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7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3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3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3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3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3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3-007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英国中心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周婷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883,943.49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113,583,733.39元;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423,791.11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资本公积331,241,700.00元,累计盈余公积36,121,417.9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7,738,538.3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基于公司经营现状、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以及资产规模、盈余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核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租用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01 朱周婷2022年度薪酬(关联监事朱周婷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2 陈欢欢2022年度薪酬(关联监事陈欢欢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3 吴叶红2022年度薪酬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4 禹海霞2022年度薪酬(关联监事禹海霞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3-009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源家居”)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6元,共计募集资金39,7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90.0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人民币26,320,754.47元,税款人民币1,579,245.53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36,93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63.7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124.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于2018年1月25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实施募投项目“年产53万件沙发扩建项目”的全资子公浙江泽川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川家具公司”)增资4,700.00万元;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实施募投项目“年产53万件沙发扩建项目”的泽川家具公司增资4,000.00万元。为更好的监管募集资金,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与泽川家具公司、广发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实施募投项目“中源家居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的泽川家具公司增资17,000.00万元。为更好的监管募集资金,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与泽川家具公司、广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泽川家具公司实际增资25,700.00万元。
由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需要,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保荐机构,并与国泰君安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泰君安将对剩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变更,本公司、泽川家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71.50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2090号)。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3月5日,公司已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度,公司实际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200万元,尚余1,400万元未归还。2022年1月20日,公司已将剩余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4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5月,“中源家居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源家居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结项,投资累计投资总额19,181.90万元。2022年9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8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年产86万件家具及配套五金件扩建项目”“新增年产9.76万件沙发技改项目”变更事项
在公司申请IPO的过程中,因受限于募投项目用地的情况,原本规划的“年产86万件家具及配套五金件扩建项目”和“新增年产9.76万件沙发技改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上墅乡上墅村以及塘浦工业园区,导致项目若仍按原计划进行投入,不能发挥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的优势,同时不便于生产经营管理。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以终止“年产86万件家具及配套五金件扩建项目”和“新增年产9.76万件沙发技改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7,592.87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投入“中源家居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2、“年产53万件沙发扩建项目”延期事项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年产53万件沙发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6月。延期的主要原因:(1)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年产53万件沙发扩建项目”智能仓储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递铺街道塘浦工业园区2-5幢”变更为“递铺街道双桥路533号”,导致项目进度有所延期;(2)受外部环境影响,智能仓储相关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存在较大程度延迟。该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中源家居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延期事项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中源家居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延期的主要原因:(1)前期政府开展土地招投标的时间较预计实施时间有所推迟,导致项目进度有所延期;(2)受外部环境、浙江地区梅雨季等不利天气因素影响,项目施工进展不及预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中源家居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2年5月。再次延期的主要原因:2021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项目进度有所延后。为尽快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将稳步推进未来工厂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该项目已于2022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中源家居研发设计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旨在长期提升公司设计开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直接产生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中源家居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源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中源家居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投产期第1年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1,494.52万元,第2年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3,406.24万元,第3年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3,310.65万元,第4年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 3,212.20万元。公司第1年实际实现效益为1,269.43万元,第2年实际实现效益为862.25万元,第3年实际实现效益为-235.81万元,第4年实际实现效益为-187.26万元。实际实现效益未超过承诺效益,主要系:
(1)2022年全球经济低迷,公司的主要海外市场北美通胀居高不下,海外家具市场需求减弱,公司整体销售规模同比下降;
(2)公司大客户面向海外终端市场,受外部环境影响,海外终端消费者线上消费的比例提升,由于线上消费无法亲身体验,终端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比例较线下有大幅提升,公司为拓展并维系大客户业务给予部分让利。
[注2]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注3]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投产期第1年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2,857.81万元;公司第1年实际实现效益为-248.51万元。实际实现效益未超过承诺效益,主要原因见[注1]。
[注4]不包含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投产期第1年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2,857.81万元;公司第1年实际实现效益为-248.51万元。实际实现效益未超过承诺效益,主要原因详见附件1。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0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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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公司此次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量,公司2022年审计费用合计为9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15万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2023年度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1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低风险业务的办理,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2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等业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协议对方为商业银行。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违约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公司的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客户调整订单,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延期交割风险。
3、操作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且未按规定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4、银行违约风险
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市场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并适时调整策略。
2、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尽可能采用信用证的方式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以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为减少操作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为避免银行履约风险,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银行。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履约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紧密联系,遵循实需原则,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为目的,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有效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5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所属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类减值910.1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5.0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80.2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5.03万元,共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10.14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50,885.12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801,984.06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50,332.80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10.14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3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具体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99%,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性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是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利用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4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租用
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曹勇先生租赁其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的办公楼(建筑面积共1,012.07平方米)做办公用途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租金为7.70万元/月,预计此次交易金额合计92.40万元。
● 截至本此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未达到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公司拟继续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曹勇先生租赁其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的2701室、2702室、2707室、2708室(建筑面积共1,012.07平方米)做办公用途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租金为7.70万元/月,预计此次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92.4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房屋出租方曹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曹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5231977******16,现居住地为浙江省安吉县。
曹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直接持有公司2,339.82万股,通过安吉长江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499.49万股,通过安吉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10.74万股,合计持有公司51.88%的股份。
2、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公司向曹勇先生租用的办公场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建筑面积共1,012.07平方米。该处办公场地为曹勇先生个人所有,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2)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应支付的租赁费用,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租金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与办公楼所在地的租赁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办公场所租赁的定价公平合理。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合同双方
出租方(甲方):曹勇
承租方(乙方):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赁房屋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2701室、2702室、2707室、2708室出租给乙方。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处房屋的建筑面积共1,012.07平方米。
(三)房屋租赁期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
(四)租金的计算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77,000元(含税)。租金每6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应于到期前30天支付房租。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维持房屋正常运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按照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自行缴纳。如有发现拖欠情形,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补齐费用。
(六)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若乙方未按时缴纳房租及其他费用、私自改变所租赁房屋的结构,不遵守大厦物业管理规定等,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的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场所,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租用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勇先生、胡林福先生、张芸女士、朱黄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此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未达到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向实际控制人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曹勇先生租赁其所有的办公楼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实际控制人租赁办公楼的关联交易事项。
(下转7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