XYZH/2023SHAA1F008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莱克电气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莱克电气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莱克电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6 日

附表1:

莱克电气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李金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余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月 26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金健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8年至今,先后任苏州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机厂维修员、领班、车间主任助理、车间主任、副厂长;2015年开始至今,担任电机厂厂长。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向阳路2号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0、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2、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地址:苏州新区向阳路2号

联系人:胡楠

电话:0512-68415208

邮箱:lexy@kingclean.com

邮编:215009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2、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也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该议案。

3、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上述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太仓华美达塑料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749418011D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27日

住所:太仓市璜泾镇创新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塑料制品(不含吸尘器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现担任太仓华美达塑料电器有限公司的董事,则太仓华美达塑料电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082916431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6年06月24日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健身用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出租自有厂房。

关联关系说明: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是由Kingclean International Limtied (毛里求斯)100%控股,而Kingclean International Limtied (毛里求斯)实际控制人是倪祖根。因此,公司与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42473157R

注册资本:22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07日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29号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及配套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酒店管理、游泳池经营等。

关联关系说明: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而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62729378J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04日

住所:苏州高新区迎宾路39号1幢

经营范围:房屋设施租赁,物业服务。投资咨询;家具设计服务、室内装饰、设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物品、日用电器的修理;家居建材、装饰材料、家具、家居饰品、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灯具及装饰物品、日用杂品、卫生洁具、百货、电子产品、办公设备产品及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并提供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房屋设备维修保养,庭院绿化设计施工。预包装食品(酒类)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说明: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而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783089223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7月15日

住所:苏州高新区横塘迎宾路39号1幢

经营范围:品牌管理;营销策划;销售:家居用品、橱柜、厨房电器设备及厨房用品,台面、软装饰品、五金材料、电子元器件、金属制品、电子产品及配件、机电设备、百货、劳保用品;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程设备安装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设备维修保养,房屋租赁、交易,庭院绿化设计施工;代办家居服务及其相关的物业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由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苏州利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52733346U

注册资本:26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22日

住所:苏州漕湖街道太东路2400号

经营范围:从事印刷线路板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用于移动通信设备系统及通信电源)、电脑及周边产品的研发、生产、组装、测试,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及配套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利华科技有限公司81.7341%股权,Rayv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持有苏州利华科技有限公司14.8114%股权,而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倪祖根100%控股,Rayv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是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苏州利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公司与苏州利华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利华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0645220353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21日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滨江美韵生活城20幢11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工业、商业、服务业的投资;房地产管理及咨询;自有房屋及机器设备的租赁;销售:家具、厨房用品、日用百货、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建筑装饰用品、建材、卫生洁具、灯具;室内设计;家具的设计、安装、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由尼盛置业(苏州)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尼盛置业(苏州)有限公司由Success Harvest Group Limited 100%控股,Success Harvest Group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公司与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MBET1XA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0日

住所:苏州高新区横塘迎宾路35号3幢315/316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保洁服务;物业附属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维护及管理;物业节能改造服务;房屋灭蚁;园林绿化;停车场管理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餐饮管理;票务代理,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装修、搬运服务;家居建材、百货、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说明:苏州好易家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而苏州好易家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由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100%控股。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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