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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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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4月28日(周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2443.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淦荣先生、财务总监兼代行董事会秘书鲁冬琴女士、独立董事冯耀荣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14: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进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孙进峰先生、蔡超先生、杨伟芳先生、朱利新先生、陈文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位,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兴春先生、杨林峰先生、李栋先生、李刚先生、周学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之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全文刊登在2023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傅颀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位,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初宜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全文刊登在2023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必成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全文刊登在2023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金洲管道科技服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23年5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388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5人,议案2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1人,议案3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为2人。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 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388号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5月9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388号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3000,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叶莉

联系部门: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2061996

联系传真:0572-2065280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388号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3”,投票简称为“金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议案2、议案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表决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1):授权委托书(格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对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填写同意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董事辞职的事项

1、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孙进峰先生的辞职报告,孙进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进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孙进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孙进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蔡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财务总监鲁冬琴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蔡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蔡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董事杨伟芳先生、朱利新先生、陈文豪先生的辞职报告,杨伟芳先生、朱利新先生、陈文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杨伟芳先生、朱利新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陈文豪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伟芳先生、朱利新先生、陈文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杨伟芳先生、朱利新先生、陈文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4、鉴于上述人员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孙进峰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长、董事相关职责;蔡超先生、杨伟芳先生、朱利新先生、陈文豪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相关职责。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董事的补选及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

二、增补公司董事的事项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李兴春先生、杨林峰先生、李栋先生、李刚先生、周学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会同意将增补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李兴春先生、杨林峰先生、李栋先生、李刚先生、周学民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兴春先生,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金融工程博士,上海金融学院客座教授,曾先后就职于携程旅行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等,在实业,证券,信托等领域拥有3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朋资产董事长,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截止目前,李兴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杨林峰先生,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曾任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董秘、常务副总经理,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执行董事总经理,国民信托董事会执委会主任,博时基金董事,新瑞粒子医疗首席财务官,现任昆朋资产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杨林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李栋先生,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核算科副科长,综合科科长,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晨鸣财务公司董事长、晨鸣纸业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4、李刚先生,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统计师职称。曾在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格尔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曾担任格尔木投资控股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5、周学民先生,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青海省扶贫开发外资项目办公室信贷财务部助理会计师,青海省财政厅会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青海省财政厅综合处主任科员,青海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现任昆朋资产董事、副总经理,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周学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

暨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蔡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中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辞职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关于董事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董事后生效。辞去职务后,蔡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蔡超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选举和聘任董事会秘书等工作。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财务总监鲁冬琴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蔡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蔡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鲁冬琴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2-2062513

传真:0572-2065280

邮箱地址:stock@chinakingland.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388号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傅颀女士的辞职报告,傅颀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傅颀女士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傅颀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傅颀女士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的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傅颀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傅颀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独立董事的事项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同意增补初宜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初宜红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次补选公司独立董事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提案后,初宜红女士将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初宜红女士,女,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兼任山东省政府会计专家。从事企业财务会计和政府会计教学和科研30多年,先后在《中国工业经济》、《财务与会计》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6项,是我国《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主要起草人之一。

截止目前,初宜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的事项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史利琴女士、杨鑫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史利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公司供应部经理职务,仍在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春申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以及在湖州金洲石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杨鑫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制造部工作。

史利琴女士、杨鑫伟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利琴女士持有公司2,500股股份,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杨鑫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史利琴女士、杨鑫伟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增补监事的事项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以临时提案形式提名钟苏先生、薛俊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钟苏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钟苏先生,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统计师职称。曾任青海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员,玉树州统计局副科长,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青海省商务厅助理调研员,青海省金融办非银市场处、证券期货处副处长,青海省金融办证券期货处调研员、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资本市场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现任昆朋资产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钟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2、薛俊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薛俊先生,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现任青海晨鸣实业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薛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