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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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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4版)

本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3年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金额可循环使用。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监事余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2023-018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事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主要合作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余额最高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以短期产品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以短期产品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委托理财额度

投资额度余额最高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相关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七)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99%,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7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7.05%,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理财事项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高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议案。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于银行委托理财的资金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的临2022-017《关于2022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2022年累计银行委托理财发生额为446,292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委托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余额为39,25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确定的,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释义:

1、国联集团: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国联新城: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3、国联物资: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

4、无锡外服人才:无锡市外服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5、无锡赛诺:无锡赛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江阴热电: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7、益多环保: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8、锡东环保: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9、远程电缆: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0、电力物资:无锡华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11、华西钢铁:江阴华西钢铁有限公司

12、华西热电: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13、利港发电: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4、惠联固废处置: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15、华昕设计: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6、西安设计院: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卫华、蒋志坚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3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日常经营所需。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兴良、蒋志坚回避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电厂路28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薛健

4、注册资本:17,363.82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船舶港口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江阴热电为本公司的合营公司,本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担任江阴热电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钟文俊先生担任江阴热电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担任江阴热电董事。

(二)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黄土塘村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熊建平

4、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无锡锡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垃圾、污泥等处理技术的研发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锡东环保为我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10%;本公司副总经理徐辉先生担任锡东环保副董事长。

(三)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4楼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周晓平

4、注册资本: 4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会务服务;投资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设备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游泳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国联新城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四)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许可

4、注册资本:839,111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从事资本、资产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国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五)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 8 号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汤兴良

4、注册资本:71,814.6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电线电缆、通讯电缆、PVC 塑料粒子、电线盘的制造;辐照线缆、铜材、铝材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演出及演出经纪;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6、经营范围:远程电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六)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钱皋路168号(国联金属材料市场927、928、929室)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张飙

4、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自有房屋租赁;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仓储服务;房屋维修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国联物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七)江阴华西钢铁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朱俊中

4、注册资本:23,846.3775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生产钢坯;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华西钢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八)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235号

2、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朱建刚

4、注册资本: 251,900.00万元

5、主营业务:建设和经营4*600MW发电机组工程,并通过电网公司供售电;热力的生产及销售(仅限于在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内供热);从事粉煤灰、石膏、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污泥处理;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不含危险品);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74%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为利港发电副董事长。

(九)无锡市外服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崇正路8号无锡人力资源产业园2层206-207室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杨立群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劳务派遣经营;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培训类培训);企业管理(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专业设备(不含医疗仪器及器械)及配件、家用电器的生产、加工。仓储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物流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营养健康咨询(不含医疗性质);票务代理(不含铁路客票);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广告业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家庭用品、文具用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通用机械设备、专用设备、工艺品(不含象牙制品)、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软件开发;外卖递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家政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汽车租赁;园区管理服务;档案整理服务;住房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无锡外服人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十)关联方2022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其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预计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就日常关联交易将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充分享用关联方产业平台优势与市场资源,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以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是本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1、2023年度向江阴热电销售煤炭预计14,00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力物资与江阴热电(合并口径)签署集中采购原煤服务协议,有利于降低煤炭采购成本,维持江阴热电的正常运营与收益水平。

2、2023年度向锡东环保提供飞灰处置预计1,000万元,系公司子公司惠联固废处置锡东环保产生的飞灰。

3、2023年度向国联新城提供工程EPC服务预计2,8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昕设计向国联新城提供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4、2023年度向国联集团提供工程EPC服务预计4,6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昕设计向国联集团提供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5、2023年度向远程电缆提供工程EPC服务预计6,0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昕设计向远程电缆提供电缆制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6、2023年度向国联物资提供工程EPC服务预计1,5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昕设计向国联物资提供建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7、2023年度向华西钢铁提供环境工程与服务预计1,5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设计院向华西钢铁提供锅炉烟气脱硝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8、2023年度向利港发电采购污泥焚烧服务预计4,5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利港发电进行干化后的污泥焚烧。

9、2023年度向无锡外服人才采购保洁物业服务预计1,200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向无锡外服人才采购保洁、物业等服务。

10、2023年度向远程电缆采购电缆预计4,000 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由于建造工程或电厂改造需求,向远程电缆采购电缆。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3-023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清理新增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当期损益人民币8,875.79万元。

●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宜。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当期损益人民币8,875.79万元,相关情况如下: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本期新增计提减值准备项目明细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项目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1、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划分为装备制造及工程建造业务类客户组合与供热供电及环保运营类业务客户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发电补贴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2022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情况

(1)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情况: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4)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情况

2022年公司对长期挂账,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核销处置,核销金额合计5,985.72万元。

上述坏账准备累计确认坏账损失1,381.27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计提金额

2022年,公司确认存货跌价损失878.43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770.71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一致。

2022年合同资产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都为按组合计提的减值准备。2022年,公司确认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701.95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875.79万元,相应减少了公司2022年度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使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更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3-02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15 楼 1516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 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08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至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08

联系人:舒婷婷

联系电话:0510-82833965

传真:0510-82833962

邮政编码:214131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3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2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9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综合2023年宏观经济预期与企业发展预期,及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计划、新业务拓展计划等因素,2023年度,公司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利润总额11.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943,894,08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330,362,930.1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还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出具的内控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为此,对本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表示异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鉴于2022年公司完成的经营业绩情况,会议同意对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13位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年度报酬总额923.88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年度内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董事、监事的年度薪酬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卫华、蒋志坚回避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蒋志坚、吴卫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98.6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以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购买主要合作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签署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高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本公司在保险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总额:预计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1年。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会议同意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与国联财务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同意国联财务向本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叁年。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联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2022年度》(苏亚锡核(2023)4号),认为:根据对对风险管理的内部核查,未发现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事项。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2022年度》(苏亚锡核(2023)4号)。

公司针对2022年度与国联财务的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报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资金需求,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中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中设国联及其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此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保障公司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中设国联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86亿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依据最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2年 1 月 1 日起按照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调整相应会计政策内容。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会议同意2023年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金额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利用控股股东的金融优势平台国联证券有选择性地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发表专项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提议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4,576,085.41元。经董事会决议,2022年年度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943,894,08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330,362,930.1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9亿元,公司本次拟实施现金分红330,362,930.1元,合计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45.3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在保障投资者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