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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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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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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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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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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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50.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22.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25.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赵爱国先生、郁旋旋先生、黄冰溶先生、李辉先生、张辉先生、陈然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忠先生、兰永长先生、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王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兰永长先生、王涛先生承诺参加最新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兰永长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郭建峰先生、王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沈根宝先生(简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赵爱国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8年8月至2002年9月,历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员、研究所副所长、电子工程部部长等职;2002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郁旋旋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0年8月至1998年6月,历任启东测功器厂工人、机修车间主任、总装车间主任、生产科长、经营科长、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厂长等职位;1998年7月至2002年6月,在启东市机械厂挂职;2002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三)黄冰溶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动控制专业。1989年8月至2002年6月,任启东测功器厂副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四)李辉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机械制造专业。1979年9月至1982年1月,任启东卫龙电机厂职员;1982年1月至1983年9月,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员;1983年9月至1986年6月,在南通职大机械制造与工艺专业进修;1986年9月至1995年1月,任启东测功器厂车间主任;1995年1月至2002年9月,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副厂长;2002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五)张辉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机械制造专业。1990年8月至1993年8月,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员;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任启东测功器厂工艺员;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启东测功器厂研究所副所长;1999年2月至2001年2月,任启东测功器厂技术科科长;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任江苏林洋华虹分公司副总工程师;2002年2月至2017年6月,任启东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六)陈然方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2002年2月至2004年3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4年4月至2007年10月,任上海恒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1月至今,任上海慧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王忠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6月-2000年4月,就职于江苏理工大学(现“江苏大学”),任讲师、副教授;2000年5月至今,任江苏大学教授、博导、系主任。王忠先生曾担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动机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燃油喷射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机械工业奖励评审专家;曾获江苏省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江苏省六大高峰人、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奖项。
(二)兰永长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昆山哈森鞋业有限公司财务主任;2003年1月至2010年8月,任昆山珍兴物业房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哈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1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内审部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国兴农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江苏久茂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江苏津润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三)王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证书。1994年7月至1996年2月,任浙江万向集团有限公司法务;1996年3月至1997年10月,任上海市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助理兼办公室主任;1997年11月至1999年8月,任上海正典法律信息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律信息审编;1999年9月至2008年1月,任恒盛地产董事局主席特别助理、副总裁(分管法务)/法律顾问,2008年2月至2019年6月,历任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执行董事、副总裁、法务总监;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高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任南华集团法务副总监、主席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王忠先生、兰永长先生、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郭建峰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市场营销专业。2005年7月至2007年1月,任宁波市鄞州区新明学校教师;2007年2月至2014年2月,任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14年2月至今,任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二)王炜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9月入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采购专员、内审专员。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专员。
(三)沈根宝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至2010年,任江苏希西维轴承有限公司技术员;2010年至2011年,任无锡市新星焊接设备厂技术员;2012年至2015年,任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技术员;2016年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郭建峰先生、王炜先生、沈根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建峰先生、王炜先生、沈根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楼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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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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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9日16: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或者前述人员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在信函、传真或者邮件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符合上述3项条件中需要的资料扫描件,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平
电话:0513-85636573
传真:0513-85636573
邮箱:zqsw@qdceqi.com
邮编:226000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海迪路2号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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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 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方面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 年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公证天业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825.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3家,审计收费总额6,35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孟银:
2014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7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4 年 9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威孚高科(000581)、华光环能(600475)、联测科技(688113),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孙杰:
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IPO及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3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7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联测科技(688113)、世纪天源(831948)、创志科技(837564)等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薛敏: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远东股份 (600869)、远程电缆(00269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50万元(含税)。2023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进行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 完全具备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和补充运营资金等。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0,476,288.04元;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81,226,093.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7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30,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5.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73,502,264.2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226,093.73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230,4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动力系统测试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船舶、航空等,其中新能源领域及航空领域发展前景较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且市场上不断有新的参与者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加之进口替代进程加速;在航空领域,随着我国航空工业配套产业持续发展壮大、航空动力系统国产化工作不断推进以及核心部件及配套设备的国产化率明显提高,公司产品将迎来广阔的市场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期、追赶期,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成立以来在动力系统测试领域积累了先进的技术和经验,截至本报告期末拥有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94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和软件著作权49项。但国际知名厂商以其多年的技术积累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目前公司的技术水平与国际知名企业相比,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均有不足之处;同时公司作为航空领域的新进入者,在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较国际领先企业还有一定差距,国际领先企业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已具备系列化的水力测功器产品线,产品可销售型号更全面,公司截止到报告期末共有8款航空用水力测功器型号,还有2款正在研发过程中。公司战略目标为突破国外高端动力系统测试装备和测试验证体系的技术壁垒,打造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及测试验证体系,实现进口替代,为新能源汽车及航空动力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502,264.2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226,093.7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253,831.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3%。公司盈利能力较为稳定,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目前正积极进行募投项目建设,并且着力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和航空动力系统智能测试装备的项目研发,通过不断完善产品功能,坚持技术创新,扩大市场份额。在巩固新能源汽车领域、燃油汽车领域和船舶领域动力系统测试的领先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开拓航空领域的业务数量和产品质量,为我国航空领域的动力系统开发试验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和补充运营资金等,以不断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发展后续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多种因素影响。具体可参考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期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满足了现金分红以回报投资者的目的,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未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24.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4,167,923.64元(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72,07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4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现金管理金额仍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南通常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测机电”)、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下属启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金额12,655万元,现有现金管理产品未发现任何风险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下转18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