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74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小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楼铭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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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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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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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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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购买办公用房事项
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配套部分银行贷款,向中民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黄浦区小东门街道616、735街坊H地块会馆街55号(绿地外滩中心项目T3幢)13层、14层共2层办公楼及相应车位,购置标的合计总价为5.61亿元。2023年4月,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支付相应房价款,上述标的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及4月6日披露的临2023-006、007号公告。2023年4月7日,本次购置办公用房配套的2亿元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已经全部发放完毕。
2、董事及高管调整事项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意见,董事会聘任方岚女士、裘皓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披露的临2023-003号公告。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鉴于成佳俊先生因到龄退休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职工代表董事职务,会议补选张荣健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的临2023-004号公告。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常务副总裁的议案》。因工作变动,周瑾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工作变动,陈小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总裁职务。鉴于此,董事会选举陈小宏董事为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聘任毕培文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周巍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披露的临2023-009号公告。
3、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会展中国”及“数字会展”战略部署。2023年2月,公司合资成立东浩兰生会展(天津)有限公司,持股51%,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布局京津冀会展市场。2023年4月,公司合资成立上海东浩兰生元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0%。元数文化公司将以“创意技术数字会展与营销”为业务核心,开展数字会展、会展技术延伸、数字广告、技术应用服务、创意全案、数字营销等具有技术特色的复合型业务模式。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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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小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楼铭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镝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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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小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楼铭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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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小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楼铭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镝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号)第一项内容的相关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累积影响数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增加118,907,450.52元,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没有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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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3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以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51%股权与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浩兰生集团”)持有的上海东浩兰生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集团”)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并向东浩兰生集团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为131,098.00万元,由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支付,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15,243.00万元,以股份方式支付对价115,855.00万元,股份发行价格为10.05元/股,发行股份数为115,278,607股。
2020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向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41号)。10月,公司完成了相关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工作。11月3日,公司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东浩兰生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内容,东浩兰生集团对置入资产的业绩承诺具体为:置入资产于业绩承诺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2,216.95万元、7,309.39万元、12,901.60万元和12,664.96万元。上述承诺净利润是指上海东浩兰生会展(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内,东浩兰生集团对公司的补偿应为逐年补偿,补偿测算基准日为各年度的12月31日。如置入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视为未实现业绩承诺,东浩兰生集团先以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对价进行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的情况下,东浩兰生集团应以现金继续补足。东浩兰生集团应补偿的金额按如下方式计算: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