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70版)
(2)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董事长年度津贴为每年人民币28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础薪酬由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的职务确定;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研究决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哲、王坚忠、娄欣回避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融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融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规划,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主体范围包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信托融资等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次新增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授权期限内决定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具体融资行为及为融资而作的抵押、质押或保证等担保行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公司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草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的业务管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4月修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4月修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4月修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4月修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4月修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4月修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4月修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3年4月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包括战略投资部、市场营销部、科技与产品部、成本合约部、社区事业部、企业发展部、合规部、人力行政部、财务管理部以及证券事务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将产生第八届董事会,现拟定董事会成员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届董事会提议王伟林、蔡顺明、王哲、王坚忠、娄欣、刘经纬、袁树民、王震宇、蒋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袁树民、王震宇、蒋帅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鉴于目前《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8人,刘经纬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前提条件为,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将董事会成员为8人调整为9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1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伟林先生简历
王伟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宝钢集团运输部干部、上海科威机电技术研究所主任、上海南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华丽家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丽家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伟林生持有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29%的股权,与南江集团实际控制人刘雅娟女士为夫妻关系。(南江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7.12%的股权)
蔡顺明先生简历
蔡顺明,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房地局副主任科员、处长助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处长、处长,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测管办主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信息办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信访办主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总工程师,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顺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哲先生简历
王哲,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哲先生持有南江集团35%的股权,与南江集团实际控制人刘雅娟女士为母子关系。
王坚忠先生简历
王坚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上海华丽家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坚忠先生持有300,000股公司股票。
娄欣先生简历
娄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历,历任中国电子进出口珠海公司销售经理,珠海汇润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助理总裁,天洋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娄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经纬先生简历
刘经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1 年出生,理学硕士学历,历任CapitaLand Group区域投资部执行员,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另类金融部投资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经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附件二: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树民先生简历
袁树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1年出生,教授、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研室主任、副系主任、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上海金融学院会计学院院长,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树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震宇先生简历
王震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上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历任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震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蒋帅先生简历
蒋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资深律师,上海市成功综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接1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