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3,4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和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所处行业情况如下:
(一)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
1、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主要从事以辊压机(高压辊磨)为核心的粉磨工艺系统装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产品用于水泥建材及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工业原料的粉磨。该板块业务主要依赖于下游水泥、矿山、钢铁冶金行业的发展,下游行业与宏观经济及国民基础建设发展紧密相关,对公司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的经营有一定的影响。
近几年,我国粉磨装备生产企业设备制造及应用科研开发发展快速,已具备完全独立的研发和生产能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设备耐磨技术得到大幅度提高,技术水平已接近甚至超过了国外同类产品技术水平,设备性能达到甚至优于进口设备。
世界粉磨工艺技术已呈多元化发展,根据国家战略规划及行业节能减排要求,具有低能耗、低污染、低资源消耗及能实现工业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高附加值再利用的新设备、新产品将不断出现,粉磨系统设备将会向低耗、高效、大型化方向发展。
2、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高效、节能、环保的辊压机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持续对技术中心研发投入,拥有汇聚行业锋锐技术团队,实现技术自主创新,不断突破系统工艺设计瓶颈,进行产品优化、技改和技术革新开发新产品,延伸并拓展主营产品的应用领域,公司是以辊压机(高压辊磨)为核心向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粉磨系统装备及配套技术服务的国内领先的行业知名企业。
(二)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
1、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营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军用、民用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
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广泛涉及产业链上下游军工、民用及通航等多个领域和产业,是整个航空航天制造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其工业制造体量大,且种类繁多、工序复杂、专业性强,对各环节零部件设计、制造、加工和装配有着较高的工艺要求与技术壁垒。
近年来,国家针对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和军工领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国内部分具备航空航天零部件承制能力的民营企业逐步进入国内军用及民用市场,技术研发能力和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助力了我国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产业进一步发展。目前,我国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取得快速进步,科研不断取得新成果,科技和产业化结合逐步深化,军民融合产业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随着中国国防装备现代化升级加速,国内民航运输机队规模稳定增长,通用航空领域也在逐步开放,航空零部件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整体行业未呈现明显的周期性。未来较长时间内,国产军机、民用飞机等领域的高速发展,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全面实施,将更大程度促进相关技术的提升和工艺的发展。
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是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战略性产业,行业正处于发展期。其作为我国制造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政策的支持和民营企业的加入,高新科技的研制将进一步提升军用飞机的性能水平以及民用航空的安全水平,将会推动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朝着质量更高、品类更新、功能更强的方向发展,提升我国航空航天制造产业的整体实力。
2、行业地位
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成立于2008年,其业务涵盖航空钣金零件的开发制造、航空精密零件数控加工、工装/模具设计制造、航空部件装配及航空试验件及非标产品制造,生产的零部件应用于多型号军用飞机、大型运输机、无人机等,承制了中国商飞C919部分主要零部件外包加工。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对德坤航空的投入,逐步扩大生产能力,累积了更加丰富的零件加工能力和部件装配经验,逐步形成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综合配套能力,业务规模和技术水平在区域内居行业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0年7月,公司实施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已出售完毕(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7月2日、7月18日、7月23日、2021年1月23日、7月20日、2022年7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21年6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1年6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增资事项正在申报相关部门审批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2年1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追认自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向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200万元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含已向德坤空天提供的财务资助6,200万元)的财务资助,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循环使用(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2年1月20日、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022年4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其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太航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的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1,500万元注册资本),交易作价人民币1,500万元。2022年6月,德坤空天完成了变更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了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德坤空天为德坤航空全资子公司(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2年4月27日、6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综上,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为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不再触及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4、2022年1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40,000万元,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包括连带担保责任的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在总担保额度内,以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合同内容及银行对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要求的文本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与澳大利亚Sino Iron Pty Ltd签署相关合同及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及开立保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2年1月20日、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5、2022年5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利君特种重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5亿元在成都东部新区投资新建利君特种重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并与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利君特种重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公司需在成都东部新区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为了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于 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自筹资金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在成都市东部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同月,公司完成了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大垣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2年5月25、6月8日、6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6、2022年8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65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638.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股份638.4万股已于2022年9月13日上市流通(相关情况详见2022年8月27日、9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7、2022年10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相关情况详见2022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8、2022年11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英文:LEEJUN HOLDING (SINGAPORE) PTE.LTD.)设立跨境全功能资金池,并同意3家公司加入全功能资金池结构(相关情况详见2022年1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9、2022年11月,独立董事王雪女士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六年,根据相关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有关规定,特向公司董事会出辞职申请。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刘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相关情况详见2022年11月30日、12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10、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购买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相关情况详见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何亚民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为独立董事王伦刚、刘丽娜。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何亚民,列席人员为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副总经理曹辉、副总经理丁亚卓。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李越冬女士、王伦刚先生、刘丽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3CDAA6B0123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5,306,592.51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2,530,659.25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30,165,198.46元,扣减分配2021年度股利31,003,8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11,937,331.72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1,338,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70,598,931.7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2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01,992.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6%;公司营业成本61,339.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68.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3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内控制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业务,业务期限为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单笔业务不超过一年。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套期保值等银行业务。上述额度有效期为三年,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若续作授信无需再出决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法律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3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尹红,列席人员为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3CDAA6B0123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5,306,592.51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2,530,659.25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30,165,198.46元,扣减分配2021年度股利31,003,8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11,937,331.72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1,338,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70,598,931.7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2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01,992.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6%;公司营业成本61,339.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68.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能够在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中发挥较好的管控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3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下转344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何亚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峰先生(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
2、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
3、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6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1年6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增资事项正在申报相关部门审批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购买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相关情况详见2023年1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2023年2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生产车间扩建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生产车间扩建技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4、2023年2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5、2023年3月,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何亚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何亚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何亚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峰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何亚民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