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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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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9版)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针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经公司测算,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约为17,755.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经核算,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1,137.2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核算,公司本期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6,618.21万元。

三、计提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对公司 2022 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 17,755.48万元,合并净利润影响17,535.04万元。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企业2022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对公司 2022 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 17,755.48万元,本次计提减值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实施。

五、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及下属企业2022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7,755.48万元,本次计提减值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2022年末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约为17,755.48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1,137.2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6,618.21万元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对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同意公司进行计提减值。

七、备查文件

1.京能电力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 京能电力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书面核查意见

4.京能电力第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26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统计,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火力发电企业2023年一季度(1月-3月份)完成发电量213.15亿千瓦时,同比增幅10.30%。新能源企业一季度(1月-3月份)完成发电量0.65亿千瓦时。

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火力发电企业2023年一季度(1月-3月份)完成上网电量196.42亿千瓦时,同比增幅为8.96%。

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23年一季度平均电价416.81元/兆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幅0.83%。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25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第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原《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23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原《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21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河北京能涿州热电2×1000MW热电联产

扩建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拟按照60%和40%的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涿州热电”)增资,用于规划建设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2×10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以下简称:“涿州二期”)。

● 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概述

涿州热电位于河北省涿州市,2013年5月由京能电力与京能集团按照60%和40%的持股比例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金7.418亿元,现有2×350MW燃煤机组。

为进一步满足京津冀电网供电负荷发展需要,北京房山和河北涿州两地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增加京津冀电网调峰能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丰富北京本地电源结构,提高抵御电网大事故的能力,涿州热电拟规划建设二期2×10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扩建项目。

涿州二期规划在一期工程扩建端建设2×1000MW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机组暂以2回500kV线路就近接入电网,项目水源与一期一致,生产主水源采用涿州市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生活用水采用城市自来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本事项所涉及的金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进展

2023年2月22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能源核字〔2023〕12号),同意建设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

本项目可研报告已经完成外部审查,目前已经全面开展各项支持性文件的报审报批工作,拟于2026年8月建成投产。

(三)出资方案情况

涿州二期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81.1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即为人民币16.22亿元,其中,公司按60%持股比例向涿州热电增资人民币9.732亿元,京能集团按40%持股比例向涿州热电增资人民币6.488亿元。资本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批注入,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将由涿州热电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增资完成后涿州热电注册资本金将由人民币7.41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3.638亿元。涿州热电现有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二、关联人介绍

1.京能集团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与京能集团按持股比例共同向涿州热电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度,京能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3285.6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1170.82亿元、营业收入670.54亿元、净利润38.88亿元。

2022年三季度,京能集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762.8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1376.60亿元、营业收入526.74亿元、净利润30.98亿元。

4. 京能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问题。京能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其他因素。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2.财务状况

2022年度,涿州热电经审计资产总额31.4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6.11亿元、营业收入14.25亿元、净利润0.30亿元。

2023年一季度,涿州热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1.5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6.20亿元、营业收入4.31亿元、净利润0.06亿元。

四、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涿州二期项目是为了满足京津冀电网供电负荷发展和京冀供热的需要的同时,增强电网新能源消纳和调峰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涿州热电规模化发展,提高投资消息,未来将给公司带来利润贡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核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拟按照60%和40%的持股比例共同向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涿州热电”)增资,由涿州热电负责承建涿州二期项目,是为了满足京津冀电网供电负荷发展需要,以及北京房山和河北涿州两地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增加京津冀电网调峰能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丰富北京本地电源结构,提高抵御电网大事故的能力。

涿州二期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81.1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本次公司拟与京能集团同比例向涿州热电增资16.22亿元(保持涿州热电现有股权结构不变),其中,公司按60%持股比例向涿州热电增资9.732亿元,京能集团按40%持股比例向涿州热电增资6.488亿元。资本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批注入,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将由涿州热电通过融资方式解决。我们认为本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未来将给公司带来利润贡献,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河北京能涿州热电2×100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实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十八次有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20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

● 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1.128亿元

● 具体委托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 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16年至2017年公司及控股企业申请取得的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14亿元用于下属控股企业科技项目投入,其中:“京能秦皇岛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1亿元,“京能电力三维数据云平台研发项目”300万,“岱海发电600MW亚临界纯凝机组锅炉升温改造创新应用项目”800万,“京能十堰热电三维数字化电厂项目”300万。除京能集团根据持股比例直接以增资方式拨入京能十堰热电120万元外,剩余1.128亿元均以委托贷款形式拨入公司。公司已将上述项目资本金全部拨付到位。

现根据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的要求,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

由于自2017年起,公司一直未发生增资扩股事项,该委托贷款一直延续至今陆续到期。为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1.128亿元,贷款利率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待公司发生增资扩股等事项时,将此转为京能集团的股权投资。

因京能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度,京能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3285.6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1170.82亿元、营业收入670.54亿元、净利润38.88亿元。

2022年三季度,京能集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762.8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1376.60亿元、营业收入526.74亿元、净利润30.98亿元。

三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1.128亿元,用于下属控股企业科技项目投入。本次委托贷款利率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128亿元委托贷款延期是根据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的要求,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的要求。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实施。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15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78,774,484.84元,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10%任意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863,019,587.87元。加上2022年初剩余未分配利润3,562,188,712.08元,减去永续债利息后,公司2022年末合计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4,360,708,299.96元。

2022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2022年度利润。目前拟按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总股本6,693,783,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总金额为803,254,006.08元,占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的100.01%。本年度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由于目前公司股权激励尚处于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后将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0.12元(含税)的方案。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京能电力2022年度现金分红的方案,是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情况,并基于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考虑而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现金分红预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13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曹震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现场监事会,委托其他监事出席。

2023年4月17日,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祥能、监事李刚、职工代表监事戴忠刚、苑春阳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曹震宇授权监事李刚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祥能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2022年末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约为17,755.48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1,137.2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6,618.21万元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同意公司进行计提减值。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京能电力合并口径总资产846.93亿元,总负债552.80亿元,股东权益294.13亿元。

2022年度,京能电力合并口径实现利润总额10.53亿元,实现净利润9.2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权益净利润8.03亿元。

2022年度,京能电力本部发生股权投资5.01亿元,发放委贷19.70亿元。

2022年度,京能电力本部融余额113.77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78,774,484.84元,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10%任意公积金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863,019,587.87元。2022年,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2022年度利润。目前拟按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总股本6,693,783,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总金额为803,254,006.08元,占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的100.01%。本年度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三年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现金分红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2年,公司未发生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本次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24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原《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河南京能滑县10万千瓦

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政策,推进公司实现新能源业务的战略转型升级,京能电力全资子公司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滑州热电”)拟投资建设河南京能滑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滑县风电项目”或“本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滑洲热电拟投资建设的滑县风电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62,051.97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即为人民币12,410.39万元,项目资本金将根据本项目进度分批拨付,资本金以外的其余资金将通过银行贷款形式解决。

本项目已列入河南省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方案建设清单,取得建设配额指标,具备投资条件。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滑县风电项目位于河南省滑县半坡店、瓦岗寨、焦虎和牛屯乡境内,占地面积约30亩。根据风场场址条件、风资源条件及电网情况等因素,项目拟安装4.0MW风力发电机组,以五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后接入电网公司220kV滑县西变电站,电力在全省统筹消纳。

根据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可研报告,本项目建成后,预计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2.69%,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2.36年,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截至目前,滑县风电项目已完成项目核准、可行性研究及评审等相关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前尚需开展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电网接入方案设计等工作。

(二)项目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滑县风电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滑州热电负责建设管理。

法定代表人:陈晓辉

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创业大道1号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60,000万元。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热电联产类:电力、热力、供冷的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废旧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热力技术开发及培训咨询服务;电力、热力设备维护维修;建材销售;生产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石灰石;经营销售:石膏和灰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滑县风电项目是为了响应“30.60”双碳目标,推动公司向新能源转型,本项目将进一步优化当地电源结构,打造安阳地区绿色能源示范工程,推动安阳地区碳减排。同时,本项目将为下一步推进河南省地区新能源开发建设奠定基础。符合公司转型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19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北京京能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公司下属企业资金需求,保证资金链的安全,公司及所属企业拟向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租赁”)办理不超过88.50亿元的融资租赁借款额度。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所属企业已与京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借款18.14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十二次董事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京能租赁办理总金额不超过88.50亿元的融资租赁借款额度,其中直接租赁不超过76.50亿元;售后回租不超过12亿元。融资租赁利率不高于放款日五年期以上LPR,融资租赁借款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融资期限及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融资租赁借款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融资期限及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因公司与京能租赁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向京能租赁办理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所属企业已与京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借款18.14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十二次董事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0号院1层01号

法定代表人:侯凯

注册资本: 105,000万元

经营范围: 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汽车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

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7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租赁实际控制人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京能租赁为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645,760.10 万元、净资产122,112.98 万元;营业收入19,643.68 万元,净利润2,237.21 万元。

2023年一季度未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641,230.91万元、净资产122,984.42万元;营业收入5,359.97万元,净利润880.95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综合考虑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不同租赁产品结构特点,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同时,公司将与同期限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比较,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公司及下属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为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议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所属企业拟向京能租赁办理不超过88.50亿元的融资租赁借款额度,利率不高于放款日五年期以上LPR,具体融资期限及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融资租赁借款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因公司与京能租赁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办理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业务属于关联交易。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予以认可,同意实施。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议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18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建设经营和投资发展需求,防范债务风险,确保资金链安全,结合京能电力2023年度投资经营计划,2023年拟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等多家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1,692.43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授信金额、利率及期限以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全资、控股子公司

提供内部借款(委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部借款对象: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 内部借款额度:2023年,公司本部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7.10亿元的内部借款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之内,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 内部借款期限:内部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内部借款利率:具体金额、利率和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内部借款额度情况

2023年,本部拟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7.10亿元的内部借款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拟向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13.72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9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6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7.20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3.10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江西宜春京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73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京能玉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9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京骐(玉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95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公司本次提供内部借款额度的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本次内部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本部拟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7.10亿元的内部借款额度。具体内部借款(委贷)金额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和控股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确定,内部借款(委贷)利率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内部借款(委贷)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三、内部借款额度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内部借款对象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能够在内部借款有效期内对其还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同时公司会及时督促下属控股子公司按协议要求进行偿还借款,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16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隋晓峰、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统计,公司2022年度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项目实际发生额为248,209.09万元,多于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22,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1. 2022年在煤炭行业供应紧张的局面下,为保证公司下属电厂所需煤炭稳定安全的供应,加大保供力度,公司在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采购量增加。导致与其关联交易2022年实际发生额高于2022年预计金额。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煤炭采购价格公允,符合供应市场行情。

2. 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将其原有业务转至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与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管理服务合同,由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电厂提供后勤服务、煤场管理、储灰场运行管理、设备及其采暖系统及配套设施等的维护维修服务。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防止环境污染。

3. 2022年公司与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和涿州市京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城市供购热力合同,由公司向其提供供热服务。合同金额按照实际供热量计算热价,该合同的签署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价格计算热费。公司充分利用企业供热能力优势,保障用户稳定供热,同时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截至2022年末,公司合并口径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48,209.09万元,2023年度,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86,6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后勤)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明川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60万元

经营范围: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电力设备检修、运行;粉煤灰、石灰石粉、石膏的开发利用与销售;机械配件、电力产品、建材五金、金属材料销售;园林绿化服务;小型工程修缮;设备维修、维护;装卸、搬运;高炉燃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焦炭销售;石灰岩销售;煤炭批发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安保服务;餐饮;住宿;石灰岩开采和加工;灰渣综合治理;煤场与灰场的管理;绿化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劳务分包工程(不含劳务派遣);电石销售;电石渣销售;保洁服务;石灰粉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开发利用;门卫、巡逻、守护服务、安全检查;区域秩序维护;消防管理;消防灭火应急救援服务;消防设施监测和消防设施维护;设备保洁;洗衣;仓储(危险品除外);住宿管理;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污水厂管理。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六苏木镇八苏木村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力后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电力后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电力后勤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60万元。

(二)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科技)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海滨

注册资本:人民币66,86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销售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热力供应;技术检测;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寺北里23号院蓝慧大厦6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京能科技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

(三)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精煤)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杜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67,5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生产、销售;煤炭及制品批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力供应。一般经营项目:无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全和常村(高家梁煤矿)工业广场内行政办公楼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昊华精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昊华精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昊华精煤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00万元。

(四)京能东风(十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十堰)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果泽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煤炭经营(禁止在十堰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禁燃区为市规划区内中心城市集中连片建设地区及其周边控制区域。南部以316国道南侧连绵山体为界,西部以柏林镇辖区为界,东、北部以市区行政辖区为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68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风十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东风十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东风十堰的关联交易金额,供热服务为40,000万元,检修服务为4,000万元。

(五)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招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冯宝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销售(含网上销售)机械设备、针纺织品、日用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橡胶制品、润滑油、润滑脂;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1-18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招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招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京能招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0万元。

(六)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建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学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城市园林绿化;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煤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煤矿开采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32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建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建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京能建设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

(七)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服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明川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煤炭洗选;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建筑物清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通用设备修理;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灰和石膏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智能农业管理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七路盛海大厦A座608室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服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服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京能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000万元。

(八)北京京西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西燃气热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杜葆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001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专业承包;会议服务;物业管理;花卉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双峪路1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西燃气热电与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西燃气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京西燃气热电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500万元。

(九)北京京能高安屯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安屯燃气热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孙宝泉

注册资本:人民币76,051.2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热力生产;物业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检测、修理电力设备;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供热服务;会议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电力供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马各庄东路3号院1号楼-1至6层01内1至6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安屯燃气热电与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高安屯燃气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高安屯燃气热电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

(十)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庄燃气热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邓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77,553.836万元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电力供应;热力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物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机动车充电桩充电、分布式交流充电桩。(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马坊村村委会院内西平房一间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庄燃气热电与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庄燃气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上庄燃气热电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万元。

(十一)北京京能未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燃气热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武东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30,489.86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南区七北南路7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未来燃气热电与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未来燃气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未来燃气热电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万元。

(十二)京热(乌兰察布)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热热力)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范向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热力(制冷)生产和供应;集中供热(冷)、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锅炉房及辅助设备改造、维修及安装;热力管网、热力站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维修;热力(制冷)、空调(通风)管道和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水电安装和维修;施工总承包;供热(制冷)服务和技术开发、咨询、培训、转让及推广应用;仓储服务;销售蒸汽、热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空调制冷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暖建材;煤炭、水、电代销;煤灰煤渣销售和利用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工路中段南侧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热热力为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热热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京热热力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万元。

(十三)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力发展)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田金风

注册资本:人民币428,063.0509 万元

经营范围:供热服务;项目投资;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空调制冷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技术培训;合同能源管理;施工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电力供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二单元408室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热力发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热力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热力发展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500万元。

(十四)涿州市京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涿州京热热力)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康利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 65,000万元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物采暖系统、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管道工程服务;锅炉及辅助设备改造、维修、安装;热力站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维修;供热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推广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涿州市开发区冠云东路33号保鑫国际17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涿州京热热力为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涿州京热热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3年公司与涿州京热热力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各项费用是根据有关政策及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电力后勤、京能服务、国际电气、京能招标及京能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公司取得稳定、有序、专业化的采购、设备维修、生活后勤、租赁及稳定等服务。

公司与昊华精煤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煤炭安全供应,价格公允,符合供应市场行情。

公司与京能科技的关联交易技术服务合同、设备模型系统研究与开发及节流优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可以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

公司与京西燃气热电、高安屯燃气热电、上庄燃气热电、未来燃气热电、京热热力、东风十堰、热力发展及涿州京热热力的关联交易是为上述企业燃气机组提供检修维护、供热等服务,该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检修队伍专业优势,及供热能力优势,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上述公司2023年度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