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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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理位置
多多集团远离市区,厂区范围独立封闭,紧邻职工生活居住区,适宜工业生产使用。
(2)交通条件
多多集团厂区临安庆街,该道路为城市交通主干道,距离哈同高速佳南出入口约3公里,交通条件较为便利,但公交线路较少。
(3)建筑物情况
厂区内大部分建筑建成年份较早,折旧成本相对低廉,建筑质量良好,维护情况良好,适用于工业生产、仓储使用。办公楼建筑较新,装修情况良好,办公、会议设施齐全。
(4)配套及安全
厂区道路为混凝土道路,路况很好,满足大型运输车辆通行、装卸货物等要求。厂区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率较高。多多集团设有安全保卫部门,集中协调管理厂区各单位的生产安全和安全保卫工作。多多集团下属动力公司可以为厂区内提供稳定的水电气供应。
综合各因素,多多集团对出租房产价格确定为:车间、厂房、仓库等生产用设施120元/m2·年,办公楼240元/m2·年。厂区服务费9元/m2·年。近年来多多集团对厂区内的关联企业、垦区企业和非关联业均执行此定价标准。
2、供应蒸汽、供电、供水定价说明
(1)多多集团因原料价格上涨成本增加,调整蒸汽供应价格。经与多多药业协商,双方确定2022年1~6月蒸汽价格由210.00元/吨调整为287.00元/吨,从2022年7月1日起蒸汽价格由287.00元/吨调整为330.00元/吨。
(2)依据黑垦价发〔2012〕3号文件,“省内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根据文件精神确定由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供应的电力价格为每月按《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进行调整,并及时发送调价通知。
(3)2015年12月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水利厅联合下发黑价联字〔2015〕72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斤、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条第二款“工商业(包括利用地下温水取水)”水资源费由原来0.4元/吨调整为0.7元/吨。根据该通知精神,多多集团与农垦物价局佳南直属分局请示后答复“多多集团供水属自备水源,内部供水不在《黑龙江省定价目录》内,由各单位进行调整”,因此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为3.00元/吨,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四、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厂区处于一个大院,多多药业自建厂起生产用水、电、汽、采暖用气均由多多集团供应,多多集团依据黑龙江农垦物价局水、电、汽价格的批文,结合成本变动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
多多药业分摊厂区服务费为生产经营所需,协商定价。
以上各项费用在2023年年度预算中已作为相应的成本、费用项目考虑,对多多药业及公司当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属于正常购销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出具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工业用水、工业用电、工业用汽、厂房租赁、厂区服务费定价公允,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多多药业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的,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相关业务的开展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多多药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多多药业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额度是基于多多药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2023年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其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多多集团营业执照、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2、关于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报告;
3、多多集团与多多药业关联交易定价情况说明等附件;
4、多多药业2022年水电汽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说明;
5、厂区能源(水电)(蒸汽)供用合同、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厂房租赁合同书;
6、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7、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4、04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52,418.43元。
公司2022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故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多多药业2023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采购水、电、蒸汽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78.82%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提供能源动力服务,依据双方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并结合多多药业2023年度生产计划和经营预算,2023年度向多多集团预计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
注: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采购电的预计采购单价系多多集团根据2023年4月省内发电市场化交易价格作出的调整,多多集团将根据佳木斯电业局电价浮动情况及时对供电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为佳木斯电业局规定的调价之日起开始执行。
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原《厂区能源(水电)供用合同》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新《厂区能源(水电)供用合同》已于2022年12月27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原《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已于2022年12月27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2023年下半年合同尚未签署。
2、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支付厂区服务费
多多药业使用厂区的占地面积84,424.93m2,厂区服务费价格为9元/m2·年,厂区服务费为759,824.37元。
原《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新《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已于2023年1月1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厂区服务费价格为9元/m2·年,保持不变。
3、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支付租金
多多药业租赁总建筑面积为14,844.87m2,办公楼租金为240元/m2·年,其他厂(库)房租金为120元/m2·年,租金为2,196,824.40元/年。
原《厂房租赁合同书》将于2023年6月23日到期。新《厂房租赁合同书》已于2023年1月1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租赁总建筑面积为14,844.87m2(办公楼面积为3,462.00m2,其他厂(库)面积11,382.87m2),办公楼租金为240元/m2·年,其他厂(库)房租金为120元/m2·年,租金为2,196,824.40元/年,保持不变。
综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20,975,781.14元。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达到三千万元,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多多药业2023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2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通报事项:
(1)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关于多多药业2023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发表专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9)。
十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3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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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事项:
(1)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关于多多药业2023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发表专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需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14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4、04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52,418.43元。
公司2022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故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立了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诚信的履行职责,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十一、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9号文核准,中关村于2017年1月非公开发行78,280,042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07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09,999,980.94元,扣除发行费用10,088,279.8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99,911,701.13元。
截止2017年1月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90,490,640.6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9,799.09万元;于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2,379,405.3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111,235.3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21,060.5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7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8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修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变更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详见2019年3月26日,公告2019-014、2019-015、2019-018号,2019年4月12日,公告2019-027号)。就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及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协议变更内容如下:变更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0,325.79万元、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544.39万元(合计募集资金金额12,870.18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18.39%),变更为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27.82%股权。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32220188000059823和32220188000059905中划付10,325.79万元和2,544.39万元至交易对方黑龙江农垦佳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指定账户(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并延长投资期限。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暂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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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注2:公司存储于银行账号:01191700001438的资金用途为“偿还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借款本金项目”、“偿还中关村建设非经营性占款(专项用于其偿还银行贷款并解除担保)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8年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注3: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1年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2220188000066039)的注销手续。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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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并延长投资期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调整和变更后的项目进展如下:
1、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累计投入2,099.32万元,其中2017年度投入1,595.71万元,2018年度投入125.88万元,2019年度投入21.54万元,2020年度投入311.76万元,2021年度投入44.44万元,2022年度投入0.00元,待投入金额1.57万元。2022年度确认收入436.45万元,2022年度实现利润-497.84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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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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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项目进展情况及未按计划使用资金的原因:
①药物代谢平台项目已完成总计划金额的99.93%,尚未投入金额1.57万元。其中:实验室装修工程已于2020年6月初竣工并验收完毕,且已正常投入使用;动物实验设备采购和实验耗材采购已100%完成计划;办公设备采购剩余0.51万元未使用;宣传推广费剩余1.06万元未使用。
②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在毒物药物研究所的技术支持下,苏雅医药技术、行业经验逐渐积累,在该领域占有一定的市场的份额。由于该项目前期建设投入较大,实验室的建设、专用设备的购进、技术人员的培养等因素导致苏雅医药成本费用较大,前期建设成本费用高于正常开展中的项目收入;加之受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影响,导致2022年实现利润-497.84万元。
2、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067.12万元,待投入金额919.92万元,其中2017年度投入264.49万元,2018年度投入62.28万元,2019年度投入37.37万元,2020年度投入12.90万元,2021年度投入172.24万元,2022年投入517.84万元,2,962.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盐酸苯环壬酯片增加眩晕适应症子项目、盐酸纳曲酮片增加克隆病子项目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型毒品适应症子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10万元继续开展盐酸纳曲酮片增加酒精依赖适应症子项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②盐酸纳曲酮片增加酒精依赖适应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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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计划使用资金的原因:
盐酸纳曲酮片增加酒精依赖适应症项目原计划2018年10月开展验证性临床研究,但由于依照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要求,2017年北京华素原料药生产车间搬迁河北沧州生物医药园,导致该品种原料药至今停产,临床试验药物无法制备,因此项目计划未能按期执行。
2022年本项目研究进度与项目计划保持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率为76.56%,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未超过30%。
3、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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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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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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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6,857.05万元,其中2017年度投入2,918.03万元,2018年度投入1,180.74万元,2019年度投入802.13万元,2020年度投入1,090.37万元,2021年度投入572.49万元(2021年度计划使用多出3.01万元由自有资金进行支付),2022年度投入293.29万元,待投入金额20.6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本期确认收入41,275.96万元,本期实现利润7,473.63万元。累计确认收入132,748.79万元,累计实现利润27,885.82万元。
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募投项目的整体任务。厂房已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净化装修已全部完成,满足前期生产所需的设备、仪器已全部采购到位,盐酸贝尼地平原料、元治、元坦已取得了相应的生产批件及GMP证书,2022年购入的设备主要是用于提高工作效率、增加整体产能、适应环保要求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仅剩两台设备因为选型参数未能与供应商达成一致未能采购外,其余设备均按照计划采购到位。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完成销售收入41,275.96万元,实现净利润7,473.63万元,完成2022年度预期目标。
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期进行。
达成预期利润的情况说明:
根据可研报告数据,达产后正常年度数值的税后利润为3,605.51万元/年,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2018年开始投产,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税后利润累计应为18,027.55万元,实际净利润累计为27,885.82万元,已完成预期利润。
4、华素制药品牌建设
该项目原投资总额为18,000万元,变更后投资总额为6,697.30万元,该项目已累计投入6,697.30万元。经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剩余资金976.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此,该项目实施完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9,799万元。2017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500万元。公司尚存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4,299万元。
2017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再次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299万元,至此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被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004、2020-005)。
2020年12月22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完毕。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按计划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