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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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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1版)

工业机器人行业是跨学科的综合性应用行业,涉及计算机软件、电气工程、机械电子、机械设计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同时客户应用行业差异较大,个性化需求较强,系统产品的结构复杂,技术含量较高。因此,工业机器人系统厂商既要掌握各领域的专业知识,又要充分挖掘行业用户所提出的个性化需求,高度综合相关技术并对系统进行集成后,才能够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自动化生产线及成套装备。随着工业机器人行业的技术更新换代不断加快,以及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我国制造业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传感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需要很强的精益化生产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同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员,缺乏自主研发实力的新进入者难以适应本行业市场竞争环境。

(2)项目经验壁垒

工业机器人行业客户需求差异化很大,机器人生产线制造工艺复杂,涉及整体方案设计、机械与电控方案设计、信息化功能设计、零部件采购、系统技术、安装调试、系统维护等各个环节,有赖于供应商强大的整合生产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因此客户在招标时,倾向于选择具有成熟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能力的智能系统商,一般要求投标方具有一定数量的大型项目工艺规划、设计、生产、交付经验,过往项目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甚至可能要求供应商具有与世界排名前列或国内前列的行业客户成功合作的项目经验,对客户的工艺要求、技术要求、生产管理具备深入的理解,这些均为行业新进入者设立了极高的壁垒。

(3)生产工艺壁垒

工业机器人行业客户具有定制化非标生产的显著特点,项目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定制化比例高,不同厂商基于各自的生产场地条件、生产规模计划、生产节拍要求、新材料、新工艺等限制条件,对供应商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提出了很大的差异化要求,需要掌握不同客户的不同生产工艺要求,并进行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制造。只有具备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厂商,才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与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迅速对生产工艺做出调整与改进,及时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高性能、低能耗的新产品,从而对后进入的企业构筑了较高的生产工艺壁垒。

(4)客户的供应商准入壁垒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对客户的生产经营影响重大,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所生产产品的质量以及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行。因此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非常慎重,一般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和项目成功案例、能够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供应商才能入围,最终供应商一般在入围供应商中以招标方式确定。后进入企业从进入到被认可需要较长时间,因此构筑了较高的供应商准入壁垒。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综合竞争力领先

2022年,公司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入选第七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公司及广东省科学院中乌焊接研究所、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艾路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薄壁曲面铝合金高质高效搅拌摩擦焊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项目荣获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2022年度国家“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公司获广东省机器人协会颁发第一届理事会“优秀会员单位”荣誉。“轻质合金智能化搅拌摩擦焊接技术及关键装备”项目获得2022年度广东省机器人协会科学技术奖(皇冠明珠奖)一等奖。“轻质合金智能化搅拌摩擦焊接技术及关键装备”项目获得2021年度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21年度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瑞松科技参与的“复杂过程信息物理融合系统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荣获2022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企业,获得广东省工信厅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广州市“隐形冠军”企业等荣誉称号。

2022年,公司中文企业商标“瑞松”被纳入了《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纳入名单》。公司入选高工机器人、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联合组织“2022焊接机器人产业链TOP30”评选活动2022年焊接机器人产业链TOP30榜单。荣获高工机器人、高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 “2022年度集成标杆企业”金球奖。《基于工业互联网的设备运维及工艺管理平台》项目获得维科杯·OFweek 2022第十一届中国机器人产业大会中国机器人行业年度优秀产品奖。

2022年,广州瑞北发明专利《一种车身柔性搬运生产线》(专利号ZL201610436898.6)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州瑞北荣获第三届全国汽车行业智能制造创新成果交流大会2022年度“中国汽车行业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优质供应商”称号。广州瑞北荣获广汽丰田2021年度“品质优良奖”及“原价协力奖”两项殊荣。广州瑞北与广汽乘用车共同申报的“绿色、高效、柔性的乘用车智能制造工厂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获得2021年度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21年度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022年,瑞松自主研发的机器人搅拌摩擦焊系统获得欧盟CE认证,这标志着瑞松的机器人搅拌摩擦焊系统及服务正式可在欧盟各国市场自由流通,也标志着其达到了国际认可标准。瑞松智能搅拌摩擦焊装备荣获第八届恰佩克年度最佳品质产品奖。

另外,2022年,瑞松视觉获得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暨2022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高端装备制造组优秀奖。

(2)项目经验丰富

工业机器人行业客户需求差异化很大,机器人生产线制造工艺复杂,需要深入理解客户的行业特征、经营模式、产品属性、技术特点和工艺流程,设计制造出符合客户严格技术要求的工业机器人生产线及成套设备,否则将直接影响到客户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及效率。公司长期作为国际主流整车厂商的重要供应商以及在一般工业领域服务客户,积累了大量先进工艺技术和应用案例,并通过自身研发,部分主要技术应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时,公司积极协助客户应用先进工艺和技术,提升了客户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

(3)数字化业务布局

基于在数字化智能制造领域的长期积累,公司制定了以数字化工厂智能制造为方向的中期技术战略,在资金、人员上积极投入,以工业软件为突破口,综合开展在设计、分析、制造、以及系统仿真、虚拟装配、虚拟调试、人工智能、机器视觉等方面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工厂数字化与制造智能化转型,目前设计软件及视觉软件均形成直接对外销售。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工业机器人在工业生产中能代替人进行高效率、高质量和重复性作业,或是在危险、恶劣环境下进行作业,例如焊接、冲压、涂装、机械加工和装配、压力铸造、热处理、塑料制品成形等工序,重点领域包括汽车制造、机械重工、3C 电子、电梯及高铁等行业,各领域对工业机器人的需求持续扩大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工业机器人呈现应用领域不断扩展、自动化程度不断深化的发展趋势。

我国工业机器人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为提升我国制造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工业机器人本体方面,我国企业在伺服电机、减速器等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和技术研发领域与国外先进水平尚有一定差距,但在机器人行业应用技术、系统技术方面,受益于我国广阔的市场需求、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深化,行业内重点企业不断实现技术突破,部分核心技术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此外,相比国外竞争对手,国内厂商在成本、渠道、技术和工艺理解、服务响应能力等方面具备优势,在长期的市场竞争中产生了一批研发设计经验丰富、技术工艺水平高、服务质量好、配套能力强的企业,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形成了本土化的竞争优势。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等新兴技术的迅猛发展,并与机器人技术深度融合,机器人产业链也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影响机器人行业产品形态、生态系统、商业模式、发展路径等各个方面。在现有技术上,将衍生出通用网络化平台,实现传感器软硬件、机器与机器、人与机器之间的信息沟通,使机器人由单个系统向群体系统发展,实现不同主体间的通讯与协作。

具体到机器人智能制造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工艺与机器人结合程度越来越高。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要求的提高,汽车、船舶、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轻量化持续推进,各种新型材料应用越来越多,包括铝镁等轻质合金、复合材料、高强钢、碳素纤维等,材料的升级叠加绿色制造、高效精益生产的要求,对焊接加工工艺要求不断提升,搅拌摩擦焊、激光焊等先进焊接工艺因其焊接效率高、焊接质量好,逐步成为相关行业的首选工艺,这些新工艺,结合机器人的应用,形成不同细分领域的机器人装备。

(2)智能制造水平越来越高。综合采用传感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机器人的可编程可联网的特点,实现装备和产线智能化。以焊接装备智能化为例,典型的发展趋势包括:结合工业互联网建立焊接工艺数据库,并通过人工智能进行工艺参数优化;采用机器视觉及各种传感技术对焊接过程进行控制,实现焊缝引导定位、焊缝跟踪、焊接实时监测与质量控制;建立物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及MES系统等,自动采集设备数据、生产数据、运维数据,通过对大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实现远程监控和远程运维服务,以及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工艺管理、能耗管理等生产过程全面管理,实现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决策和生产过程优化。

(3)从简单的机器人装备服务转向数字化智能化解决方案服务。数字化工厂代表着现阶段工业机器人行业应用技术的最高水平,数字化设计、数字化仿真及数字化车间等深度应用,并结合企业资源管理系统、数字化制造系统、仓库管理系统等,从而连通设计、工艺规划到生产制造的信息流,让机器人装备与工业软件无缝衔接,为制造工厂的全过程提供全面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593.45万元,同比增长8.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73.18万元,同比下降345.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14.52万元,同比下降556.80%;总资产177,597.66万元,较期初增长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6,956.24万元,较期初下降7.89%;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66.29万元,2021年度为-6,060.5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减少主要系今年随着业务量增加,收到的迪链金额随之增加,公司根据资金管理需求将迪链贴现6,195.78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列入收到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主要原因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自查发现,2021年度公司有1份设备买卖合同及其相关依据,未完全符合公司按时段法核算收入的统一标准,应按照时点法确认收入处理。为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对受影响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和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3)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4)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3、对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3)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4)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4、对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3)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4)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5、对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元)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更正后的信息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四、审计机构的意见

公司已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彭敏琴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马玉霞

(3)质量控制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廖慕桃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实际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7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1.5万元。

2023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从业资格,同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同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4、本议案尚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罗渊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决策程序、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市场及公司情况,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预案的制订和审议程序。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6:关于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监事薪酬合理,同意予以确认。同时,鉴于涉及全体监事薪酬方案,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0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3名监事回避。

表决结果:该议案均回避表决并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关于授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向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3.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是为了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10: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控股子公司部分经营资金短缺的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3: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4: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监事会对以上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董事会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调整后的业绩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经营成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激励对象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对业绩考核指标的调整,并同意相应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15: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16: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1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273.1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333.64万元,经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7,360,5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47,058股后的股份数为67,113,53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24,758.90元。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下转6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