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84 公司简称:中葡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0,863,965.98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4,946,917.0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611,076,430.74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026,742.5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010,552,009.92元。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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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近年来,我国本土葡萄酒产业受到进口葡萄酒的冲击,发展遭遇较大挑战,面临深度调整。2022年,国内葡萄酒市场受经济形势及白酒和啤酒等酒类挤压等因素影响出现持续下滑,进口葡萄酒和国产葡萄酒销量延续了“双下降”趋势。据国家统计局及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葡萄酒产量由2021年的26.8万千升下降至21.4万千升,同比减少5.4万千升,同比下降20.15%,全国葡萄酒产量比去年再次出现下滑,国内葡萄酒产量连续九年呈下降趋势。葡萄酒进口量由2021年的42.7万千升下降至2022年的33.7万千升,同比减少了9万千升,下降21.8%,中国进口葡萄酒进口量持续下降。
单位:万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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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海关总署网站
公司是一家集葡萄种植、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葡萄酒企业。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行业分类的相关规定,公司属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公司酿酒原料采购模式为“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原料收购合同,公司为农户提供生产管理及技术指导服务,公司按照合同及严格的原料检验标准采购农户的酿酒葡萄原料。生产模式为: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场产销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配合“销量+合理库存”的模式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流程主要为原酒的生产、加工和灌装包装环节。销售模式为:公司销售渠道按照区域进行划分,经销模式以经销商代理为主。同时公司通过品牌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营销管理体系,目前已形成了能够覆盖全国省级地区的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体系。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发展经销商一百六十三家,形成了以新疆地区及疆外部分核心地区为主的销售网络渠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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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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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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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根据重整计划国安集团和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过户至国安实业,国安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3%。股份过户后国安实业还需根据重整计划配合相关债权人重新办理所持中葡股份462,902,700股股份的质押,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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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4,639.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6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4,128.54万元,营业利润-92,046.73万元,利润总额-92,117.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86.4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5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一一酒制造》(2023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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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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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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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酒类产品新增经销商13家,退出经销商8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168家,较2022年年末增加5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8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永拓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4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3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5,821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6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4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2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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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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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128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72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067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
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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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重飞,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02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兼职。201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00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兼职。201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10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无兼职。近三年担任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会计审计费用为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2021年度会计审计费用为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年度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范围、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人工工时等因素决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永拓2023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会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永拓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相关信息,并对永拓2022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认为:永拓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其专业能力可满足公司审计需要,建议续聘永拓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永拓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永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5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长乔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0,863,965.98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4,946,917.0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611,076,430.74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026,742.5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010,552,009.92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年度内公司聘请了永拓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力度,加强对重点控制活动的管控,继续稳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永拓的聘用期限已到期,公司决定继续聘请永拓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永拓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永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号)。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永拓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永拓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2年度内控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永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号)。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共计提86,286.9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价值和状况,同意本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号)。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资产报损的议案
为了如实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已过期、毁损、和不能再使用的存货等资产,进行报损处理。公司本次资产报损1,512.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资产报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价值和状况,同意本次资产报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报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号)。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号)。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预分情况及2023年薪酬预分方案的议案
1、公司2022年度向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预分薪酬总额为142.33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绩效考核年薪,报告期内所领取的税前薪酬为预分薪酬,最终薪酬将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考评结果确定。
2、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分方案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40万元,绩效年薪22.97万元,合计62.97万元;其它领导人员的基本年薪分配系数一般在0.6-0.9之间,副职级领导人员绩效年薪岗位价值系数平均值≤0.75,当年预分绩效不高于绩效年薪的40%,绩效年薪当年兑现50%,延期支付50%,分三年发放。
未来年度,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核算预发年薪与最终薪酬差额,进行薪酬补发或追索,同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绩效考核后最终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其余部分。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向四位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总额为2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公司独立董事关志强先生、孙志鸿女士、汤洋女士、占磊先生回避了表决。(下转5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