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41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所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各子公司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实质控制权,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秀珍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议案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修订而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能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存货和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度计提(含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875.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
1、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商誉的形成
2018年4月27日,公司与方德签订《关于东莞市上为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公司以1,425万元受让方德持有标的公司的47.50%股权,以2,250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3,500万元,公司以现金3,675.00万元人民币收购股权和增资扩股合计取得标的公司70%的股权。2020年3月23日,公司再次与方德签订《关于东莞市上为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转让协议》,公司以1,500万元人民币收购方德持有标的公司剩余30%的股权。2020年3月31日,东莞市上为实业有限公司经工商核准变更名称为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并完成股东变更。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根据购买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6,812,467.52元。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受最近几年疫情叠加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2022年饰面板销售业绩虽然同比有了较大的增长,由于前期开拓市场设立仓库等成本较高,整体效益不达预期,出现商誉减值的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经相关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后决定合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①商誉减值测试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及福建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饰面板业务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字[2023]第166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13,567,830.36元,账面价值17,137,234.60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3,569,234.60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2,498,582.97元。
②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本公司期末对与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1)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资产组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2)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以预计2023年-2027年的每期现金流量以及2028年的永续现金流量,按13.96%的折现率折现,计算出期末时点的可回收金额,与商誉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之和进行比较对比。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对预计2023年-2027年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采用了9.92%-9.97%的毛利率及5.00%-38.31%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关键假设;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对预计2028年永续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采用了9.97%的毛利率及0.00%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关键假设。管理层根据预算期间之前的历史情况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这些假设。经测试,本期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的商誉需计提减值准备2,498,582.97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含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875.77万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74.79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2.70%。
三、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57,947.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674,6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26,939.7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股东合理回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各种因素。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1号)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2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2,254.28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9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02.08万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于2021年8月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531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共10,619.28万元(含用于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1,317.0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4.40万元,累计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7,5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397.2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北华富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170,462.1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7,500.00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华立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立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访谈了相关管理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立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华立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过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2-12-31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湖北华置立装饰材料厂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谭栩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旭球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妙如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谭栩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旭球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妙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谭栩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旭球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妙如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3038 公司简称:华立股份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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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不影响相关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影响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数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及整体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大宗原材料PVC粉的采购优势,适时开展PVC粉贸易业务。公司贸易采购的货物会通过铁路运输或水路运输两种方式,货物到达火车站或码头后,公司会委托物流公司把货物转交给客户。2022年,公司部分贸易业务的交货模式改为由公司委托供应商直接向客户交货,公司在向客户交货前短暂性取得货物控制权,公司初步判断在该业务中公司因承担了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及拥有自主定价权,因此在财务账务处理中采用了总额法确认收入。
(下转24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