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70版)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794,26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股份”或“公司”)本次限售
股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下发的《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号)核准,爱普股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237,774股。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己于2021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中浩先生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各认购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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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股票,限售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中浩先生。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794,266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并将于2023年5月9日上市流通。其他认购对象的股份已于2022年5月9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向魏中浩先生等1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237,774股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20,000,000股增加至383,237,77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3,237,774股。
2022年5月9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中浩先生以外的18名认购对象认购的59,443,508股限售期届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中浩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魏中浩先生承诺其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中浩先生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爱普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794,266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9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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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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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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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6人,通讯出席3人(陶宁萍董事、卢鹏董事、吕勇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作出了专项说明。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
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必要的、合理的。董事会同意本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导致控股子公司前期业绩承诺事项实现情况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后,导致公司于2018年所收购的占股比51%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发生变化,须业绩承诺方对业绩未达标部分进行业绩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导致控股子公司前期业绩承诺事项实现情况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3时30分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11时在上海市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采鹰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鉴于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导致控股子公司前期业绩承诺事项实现情况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后,导致公司于2018年收购的占股比51%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发生变化,须业绩承诺方对业绩未达标部分进行业绩补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与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爱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投实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514783710
法定代表人:魏丽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室内外装潢工程,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五金交电、建材、日用百货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101室J1008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爱投实业系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及其亲属投资并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向爱投实业租赁办公场地的定价政策为市场价,与周边办公房产租金价格相当。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展上述业务活动。若在实际执行中交易金额超过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根据超过金额大小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5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2月27日以证监许可[2015] 304号
文《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已于2015年3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1,8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15)第074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237,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86元,募集资金总额749,999,999.6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6,999,999.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已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转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32,999,999.65元,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944,375.2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31,055,624.42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1078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85亿元(含利息),实际使用情况为: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28亿元,结余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9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26亿元(含利息)。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0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59亿元(含利息)。
3、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的风险,现金管理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资金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在执行时,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公司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3、现金管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4、现金管理对未来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作为爱普股份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按照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度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本公司已对此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现将前期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于2023年2月,经公司公告,占股比51%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盟泽”)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23)沪03刑初10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书》(沪检三分刑诉[2023]9号)。经上海海关缉私局侦查,上海盟泽及被告人许广益、戴晓雯均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人采用低报价格、伪报原产地等方式走私进口涉案货物,偷逃应缴税额计人民币11,069,653.55元。于2022年12月27日,上述案件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移送起诉。
于2023年3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出具《刑事判决书》(2023)沪03刑初10号。判决上海盟泽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计人民币11,070,000元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判处被告人许广益和戴晓雯均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有期徒刑十年和三年。鉴于上述情况因涉及金额重大,涉及人员关键,且对以前年度历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的相关规定,将偷逃税额根据各年偷逃情况作为前期差错更正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账列其他应付款,计人民币11,069,653.55元;所判罚金调整当期损益,账列营业外支出和其他应付款,计人民币11,070,000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盟泽已缴纳违法所得计人民币2,000,000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 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2) 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2、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 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2) 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3、20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 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2) 对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4、2018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 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2) 对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认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