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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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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48 公司简称:浙江黎明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88.2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890.2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91,680.00元(含税),约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8.41%。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2,702.10万辆和2,686.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0%和2.10%。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705.80万辆和688.7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0%和93.40%。商用车处于叠加因素的运行低位,整体需求放缓,处于市场低位徘徊,产销分别完成 318.5 万辆和 330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31.9%和 31.2%。

*注:以上数据及图表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注:以上数据及图表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一)、主营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产品种类众多,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精锻件(包括气门桥、气门弹簧上座、摇臂球头/球窝、火花塞喷油器隔套等)、装配件(包括活塞冷却喷嘴等)、冲压件(包括气门锁片、曲轴传感器信号盘、碗形塞、气门弹簧下座等)及其他件4个大类。

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配套经验和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作为一级供应商向客户提供配套产品,依托于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品质,公司各主要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与客户深度绑定。

未来伴随着募投项目的落地,公司将以优势化的精密成型零部件和喷嘴零部件为基础,快速推动缸内制动、精密冲裁、补胎液、电磁阀、传动轴零部件等品类多元化协同发展,力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稳步转型,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二)、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分析

1、商用车市场低迷,营收下滑,产品结构发生较大改变

2022年,汽车行业总体产销量略有增加,主要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传统汽车正在经历市场震荡和宏观环境带来的剧痛。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商用车,更是处于叠加因素的运行低位,整体需求放缓,徘徊于历史低位。

受上述大环境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76%。由于商用车订单的断崖式下降,公司的产品结构在销售端被动地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募投建设的前期投入以及产量不足导致的成本分摊上升,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出现了明显的下滑。

2、报告期内斯堪尼亚、舍弗勒、丰田通商等优质客户的新项目开始批量化生产,产销量均处于稳步爬坡阶段,尽管成本受产量影响还不太稳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盈利水平,但随着产量的提升这一现象将得以解决,并为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带来助力。

3、坚持自主创新,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尽管报告期内市场较为低迷,公司的研发投入仍达到3,285.69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专利24项,其中欧洲发明专利1项,未来这些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将成为公司业绩稳健增长的动力之一。

4、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业务发展方面也取得了较大进展:

1)缸内制动项目目前共拥有19项专利,其中境内发明专利、美国发明专利及欧洲发明专利各1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报告期内,取得专利4项,其中欧洲发明专利1项。2022年取得1家客户定点,预计2023年达到量产要求;另有多家国内外优质客户正在积极商务洽谈中。

2)精密冲裁件项目已有众多产品处于定点、样件开发或批量生产等不同阶段,成功打入舍弗勒和斯堪尼亚的供应体系。另外依托于良好的产品开发能力和先进的生产能力,正在积极开发座椅零部件、变速箱零部件、新能源电机结构件、精密锁扣零部件以及底盘零部件等多种产品,为公司向新能源和传统汽车通用件进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加强经营管理,优化组织架构

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汽车消费低迷、传统市场大幅萎缩、原料价格上涨的大环境中,公司不断修炼内功,优化内部管控制度,完善责任追责机制,加强5S现场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组织架构,推行项目管理模式,打破部门壁垒,加强团队梯队建设,提高工程师和管理人员的全局意识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07.21万元,同比减少13.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8.28万元,同比减少78.9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俞黎明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锋先生、华林先生和刘文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91,680.00元(含税),约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8.4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拟聘任刘南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0.04万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040万元。

关联董事俞黎明、郑晓敏、俞振寰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安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了全面、客观、有效的评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的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业务交易需要所提供的担保方案,符合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或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3)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88.2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890.2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91,680.00元(含税),约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8.41%。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黎明”)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户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及额度

公司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理财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经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南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人员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经验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相关任职条件。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上述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南飞 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22年7月在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历任制造部、技术管理室系长、科长等职,2022年8月至今在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俞黎明、郑晓敏、俞振寰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黎明方周科技有限公司

2、俞振寰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关联方关系说明

1、浙江黎明方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黎明方周”),公司为重要参股方,持股比例为40%,可以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

2、俞振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黎明先生之子,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采购事项及车辆租赁事项。

1、与黎明方周发生的采购事项

黎明方周公司从事汽车高端液体补胎剂的生产、销售,双方于2022年达成战略合作,未来其部分产品将进入公司供应链体系,以利用公司的市场网络资源实现销售。

2、与俞振寰先生的汽车租赁事项

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向俞振寰先生租赁沪牌车辆2辆,根据车辆年折旧额并参考市场价格支付租赁费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具备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会对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会对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确认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下转5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