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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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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636 公司简称:旗滨集团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3,499,506股,在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目前的股份余额4,101,038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9,849,617.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87%。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之总股本确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浮法玻璃

我国自确定“双碳”目标以来,陆续推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从引导“双碳”落地,到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包括产能置换政策、生产企业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能耗“双控”政策等,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平板玻璃行业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新增产能被严格控制,产能过剩状态逐步得到改善。总体上看,平板玻璃行业仍处于结构性产能过剩。自2016年以来,随着玻璃市场需求结构性改善以及国家节能标准的提高,同时生产企业通过不断研发创新,升级迭代推出新产品,新产品在整体设计、节能、智能性能等方面的提升,推动平板玻璃制造的技术进步和更新升级,平板玻璃需求保持稳定,玻璃行业周期性波动幅度逐渐趋于平滑,玻璃生产企业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未来行业发展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技术创新提升、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创新为突破口,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行业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受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调整、俄乌战争、疫情反复等影响,浮法玻璃行业景气度逆转,建筑玻璃市场需求不足、库存高位运行、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行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下半年玻璃行业陷入全面亏损的被动局面。

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先后不断出台多项支持政策和措施,稳楼市政策层层递进,特别是四季度,地产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密集出台,《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政策的推出,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等做了细致的安排,房地产领域信贷、债券、股权融资三支箭接连射出,房地产市场悲观预期有望被逆转,市场有望企稳回暖,随着相关政策落地见效,玻璃需求将逐步释放,玻璃行业将加快去库存速度;加上部分生产线窑龄限制叠加利润下行促使行业冷修预期增强,供需关系将得以改善。2022年出台的《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更是促进玻璃行业产能优化和技术创新,为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2、节能建筑玻璃

节能建筑玻璃是以玻璃原片为基材,采用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及其组合对玻璃进行再加工,制成具有新的结构、功能或形态和高附加值的玻璃制品。主要分为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等,拥有美观、安全、节能等优点,主要应用于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等领域,可以有效降低建筑物能耗,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发展方向。当前,国内Low-E玻璃使用率大幅低于发达国家。节能玻璃作为一种隔热和遮阳性能好的玻璃类型,在推进中国建筑的绿色节能,有效缓解国家能源紧缺状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节能玻璃的应用和替换成为了当前及未来建筑项目节能工作的关键。随着国家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和监管的不断趋严,以及消费者对节能环保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Low-E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及夹层玻璃等具有节能性能的玻璃得到了国家及建筑行业的大力支持与推广,促进了玻璃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节能玻璃在建筑领域的渗透率仍将不断提升,节能效果更优的双层乃至三层玻璃应用逐渐推广,亦有望提升单位建筑面积对玻璃的需求,公共建筑、民用住宅新建项目,以及庞大的现存建筑节能改造、二次装修都对节能玻璃有大量的需求,我国节能建筑玻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市场潜力巨大。2022年4月开始实施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要求所有建筑外墙玻璃必须使用低能耗中空玻璃。

报告期,受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节能玻璃市场竞争加剧。随着新政策的实施,节能玻璃需求有望提升。

3、高性能电子玻璃

高性能超薄电子玻璃在抗划伤、韧性和硬度等方面优于普通钠钙玻璃,被广泛作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智能手表、车载应用、公共查询系统、ATM机、工业控制等电子产品触摸首选玻璃盖板。随着智能手机不断趋向大屏化、屏占比提高,智能电子产品逐步向轻薄化、智能化、高性能化方向发展,以及汽车仪表盘、中控显示、后座娱乐系统、抬头显示等车载显示系统应用增加、无线充电和5G技术的应用带来玻璃背板增量、触控屏在超级本和一体机中渗透率逐渐提升,以及智能家居、智能医疗、在线教育等新兴产业对智能终端的需求增长,预计高铝电子玻璃未来将保持持续的增长。2022年,受疫情和经济环境影响,电子产品终端消费情绪不高,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全年出货量同比下滑11%,尽管智能手机市场呈现供过于求状态,但疫情放开后随着消费的回暖,预计2023年需求将逐步恢复。同时,高性能电子玻璃强度高、重量轻、透过率高等特点,逐步被新能源汽车、高速列车等大尺寸领域上接受并得以应用,未来高性能电子玻璃产品将有更大的潜在需求,市场前景不断看好。

目前,国内高端电子玻璃市场仍被海外企业所垄断,随着国内电子市场和玻璃企业的快速崛起,国产替代亦有望在电子玻璃领域加速实现。

4、中性硼硅药用玻璃

国外医药行业已普遍使用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玻璃作包装材料。随着我国国民生活品质的改善和保健意识的增强,医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采用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从国外药用玻璃行业发展的长远趋势上看,高质量的中性硼硅玻璃未来必然逐步取代低硼硅玻璃、钠钙玻璃,成为国内药用包装的首选材料,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国内主要生产企业正加快中性硼硅玻璃项目建设,推进国产替代进程。

5、光伏玻璃

光伏玻璃为光伏组件重要组成部分,指应用在太阳能光伏组件上的玻璃,具有保护电池片和透光的重要价值。根据所处位置,光伏玻璃可分为包括盖板(面板)玻璃和背板玻璃;根据制作工艺,光伏玻璃可分为压延法玻璃与浮法玻璃。受益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我国光伏玻璃产量持续增长。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不可或缺的材料,需求端与光伏组件的装机量密切相关。“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光伏发电作为能源结构改革和能源替代的重要方向,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促进并推动光伏发电各环节融合发展,光伏终端需求持续成长确定性进一步提升。光伏装机的高速增长,推动光伏压延玻璃产能产量呈大幅增长的态势。

报告期,国际地缘冲突、能源危机的加剧,导致能源价格上涨、全球能源安全面临挑战,催化能源独立意识强化,全球光伏装机继续快速增长,国内光伏行业保持高速增长势头。报告期,受产能大幅上升,产业链上游部分产品硅料大幅涨价,加上主要原材料和燃料的价格持续上涨,生产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光伏玻璃呈现高库存、利润下降的趋势。

2023年,随着光伏发电既定装机目标需求释放,尤其是光伏组件企业大尺寸轻薄化结构性发展,双玻组件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光伏玻璃需求有望进一步释放。

1、公司经营业务

公司从事玻璃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一家集硅砂原料、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光伏玻璃、电子玻璃、药用玻璃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玻璃企业集团,是国内建筑原片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在福建漳州、广东河源、湖南醴陵、浙江绍兴、浙江长兴、浙江平湖、马来西亚森美兰州等建有浮法玻璃基地,在湖南郴州、福建漳州、浙江宁波、云南昭通、马来西亚沙巴州建有或在建光伏玻璃基地,除浙江基地外,其他生产基地均配套建设了硅砂(普通砂、超白砂)矿;在湖南醴陵、广东河源、浙江长兴、浙江绍兴、马来西亚森美兰州、天津建有节能玻璃基地。截止报告期末,旗滨集团拥有25条优质浮法生产线,2条光伏玻璃生产线,2条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2条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生产线,11条镀膜节能玻璃生产线,在建5条光伏玻璃生产线、2条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正在筹建3条光伏玻璃生产线。主要产品有0.33-19mm优质浮法玻璃原片、超白浮法玻璃、着色(绿、蓝、灰)玻璃等玻璃原片;各种离线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在线镀膜玻璃、离线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等节能玻璃;高铝超薄电子玻璃;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光伏高透基板等。

2、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销售。公司以市场导向定位产品,销售引导生产,实施“以需定销、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依托差异化、定制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各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生产、销售。根据产品的特性,浮法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以地销为主,根据市场状况,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方式,浮法原片结算方式主要为现款现货,一般无信用期。节能建筑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组织深加工,产品销售具有很强的定制化与项目化特性,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经销商采购的主要为通用性较强、可后期加工的的工程大板产品。光伏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以向光伏组件厂直销方式为主。电子玻璃根据不同的产品(如盖板玻璃、车载玻璃等)采用不同的方式及渠道销售。中性硼硅玻璃以向制瓶企业直销玻管以及向药企直销制瓶产品方式为主。

(2)采购供应。公司玻璃产品制造的主要原燃料为硅砂(普通砂、超白砂)、纯碱和燃料等,公司依托深耕主业多年所形成的规模优势、需求优势,以及长期经营所形成稳定的优质资源渠道,大宗物资实施集中采购、战略采购、全球采购,通过竞价、分级供应方式,确保定点、定时、定量满足生产需求与价格稳定,采购渠道包括国内、国外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节能建筑玻璃原片基本来自本企业生产、部分就近采购,镀膜靶材、PVB膜、中空主材等通过市场直接采购或从国外进口。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浮法玻璃市场需求不足,价格持续走低,生产企业库存高位运行,主要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成本不断攀升,产品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盈利空间不断承压。面对被动局面,公司继续坚持“稳健经营、创新驱动”指导思想,在确保经济运行质量平稳的同时保证战略规划的实施。着力抓好经营平稳运行、业务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事项,确保了生产经营、企业治理、改革发展、科研创新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经济效益保持基本稳定。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进一步聚焦以高端化、新材料为核心的玻璃主业,通过深化产业链一体化、业务多元化,坚持高质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品牌价值,加快实现由单一规模化发展向规模化与高附加值相结合的双轮驱动发展转型。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267.99万元,同比下降9.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673.63万元,同比下降68.9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何文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旗滨”)、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伏”)于近日收到了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书情况

(一)企业名称: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证书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235001412

有效期:三年

发证机关: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颁发。

(二)企业名称: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235001338

有效期:三年

发证机关: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颁发。

二、对公司的影响

漳州旗滨此次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志着其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漳州光伏本次系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漳州旗滨、漳州光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2022起三年内(2022年-2024年),可享受(或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漳州旗滨、漳州光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对公司长期致力玻璃产业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壮大发展的认可,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将有助于进一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及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漳州旗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漳州光伏《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福建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了1,500,000,000.00元(15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期限为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99,056.6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00,943.40元。截至2021年4月15日,上述资金已到位,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CAC证验字【2021】0065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期初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32,005.15万元,2022年年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4,863.7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403.39 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2,374.59万元(含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21年5月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219.2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544.7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544.77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涉及募投项目实施的三家子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175,447,736.41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973,602,591.9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972,405,422.1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97,169.81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1]0124号)。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因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节能”)涉及民事诉讼,其名下部分银行账户及其他等值财产被冻结(查封),其中:天津节能在中信银行深圳景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200572818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并实施财产保全而冻结。截止报告期末,天津旗滨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代为支付。本次账户冻结事项未影响公司募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募投项目的资金支付,上述代为支付行为符合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及专项管理的要求,且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1月,经法院调解,天津节能已就相应诉讼事件与另一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上述冻结(查封)事宜已妥善解决,募集资金专户已解冻。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566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电子玻璃及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项目投资及进展情况

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加快高端产品市场布局,扩大产能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和品牌影响力,2023年3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加大对高性能电子玻璃及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的项目投资。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电子”)在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泸县经开区”)投资建设两条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约9.7亿元,该项目由旗滨电子设立四川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营;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药玻”)在泸县经开区投资建设两条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生产线,项目总投资约7.8亿元,该项目由福建药玻设立四川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营。截止报告期末,四川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四川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分别领取了营业执照,相关注册设立手续已完成。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3-017、2023-024)。

2、子公司部分银行帐户等财产冻结事宜进展情况。

2022年10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节能”)涉及民事诉讼,其名下部分银行账户及其他等值财产被冻结(查封),其中被冻结银行账户包括天津节能在中信银行深圳景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200572818的募集资金专户(该募集资金专户当时的余额为零,故该事项实际冻结的公司募集资金为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等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0)。2023年1月,经法院调解,天津节能已就相应诉讼事件与另一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上述冻结(查封)事宜得到妥善解决,2023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了法院《解除保全通知书》,已解除对天津节能和东方诚公司的保全措施。经天津节能查询确认,天津节能上述资产的查封和冻结手续已全部被解除,上述银行账户和其他资产已恢复正常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等财产冻结事宜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3、子公司及孙公司增资情况

(1)为加快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满足漳州光伏生产线建设及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保持其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2023年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亿元对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漳州光伏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加至10亿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报告期末,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手续仍在办理当中。

报告期,本次增资事宜已实施完毕。

(2)鉴于福建药玻拟在泸县经开区投资建设两条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生产线,为保障药玻业务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向福建药玻增资总额30,6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余股东(公司员工跟投平台)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参与本次增资。增资后,福建药玻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公司持有福建药玻的股权比例由67.8431%上升至91.9608%,五家员工跟投平台持有福建药玻的股权比例由32.1569%降至8.0391%。本次增资价格参考股东跟投平台股权转让价1.02元/股。该事项已经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情况及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2023-028)。报告期末,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手续仍在办理当中。

(3)为保障福建药玻的全资子公司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药玻”)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融资能力,公司同意福建药玻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对湖南药玻实施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1元注册资本。增资后湖南药玻的注册资本由20,200万元增加至30,200万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报告期末,上述事宜仍在进展中。

4、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情况

为进一步清晰旗滨电子及福建药玻跟投平台持股及跟投人员权益份额,同意公司在天津的几家员工跟投平台将所持有的福建药玻的全部股权转让(平移)至跟投人员对应新设的四家跟投平台。原跟投平台(转让方)与新设跟投平台(受让方)中各有限合伙人(跟投员工)持有福建药玻的权益保持不变。股权转让后,天津聚鑫、天津泰鑫、天津恒鑫、天津东鑫不再持有福建药玻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平移)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按照1.02元/1元注册资本进行转让定价。即:(1)天津聚鑫将所持福建药玻20.4412%的股权转让给宁海俱鑫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款为2085万元。(2)天津泰鑫将所持福建药玻8.4510%的股权转让给宁海台鑫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款为862万元。(3)天津恒鑫将所持福建药玻1.2941%的股权转让给宁海珩鑫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款为132万元。(4)天津东鑫将所持福建药玻1.5784%的股权转让给宁海冬鑫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款为161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福建药玻的股权架构: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报告期末,上述事宜仍在进展当中。

5、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8日,公司实施的竞价回购期届满,公司已完成了本次回购。本次回购期公司实际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9,023,678股(其中报告期回购股份964,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683,499,672股的1.0816%(占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预计回购最高股数的69.104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1.47元/股,回购均价为10.51元/股,回购的最低成交价为7.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30,495.5306万元(不含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数量及金额均已超过了回购方案中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的下限,本次回购股份将在三年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6、可转债转股进展情况。

报告期,共有12,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99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0037%,占公司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00,504股的0.000037%。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有1,360,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07,156股,累计转股股数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989%;占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的0.003993%。截至2023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8,640,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90933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何文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文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