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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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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券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券融资业务所涉及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地点:台州湾新区海城路2399号公司行政楼5楼;

5、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6、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3年5月17日下午5点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城路2399号

2、邮政编码:318000

3、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4、电话:0576-89007163

5、传真:0576-88488866

6、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7、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董事会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新建年产13.5G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仍需投入大量自有资金,公司需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及战略发展等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7,333,288.93 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99,765,177.13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453,643.63元,截至2022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77,941,182.44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董事会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新建年产13.5G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仍需投入大量自有资金,公司需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及战略发展等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新建项目以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主要投入到厂房改造、设备采购、新产品的研发、销售、项目建设,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作出的重要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新建项目、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是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其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0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整合内部资源、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拟将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热处理”)合并到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电器”),吸收合并完成后,百达电器存续,百达热处理注销。百达热处理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均由百达电器依法接收并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9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2553074188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东段1006号

5、法定代表人:阮吉林

6、注册资本:贰亿零玖佰伍拾叁万叁仟壹佰柒拾玖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流量仪表配件及空调配件、汽车配件(不含发动机)、五金机械配件、环保设备、普通机械设备铸造、五金配件、电器配件制造、加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的商品和服务除外);精密模具设计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百达电器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台州市百达热处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9月22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766443892A

4、住所: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东段1005号

5、法定代表人:张启斌

6、注册资本:叁仟叁佰万元整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热处理设备、模具及其半成品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批发零售。(涉及法律、法规专项审批项目,批准后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百达热处理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百达电器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百达热处理。吸收合并完成后,百达电器存续,百达热处理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等均由百达电器承继。

(二)吸收合并双方商议确定合并基准日,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义务和进展公告等相关程序。

(三)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百达电器和百达热处理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管理单元、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吸收合并后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总经理辞职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 年4月26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阮吉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阮吉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阮吉林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阮吉林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阮吉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阮吉林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启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张启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1998年任椒江春风电器厂车间主任;1999~2003年任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部长;2003~2005年任台州市百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2011年12月任台州市百达制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2011年12月任台州市百达制冷有限公司董事。自2011年1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2018年9月起至今担任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12月担任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问题,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规定。

2.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规定。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百达精工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百达精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2)。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2022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严燕鸿女士和陈玮琳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2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内部工作调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委派钮川锋先生接替陈玮琳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严燕鸿女士和钮川锋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钮川锋先生2018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4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钮川锋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2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潘世斌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2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2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七) 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予以确认,对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3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为了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减少了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2023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了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同意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情况稳定。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上有话语权,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2022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要求的条件,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十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是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修订,审议事项的内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十三)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3年度审计费用公司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方志翔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目前,方志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方志翔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方志翔先生简历

方志翔,男,199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客户经理、投资顾问。2022年8月加入公司证券投资部。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24日(星期三)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7日(星期三) 至05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baidap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24日 下午 16:00-17: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24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施小友先生

总经理:张启斌先生

董事会秘书:徐文女士

财务总监:易建辉先生

独立董事:金官兴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24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7日(星期三) 至05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baidap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证券投资部

电话:0576-89007163

邮箱:ir@baidap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所述,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2,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40%,针对公司层面考核要求未达成所涉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6.1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3,290,636股变更成202,468,636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203,290,636元减少至202,468,63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城路2399号

2、申报时间:2023年4月27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576-89007163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813,3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3元,共计募集资金306,362,079.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7,862,079.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638,9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9,723,17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4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8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77,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不含税外部费用4,525,471.7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5,474,528.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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