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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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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380,600股,持股比例为1.14%。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6)。

由于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12月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继续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2023年1月2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38.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回购最高价格12.0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16元/股,回购均价11.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6,199.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O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