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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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产品期限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可转让大额存单,无需持有至到期,可随时或按季度、按半年度进行转让,流动性较好。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者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及提供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设备购置费、委外费用的实际使用金额超出了概算明细金额,公司已将实际使用超出概算明细的金额及相关利息及时归还予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唯捷创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本专项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提及的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外,唯捷创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三)《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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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1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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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计数与2022年年度报告数据差额为四舍五入所造成的尾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报告期末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①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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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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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试,公司2022年全年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0.5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49.69万元,转回减值准备79.3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库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相结合的方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其重叠部分按照谨慎性原则取其高者计提减值金额。对于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对于存货库龄的考虑,公司依据某类存货的库存时间长短,按照不同比率计算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应计金额,并于期初账面余额相比较,做补提或冲回的会计分录。
经测试,公司2022年全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89.1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为-3,360.0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地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14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共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中兴华所在公司同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自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7年度审计开始由中兴华所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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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相关处罚。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服务费用,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着良好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的工作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此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且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聘任,同时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等因素,决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费用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16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唯捷精测”)、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唯捷”)。
● 本次担保金额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透支、汇票承兑、汇票保证、应收/应付账款融资、进口/出口融资等,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为唯捷精测、上海唯捷在上述融资协议额度项下提供必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该担保金额可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月19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16号楼
4、法定代表人:周颖
5、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仪器、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生产测试集成电路。(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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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2022年度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二: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8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0幢
4、法定代表人:赵理
5、注册资本:28,434.93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子、集成电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9、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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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2022年度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原因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唯捷精测、上海唯捷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保障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7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2-017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股票数量为620,176股,已于2023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08,619,418元增加至409,239,594元,股份总数由408,619,418股增加至409,239,594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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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公司授权人员将及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19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唯捷精测”)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6,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6,681.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251.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于2022年4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39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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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唯捷精测系“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直接实施主体,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唯捷精测注册资本由13,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唯捷精测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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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唯捷精测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有助于推进“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唯捷精测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的决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20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6,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6,681.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251.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39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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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主要情况
(一)调整原因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重新评估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办公场地、软件购置等的实际需求,拟减少该募投项目中人员、建筑工程、建设期租赁、软件购置等的投入,放缓人员招聘及办公场地扩充的速度。同时,为更好地应对日益严峻的科技竞争冲突,增加关键研发设备及技术的投入,拟将上述减少的费用增加至该募投项目的设备购置费、委外费用(主要为委外流片费用以及委外封装测试服务费)中,以提升整体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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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的调整,是综合考虑市场和行业环境变化、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后,为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投资结构进行的优化与调整。本次调整事项未涉及取消原募投项目以实施新项目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投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充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事项未涉及取消原募投项目以实施新项目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投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充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