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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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存续期间, 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 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满足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 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风险提示
银行理财资金池产品受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影响,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通过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 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8,300万元,取得收益4.94万元,期末未到期余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迎丰股份办公大楼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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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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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体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号09:00-11:30;13:30-17:00。
(四)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3年5月12日14: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七)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敬梅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
电话:0575-89966200 邮编:312000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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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