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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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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9版)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 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参股子公司之提供担保总额度为745,640,000.00元,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650,000,000.00元。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额度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2、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

4、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5、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对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9,664万元,其余担保额度为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2022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期限是指银行贷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在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前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法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法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2年末公司担保总额为9,664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吉华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吉华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2月16日,全资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5,000.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期限:181天

6、产品起息日:2023年2月16日

7、产品到期日:2023年8月16日

8、预计年化收益率:3.40%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产品投资方向: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商品、外汇、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2023年2月21日,全资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购买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万和证券共盈69号收益凭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5,000.00万元

4、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5、产品期限:365天

6、产品起息日:2023年2月21日

7、产品到期日:2024年2月21日

8、预计年化收益率:3.70%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产品投资方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委托理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和范围,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理财余额为人民币2.0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4、投资期限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

2、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22年5月17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理财余额为人民币2.0亿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华集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吉华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吉华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吉华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023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4,560万元(其中母公司297,000万元,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44,900万元,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31,000万元,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2,000万元,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9,66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内保外贷、土地物业抵押(或股权、存单质押)贷款等,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 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投资期限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2年。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协议签署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持续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

(2)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投资流程。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吉华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吉华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波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87,708,931.87元,净利润为181,675,335.6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18,167,533.57 元,扣除2022年6月实施2021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0元(含税)计105,000,000.00 元(含税),2022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39,016,298.28元。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拟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56,000,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6.71%,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3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1-12月主要

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2022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1-12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6,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87,708,931.87元,净利润为181,675,335.6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18,167,533.57 元,扣除2022年6月实施2021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0元(含税)计105,000,000.00 元(含税),2022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39,016,298.28元。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拟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56,000,000.0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6.71%,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3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升股票流动性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符合上交所及证监会提出的有关现金分红文件的精神,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在召开此次董事会前,已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给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对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熟悉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有利于保证公司稳定发展,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协议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5,909.25万元,与预计金额相比,差额为90.7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02%。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江热电”),2008年1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许钦宝,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蒸汽、灰渣综合利用、热电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临江热电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三、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市场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采购的蒸汽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给了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于本公司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熟悉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3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有利于保证公司稳定发展,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协议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吉华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吉华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8号)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集团”、“公司”)于2017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1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248.2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18年11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在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中的280,902,400.00元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项目 “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吉华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和《吉华集团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公司终止“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66,852.20万元,公司将上述资金连同终止后产生的利息收益2,551.7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19年度转出35,400.00万元,2020年度已转出33,940.00万元,剩余63.95万元尚未转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保荐机构意见

吉华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吉华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报备文件

(一)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当天,公司已将临时补流资金110,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户。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吉华集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一、购买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2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萧然支行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大额存单2023年第318期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5,00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利率

5、产品起息日:2023年2月10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3.30%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发银行萧然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2023年2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购买了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杭工信·钱潮21号单一信托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6,00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5、产品起息日:2023年2月10日

6、产品到期日:2024年2月10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4.2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产品投资范围:1)现金管理类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理财产品。在产品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等类似字样的理财产品视为现金管理类产品。2)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包括储蓄国债(含凭证式、记账式国债)、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型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集合理财计划、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固定收益类资管计划、固定收益类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固定收益类期货公司资管计划、固定收益类保险资管计划等。该类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各类固定收益类工具以及其它债权等,具有风险较低、收益较稳定的特点。3)权益类产品:主要包括股票型基金(包括非公开募集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指数基金、股票类证券集合理财计划、股票投资类银行理财产品、股票投资类信托产品、股票投资类资管计划、股票投资类保险产品、股票投资类私募基金等。该类产品主要投资于股票和主要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证券类金融工具,具有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特点。4)另类产品:主要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外汇交易产品、对冲基金、REITS、QDII和实物投资等。该类产品主要投资于商品、私募股权等高风险投资领域,或者运用杠杆交易或套利交易等策略进行投资,具有风险高、收益高的特点。5)股权和/或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股权投资主要指以资产(括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企业而形成股权性资产;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2023年2月15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购买了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铁信托-交子半年红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5,00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5、产品起息日:2023年2月15日

6、产品到期日:2023年8月16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4.2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产品

9、投资范围:1)银行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存单;2)债券回购、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券、(含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国际机构债券;3)债券型基金、券商/公募基金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4)现金管理型金融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或其他类货币基金);5)其他安全性高并且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产品;6)信托业保障基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2023年2月15日,全资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购买了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重信·禄存22001·周添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3,00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5、产品起息日:2023年2月15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4.20%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产品

8、投资范围:1)固定收益资产:主要为银行间或交易所上市的债券等,包括国债、政府机构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各类金融债券(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债券、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回购(含交易所协议式回购)、公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银保监会允许本信托计划投资的其他标准化债券类资产;2)货币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同业借款、货币市场基金等;3)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实收信托余额的1%用于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2023年3月1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购买了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铁信托-交子季季旺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3,00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5、产品起息日:2023年3月1日

6、产品到期日:2023年5月31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3.90%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产品

9、投资范围:1)银行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存单;2)债券回购、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券、(含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国际机构债券;3)债券型基金、券商/公募基金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4)现金管理型金融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或其他类货币基金);5)其他安全性高并且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产品;6)信托业保障基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

(六)2023年3月3日,全资子公司杭州吉华江东化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购买了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重信·北极23001·稳赢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3,00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5、产品起息日:2023年3月3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4.20%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产品

8、投资范围:1)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公司债)、企业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国际机构债券、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2)债券回购(含正回购和逆回购);3)银行存款(含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4)信托业保障基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七)2023年3月14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2021第27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36个月)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2,00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利率

5、产品起息日:2023年3月14日

6、产品到期日:2024年8月26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3.35%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产品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八)2023年3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宁银理财宁欣添益固定收益类封闭式理财23号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3,00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起息日:2023年3月16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3.60%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产品

8、投资范围:优先投资于项目“大家-安心2022第1号资产支持计划”,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包括其持有的小微贷款以及与前述债权相对应的附属担保权益(如有),除此之外,也可投资于: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质押式和买断式债券逆回购、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2)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ETF、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等;3)商品及衍生品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工具等,以及通过其他具有专业投资能力和资质的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督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的前述资产。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九)2023年3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公司大额存单2023年第347期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10,00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利率

5、产品起息日:2023年3月27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3.30%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产品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2023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购买了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杭工信·钱潮21号单一信托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3,000.00万元

4、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5、产品起息日:2023年3月31日

6、产品到期日:2023年12月15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4.2%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产品

9、投资范围::1)现金管理类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理财产品。在产品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等类似字样的理财产品视为现金管理类产品。2)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包括储蓄国债(含凭证式、记账式国债)、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型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集合理财计划、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固定收益类资管计划、固定收益类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固定收益类期货公司资管计划、固定收益类保险资管计划等。该类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各类固定收益类工具以及其它债权等,具有风险较低、收益较稳定的特点。3)权益类产品:主要包括股票型基金(包括非公开募集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指数基金、股票类证券集合理财计划、股票投资类银行理财产品、股票投资类信托产品、股票投资类资管计划、股票投资类保险产品、股票投资类私募基金等。该类产品主要投资于股票和主要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证券类金融工具,具有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特点。4)另类产品:主要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外汇交易产品、对冲基金、REITS、QDII和实物投资等。该类产品主要投资于商品、私募股权等高风险投资领域,或者运用杠杆交易或套利交易等策略进行投资,具有风险高、收益高的特点。5)股权和/或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股权投资主要指以资产(括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企业而形成股权性资产;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2.8亿元,全部为闲置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