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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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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释:

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兑付到期公司债所致;

2.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应收票据质押开票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光伏玻璃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系部分大额存单将于一年内到期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部分子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减少主要系部分子公司在建项目完工转固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主要系摊销项目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部分子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部分子公司增加借款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上年计提的员工年终奖金于本报告期支付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兑付到期公司债所致;

12.专项储备增加主要系计提专项储备所致;

13.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硅料及光伏玻璃业务增加所致;

14.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硅料及光伏玻璃业务增加所致;

15.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研发增加所致;

16.其他收益减少主要系部分子公司递延收益摊销额减少所致;

17.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结构性存款收益减少所致;

18.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光伏玻璃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19.资产减值损失变动主要系本期未发生且上期金额较小所致;

20.资产处置收益减少主要系本期资产处置较少所致;

21.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保险赔款及无法支付的款项等增加所致;

22.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赔偿支出及其他减少所致;

23.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系非全资子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24.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增加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特别说明:2022年7月11日,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承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2022年8月3日,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年3月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9年2月2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的《关于核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40号)。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25日,公司发行了2020年第一期总额为20亿,期限为3年的公司债券,发行利率为6%,并于2023年3月27日完成兑付兑息并摘牌(本期债券原定兑付日为2023年3月25日,因遇法定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担保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2022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2.68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18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50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截至2023年3月31日,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7,494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 的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9,124万元),占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285,488万元的36.37%,占总资产2,590,401万元的18.05%。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统筹管理所持票据、信用证等资产的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开展业务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池业务实际质押金额为54,221.31万元,融资余额为54,206.04万元。

3、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7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含28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4、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南玻A股份被动减持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收到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鈊渝”)的《告知函》,《告知函》显示,深圳市中级法院裁定变价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持有的6,765万股“南玻A”股票(证券代码:000012)。重庆鈊渝于2022年7月27日和7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强制卖出中山润田持有的南玻A股份合计3,652.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022年12月8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山润田关于股份减持的函件,获悉中山润田所持“南玻A”股份于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12月7日期间累计减持3,112.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前述股份减持后,中山润田持有“南玻A”的股份由8,663.3447万股减少至1,898.34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82%减少至0.62%。

5、诉讼事项

(1)关于1.71亿元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对曾南等人及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提起侵权赔偿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8日正式受理。该案一审于2022年6月21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完毕,目前在等待判决中。

(2)2022年9月,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对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该案一审于2023年2月10日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已开庭,在等待判决中。

6、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增持南玻A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21日期间收到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隆物流”)的《告知函》,获悉冠隆物流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2%。同时,冠隆物流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自增持计划的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26%。公司已于2023年3月22日晚间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文欣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文欣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文欣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