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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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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邱卓雄先生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结合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及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预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方案如下:

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税前50,000.00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00,000.00元人民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所处岗位、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董事会认为该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础薪酬和奖金安排符合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需求。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邱卓雄先生、陆满芬女士、王宏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在各方面建立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一年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3-009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13:00在公司四楼高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春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参考国内同行业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监事2023年的薪酬具体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2.监事报酬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内容客观,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制定各项内部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有效开展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有违法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内部控制以及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栾艳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安凯客车(000868)、艾可蓝(300816)、尚荣医疗(002551)、豪美新材(00298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冉冉,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为设计总院(603357)、双枪科技(001211)、固润科技(835595)等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潘鹏杰,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为安徽建工(600502)、华恒生物(688639)等上市公司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先发,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韶能股份(00060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栾艳鹏、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冉冉、签字注册会计师潘鹏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先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且诚信状况良好。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素养,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其可以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内容客观,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3-011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231,319.3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9,366,879.60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2022年度本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同时考虑公司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作出的恰当决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3-012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了满足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需要,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固定授信额度及临时授信额度)。最终以公司与相应金融机构达成的实际授信额度为准。

二、授权事宜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原则上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应相关金融机构要求对实际发生的银行授信额度以汇总表形式对外提供,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内,额度循环滚动使用。

三、有效期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3-013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98 证券简称:星源卓镁 公告编号:2023-014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相应的章节、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变更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