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8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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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81MA39UQJX6H
3.成立时间:2021年3月12日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5.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智造小镇天华园
6.法定代表人:陆伟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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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江西晨丰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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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2023年度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能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各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拟为各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5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26,9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8%;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
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应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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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内容未作变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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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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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16:30。登记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7619008
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晨丰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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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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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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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6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同意董事会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满足“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现金分红前提条件,同时结合今年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公司今年的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政策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的担保是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原非职工代表监事查云峰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陈毓晔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陈毓晔女士,汉族,1987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任海宁联丰东进电子有限公司计划部专员;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浙江晨丰科技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15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法务专员;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人事部经理助理兼法务专员。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6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36,231,790.18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董事会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满足“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现金分红前提条件,同时结合今年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公司今年的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未来,公司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3年度拟为公司各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4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4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为控股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借款,为境外控股子公司 CHENFENG TECH PRIVATE LIMITED(公司中文名称: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均为自董事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一年之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次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能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8.《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魏一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9.《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葛佳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基本情况
葛佳锋先生,汉族,1995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8年2月至2020年3月担任浙江晨丰科技有限公司文员;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专员。
葛佳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葛佳锋先生于2022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佳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财务报告、内控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市场审计收费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聘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0.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39.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314.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625.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6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7日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盐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开立的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9,471.51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1,656.95万元。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收购明益电子16%股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中“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不涉及生产,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表现为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优化物流仓储结构、降低人工成本,进而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中“收购明益电子16%股权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收购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对于重要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布局,发挥明益电子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稳定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9月10日的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448.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已于2021年9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405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1年9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一年。
经公司2022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有效期一年。
公司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25,000万元,赎回结构性存款35,000万元,理财收益205.46万元;购买固定收益凭证5,150万元,赎回固定收益凭证150万元,理财收益0.32万元;购买定期存款2,000万元,本期未赎回。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固定收益凭证5,000万元和定期存款2,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丰)作为“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江西晨丰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借款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除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月开设。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和子公司江西晨丰与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赛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晨丰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晨丰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晨丰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及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后的净额。
[注2]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2022年度处于投资建设中,尚未达产。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4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为控股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借款,为境外控股子公司 CHENFENG TECH PRIVATE LIMITED(公司中文名称: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晨丰”)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均为自董事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一年之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资助方的其他股东均未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4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为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4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一年之内。
为明益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等;同时,明益电子参股股东陈常海、邬卫国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一年之内。
为境外控股子公司印度晨丰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境外控股子公司股东KIRTY DUNGARWAL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一年之内。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宏亿电子基本情况
1.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598878773L
3.成立时间:2012年07月13日
4.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
5.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
6.法定代表人:彭金田
7.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覆铜板)、模具、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研发、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9.宏亿电子股权结构
■
10.资信状况:宏亿电子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11.由于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不具备对宏亿电子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故此次未能同比例对宏亿电子提供财务资助。
12.经确认,公司2022年度共为宏亿电子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共计8,300万元,该笔财务资助尚处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履行期内,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明益电子基本情况
1.名称: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8AR2Q1G
3.成立时间:2016年11月10日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5.注册地址:海宁市盐官镇工业园区天通路2号15-16幢
6.法定代表人:陈常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有色金属铸造;货物进出口;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9.明益电子股权结构
■
10.资信状况:明益电子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11.明益电子参股股东陈常海、邬卫国不具备对明益电子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故此次未能同比例对明益电子提供财务资助。
12.经确认,公司2022年度共为明益电子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共计12,650万元,该笔财务资助尚处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履行期内,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印度晨丰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名称:CHENFENG TECH PRIVATE LIMITED
2.公司中文名称: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
3.公司注册登记号:U31909UP2019FTC112159
4.注册地址:D-41,SECTOR 59, NOIDA, Gautam Buddha Nagar, Uttar Pradesh, India, 201301
5.经营范围:照明电器研发;照明电器及附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模具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印度晨丰股权结构:
■
8.资信状况:印度晨丰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9.由于印度晨丰参股股东KIRTY DUNGARWAL持股占比较低,且不具备对印度晨丰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故此次未能同比例对印度晨丰提供财务资助。
10.经确认,公司2022年度共为印度晨丰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共计4,500万美元,该笔财务资助尚处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履行期内,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与控股子公司签署具体的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与控股子公司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不涉及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资金状况,可对其履约和还款能力进行有效监控。公司将对被资助对象的资金管理与运作进行严密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借款风险,确保资金按期收回。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经营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本次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由于宏亿电子、明益电子其他股东持股占比33%,但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沿循往年做法,我们同意此议案,但同时提醒公司要求宏亿电子、明益电子的其他股东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措施,确保该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42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预计不超过9.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何文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文健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何文健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何文健先生在公司任职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壮大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何文健先生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做出的努力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长何文健先生提名,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魏一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基本情况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总经理基本情况
魏一骥先生,汉族,1990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3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浙江晨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魏一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23,368股。魏一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魏一骥先生具备满足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需要的专业能力,具备《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