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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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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7版)

(二)经营模式

1.营销模式

在组织架构设置方面,公司设立国内营销事业部,统一管理国内营销业务,国内营销事业部下设营销部、市场部、渠道发展部、客户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培训中心等部门。此外,为激发组织活力,更加有效地推动新品的快速推广,公司划分六大营销大区并在每个大区建立了垂直的区域化管理体制,负责对区域内各级分销商和终端客户进行管理和服务,通过专业的销售、市场、售后人员全方位覆盖,保障了公司成熟产品的进一步市场深化和新产品快速有质量的投入市场。公司设有国际贸易部,负责境外市场开拓。截至2022年末,公司海外市场业务覆盖欧洲、非洲、独联体、中东、南亚、东南亚、中南美等119个国家和地区,与各地经销商、终端医院、终端实验室、各国卫生部、非政府组织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销售模式类别:公司在国内实行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经销模式下,公司选择规模大、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经销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经销商通过招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终端客户订单,由于公司终端客户主要是医院等医疗机构,数量较多,分布较广,经销商利用自身资源和经验可以快速建设销售渠道,扩大公司销售份额,提高了销售效率和资金成本。经过多年积累,目前全国范围内与公司签约合作经销商达2000余家。公司在成熟的经销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培育直销团队、开发直销客户,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向窗口医院、民营集团、战略客户等终端客户直接销售,有利于增强客户粘性及市场壁垒。境外业务方面,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依托当地经销商,境外经销商对当地市场情况更为了解,掌握着更为广泛的客户关系,对当地市场的开发力度和影响力也更大,通过境外经销商也可以降低公司境外市场开发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制造中心围绕现有的产品方法学展开生产工作,目前主要包含以下几大核心生产线,具体情况如下:

生产过程中主要依据营销中心输出的产品销售计划及往年销量的大数据分析来制定生产计划。月度生产结合实际库存与销售趋势实时更新调整,确保及时补充库存满足供货需求。公司在生产过程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相关法规标准进行,开展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2022年,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智能制造的发展,公司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以及GB/T 39117-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要求,开展诊断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打造基于网络化协同的智能制造新模式。

3.采购模式

公司颁布实施《基蛋生物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审计制度》等一系列采购规范制度,对采购流程、采购周期、采购质量、采购合同、供应商开发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采购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为进一步促进公司采购降本,公司成立招采委员会,推动公司主要物料开展招标采购,通过优化供应商的准入、选择、评估、淘汰,有效利用市场竞争机制,促进降本增效。为了推动公司由MRP采购模式向JIT采购与VMI采购模式转化,公司成立供应链改革小组,提高供应链管理的科学性、便捷性、精细性,控制经营风险。

为确保生产所需物料供应顺畅的同时物料库存不积压,公司根据历史订单以及销售预测等要素,制定了长、中、短期生产计划预测模型及物料需求计划,根据物料需求计划制定相应采购计划。公司的物料管控流程主要由①新物料/新供应商开发流程、②物料预测流程、③物料采购流程和④供应商质量管理流程组成。

(三)主要在研项目进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186.07万元,同比增长29.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891.00万元,同比增长25.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153.80万元,同比增长25.5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3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恩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苏恩本先生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2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责,均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保护了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本议案需要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中进行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要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中进行汇报。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讨论和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可以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可以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10万元/年(税前);公司的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的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职务津贴,其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讨论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中董事的薪酬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在股东大会中进行汇报。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所需。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苏恩本、陶爱娣、苏恩奎、孔婷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苏恩本、陶爱娣、苏恩奎、孔婷婷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且风险可控,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和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遵循职业准则,并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天运进行了友好沟通,中天运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压力,推动公司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市场销售业绩增长,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支付公司货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并延续施行〈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在吸引和保留人才上的竞争力,充分提升员工幸福感,公司决议修订并延续施行《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有效期为两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审议公司本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基蛋生物〈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制定《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9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

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审议担保额度总计为1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缓解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蛋生物”或“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压力,推动公司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市场销售业绩增长,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支付公司货款。

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南京基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陕西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州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疆石榴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黄石医养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安徽基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基众康生物医疗有限公司、舜为(山东)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疆基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基蛋动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米曼方程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银行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公司与上述担保对象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为非关联交易。

公司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该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2、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仅限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基蛋动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石榴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和江苏米曼方程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时资产负债率若超过70%,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3、本次1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仅用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三年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担保额度:以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5、反担保措施: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具体内容以公司实际与合作银行、子公司等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帮助全资、控股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加速公司资金回笼,减少应收账款,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供应链融资款项,只能用于向公司支付款项,并提供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供应链融资事务的具体操作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有利于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和0%。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蛋生物”或“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为了公允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为了简化集团各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决定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由原账龄分析组合变更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并由原账龄法分析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发生信用损失外,不计提坏账准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本议案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即“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该规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估计变更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施行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按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对其预期信用损失单独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发生信用损失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由原账龄分析组合变更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并由原账龄法分析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发生信用损失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4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03,944,698.54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8,909,980.40元,提取盈余公积金43,353,16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22,557,025.63元,减2021年已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23,165,854.08元,2022年度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454,947,989.25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3,531,627.0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43,353,16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61,802,584.39元,减2021年已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23,165,854.08元,2022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228,815,194.65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4月25日)总股本507,153,517股进行计算,公司共需派发现金股利152,146,055.10元。

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50%。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有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及运营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如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5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苏恩本、陶爱娣、苏恩奎、孔婷婷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恩本、陶爱娣、苏恩奎、孔婷婷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及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注1: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占同类业务比例中“同类业务销售金额”取自2022年营业收入总额。向关联方出租房产占同类业务比例中“同类业务租赁金额”取自2022年租赁总额,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占同类业务比例中“同类业务采购金额”取自2022年采购总额。

注2: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及价格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注3: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广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轶灵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000万

主要股东:广安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持有90%;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5日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医疗器械、检验试剂以及耗材的销售。

住所:四川省广安市经开区朝阳大道三段26号一、二楼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资产总额62,510,987.9元、负债总额57,922,959.30元、净资产4,588,028.6元、营业收入56,782,225.12元、净利润1,548,969.82元、资产负债率93%。

广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其副董事长及经理丛明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招股书中判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规定,广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二:南京瀚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蒋莉

注册资本:1066.67万

主要股东:江苏瀚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34.4%,蒋莉持有32.8%,李群持有32.8%。

成立日期:2013年3月7日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健康技术研发、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体育用品、五金制品、机械设备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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