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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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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4版)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6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于2022年6月4日开始行权,行权期为2022年6月4日至2023年6月3日(行权窗口期除外);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2年5月23日开始行权,行权期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19日(行权窗口期除外)。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765.1166万份。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本由101,574.5830万股变更为102,160.2247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1,574.5830万元增至人民币102,160.2247万元。

二、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具体内容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且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调整为8人,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更新调整,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份数、注册资本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具体事宜,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4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 ERP 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22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2-096),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9)。

4、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5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人因工作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811,911份。

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811,911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2年年度董事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则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再升科技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对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

5、《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债券代码: 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154,602,127.23 元(经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3,901,620.05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5,390,162.01 元后,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394,580,240.34 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56,910,761.10 元。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就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分红比例清晰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的投资收益考虑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关联董事郭茂先生、郭思含女士、陶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产生关联交易,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的独立性。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与公司2022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相符,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与公司2022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相符,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5、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和公司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意大利法比里奥有限责任公司、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和公司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投资)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锦衣路31号

法定代表人:陶伟

注册资本:255825.9万日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1日

营业期限:2015年9月21日至2035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采购、销售真空绝热板、真空绝热板应用产品以及关联零部件、产品及其售后服务。(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49%股权。

(二)意大利法比里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法比里奥”)

主要经营范围及优势:法比里奥是一家致力于室内和室外过滤应用和解决方案的开发、设计和销售的公司。法比里奥为欧洲过滤行业知名企业,其核心技术人员从事过滤行业二十余年,技术领先,服务优质,是行业内优秀的既能提供室内空气过滤又能提供室外空气治理解决方案的企业。法比里奥拥有核心技术研发实力,在室外空气过滤,工业及商业应用端过滤及新型过滤材料等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显著。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25%股权。

(三)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宣汉县普光微玻纤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冉启明

注册资本:3214.282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1日

营业期限:2017年01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真空绝热板、复合真空绝热材料、真空绝热设备、冷链保温箱、建筑保温板、保温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郭茂先生姐姐郭彦女士持有其22.22%股权。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

4、监事会审核意见;

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40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再升科技”)第四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近期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郑开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郑开云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关于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将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郑开云: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至今任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主管、厂长。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7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6日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020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25日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8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上述修改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0X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后

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13日分别组织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574,094股已全部分配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

2021年9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了《再升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

202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124,353股已于2021年11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6.98元/股。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0)。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实际持有公司股份1,574,094股。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 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 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 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鉴于持有人综合考评结果均为A,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股票数量为1,574,094股。2022年11月29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已登记完成,涉及5名持股计划持有人,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1,574,094股。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股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7)。

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分配完毕后终止的情况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依照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分配完毕。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同意终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提请董事会审议。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后终止的议案》。

根据《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3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

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的原计划建设周期24个月延期至36个月,“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的原计划建设周期18个月延期至24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7号)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于2022年9月29日公开发行了5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发行总额51,000万元。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1,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502,801,886.79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10月1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2660号《验证报告》。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4月25日,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3 年 4月 25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159.47万元(不含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17,502.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近两年受宏观环境等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和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和延后,从而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6.3.9条第(三)项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鉴于“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的投资进度为29.09%,按照前述规定要求,公司需要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贯彻公司“做全球干净空气行业领军企业”的发展规划

再升科技以“干净空气”为使命,秉持“以终为始”的目标导向,围绕“干净空气”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部过程进行创新研发和应用探索,努力实现“做全球干净空气行业的领军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不断推动“干净空气”在工业与民用、医疗、电子、农牧业、室内公共空间、军工、航空航天等领域应用。

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在“干净空气”行业领域多年深耕的技术优势、材料优势、检测优势、研发优势和设计优势,从产品源头开始,发挥核心优势能力,以提升产品用户体验感为目标,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场景、不同行业特点,充分考虑温度、湿度、空间、地域、环境、功能等因素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综合多种过滤材料的性能优势,为用户提供专业的干净空气定制化解决方案和工程落地,满足客户对无尘、安静、健康环境的追求。

(2)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必要途径

①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提高创新制造能力

随着干净空气技术的成熟,材料的丰富,监测手段的完善,以及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国“干净空气”行业迈入全面发展时期,尤其近几年,空气安全更加受到民众关注。公司实施本项目,将进一步发挥行业多年深耕的技术优势、材料优势、检测优势、研发优势和设计优势,进一步提高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为消费市场提供更加全面、系统、完整、稳定、可靠的产品。

②项目建设有利于发挥系统研发优势,提升品质规模,降低整体运营成本

公司计划依托在干净空气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打通上下游技术信息孤岛,实现顶层设计,从源头控制产品品质,为终端客户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干净空气产品。本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将公司生产研发的干净空气核心材料及技术更好地应用于下游产品,实现整体化的设计、生产、销售模式,同时扩大产品规模,有效提升毛利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也为公司未来稳健增长提供产能支持。

③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

公司作为国内“干净空气”行业龙头企业,工业领域产品以其高效可靠的干净空气性能受到国内外优质客户的广泛欢迎。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凭借工业级高性能干净空气材料及技术,可进一步扩大其规模品质,同时可生产更适合于民用、商用的干净空气产品。项目成熟后,具有优势性能的干净空气材料将会进一步服务于全球客户,打破国外品牌长期占领全球市场份额前列的市场格局,有助于提高自身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强化品牌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分析

我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构建绿色发展政策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实现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全球对绿色、环保、节能要求的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多种需求为“干净空气”领域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工业与民用、医疗、电子、农牧业、室内公共空间、军工、航空航天等领域对“干净空气”产品应用需求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2)技术可行性

公司所处行业系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涉及的跨度范围广、学科交叉多、综合性强,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拥有重庆纤维研究院和重庆造纸研究设计院两大研究院,并设立“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有专业的研发设计团队,丰富的研究开发经验,成型的独立研发体系,丰富的研究开发成果,目前公司已获得专利198项,其中发明专利76项,新型实用专利115项,外观设计7项。

公司作为国内“干净空气”行业龙头企业,拥有极强的产业系统研发优势,持续发挥干净空气行业的整体思维,服务好干净空气的事前、事中、事后需求。公司是同时拥有多种核心过滤材料及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高性能玻纤滤料、低阻熔喷滤料、高效PTFE膜、化学过滤材料等,通过介质与非介质的多种材料和技术整合可提供定制化产品及解决方案,为工业、民用等领域不同场景用户提供专业的干净空气产品。

(3)市场可行性分析

①先进制造、产业升级将持续拉动干净空气稳健发展

近年来,随着中国先进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对干净空气产品的需求增长加快,且生产环境的洁净度要求越来越高,在国产化替代目标驱动下,以半导体为代表的高端新兴制造领域逐渐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驱动中国经济由粗放式向高质量发展。洁净室工程作为高端制造领域上游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有望迎来发展红利阶段,其中半导体、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军工行业等预计将成为洁净室工程的主要应用领域,推动行业持续向好发展。

随着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经济结构不断转型和对空气品质要求不断提升,与干净空气相关的食品生产、医疗健康、现代农业和畜牧养殖等领域的应用将更加广泛。以产业升级促进环境升级,不仅能践行高质量绿色发展目标,还能为企业重塑核心竞争力,也为干净空气行业带来持续有力的增长动力。

②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为干净空气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过程中,城乡居民对生活的消费从生存型消费加速向健康型消费转变,人们对干净空气设备的需求日益增加。预计未来数年内,全球市场,特别是中国市场,对屋内、车内等高端民用消费类干净空气产品的需求将继续保持稳健增长。

综上所述,本项目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在市场需求方面具备可行性。

(三)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36,000万元,内部收益率23.84%。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对“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市场前景广阔,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计划。同时,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持续关注,确保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研发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研发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加快项目所需主要设备采购、物流运输、工程建设等主要环节的进度;审慎核查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优先配置相关资源,增强项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基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研发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实施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本项目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在市场需求方面具备可行性。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对再升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审核意见

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2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为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机构商定年度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13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3)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申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黄路尧: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李明: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含内控)为人民币8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相比2021年度增加8万元。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如2023年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独立地实施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2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证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出具的2022年相关审计报告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远环境”),系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3年度拟为悠远环境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金额不超过20,3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悠远环境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9.8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干净空气”市场需求旺盛,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悠远环境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悠远环境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3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悠远环境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9.82万元。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悠远环境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35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LIEW XIAO TONG(刘晓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204.64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设备,环境保护及空气过滤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节能技术开发与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的,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本公司、悠远环境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和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悠远环境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系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悠远环境持续稳定高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悠远环境,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悠远环境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悠远环境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0,35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28%,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悠远环境营业执照;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0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第十三号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114,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153,953.1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46,046.81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9号《验证报告》。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公开发行了5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510,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10,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7,198,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02,801,886.79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726,415.10元。

(下转5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