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09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审查,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天健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要求。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关于本次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6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4,484,404.9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67,715.76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以此计算预计分派现金红利2,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2%,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2,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2,000,000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实际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计划,结合了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则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8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诺生物”)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圣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制药”)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州大道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邑城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项目主要为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项目借款、委托贷款、银行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及资金业务等银行各类融资业务。具体授信期限、业务品种、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负责协议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等相关事项。
(二)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文永均先生拟为全资子公司圣诺制药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邑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授信业务品种、担保金额使用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授信协议为准。文永均先生本次担保性质为自然人担保,并且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担保决策权以及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圣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2日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成都市大邑县工业大道一段
5、法定代表人:杨广林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8、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止目前,圣诺制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与银行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正式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圣诺制药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诺生物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1%、0.90%。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0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联系人:余啸海 张露
联系电话:028-88203615
传 真:028-88203668
电子邮箱:snkj@snbiopharm.com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7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诺生物”)董事会就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951.17万元,2022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管理费净额为540.2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129.6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00.2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090.44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4,090.4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700.2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就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2022年度,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4,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下表为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此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等。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年度,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和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圣诺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圣诺生物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发行前的滚动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次发行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德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未发现参与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经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计划,结合了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则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了具体工作职务的监事,根据公司薪酬制度发放职务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承担的社会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质,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永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并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了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文永均先生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2023年度经营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做了汇报,公司董事会同意认可《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公司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承担的社会责任。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