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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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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2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现阶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3号)核准,公司向23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575,62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0.41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4,150,943.12元,余额为人民币985,849,037.29元,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以上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985,849,037.29元,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和材料制作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075,471.7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3,773,565.5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2JNAA4007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2年7月2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 341,785,575.33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9,627,151.02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17.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53,690,495.98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53,690,495.98元,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300,000,000.00元注1。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和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保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金额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保本型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资金可以在可用额度内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能够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16%,货币资金为13.55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8亿元,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25.84%。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现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待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3-024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8.39元/股调整为12.8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71元/股调整为15.26元/股,并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丁尚云、辛爱林、林世教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薛伟共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4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270股。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计划先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再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预计将由20,270股调整为28,378股(20,270*(1+0.40)=28,378股),最终数据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的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386,474,838股减少至386,446,46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由386,474,838元减少至386,446,46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隐珠山路1817号 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6月10日(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王东海

5、联系电话:0532-58762750

6、邮件地址:dm@chinahiron.com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3-028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此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结合具体情况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3-017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潍坊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存量保有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用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保函等短期信贷业务。公司可以根据授信银行要求以存量保有金额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产提供资产质押。

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3-018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邵伟先生、赵定勇先生、马洪奎先生、王彦荣先生、王存江先生、赵琦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全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全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属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5、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日常经营服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预测,系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6、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系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双方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定价公允,不存在输送利益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3年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极智简单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RYYG50

法定代表人:马洪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6月15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6号楼16层1613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检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应用软件服务;从事机器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销售日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邵伟先生、赵定勇先生、马洪奎先生、王彦荣先生、王存江先生、赵琦先生是青岛东昱正智能科技投资合伙企业的重要合伙人,同时青岛东昱正智能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是北京极智简单科技有限公司(“极智简单”)的控股股东,因此极智简单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极智简单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根据公司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2023年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向极智简单购买智能AI识别系统和智能云平台销售系统软件使用权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向极智简单采购算法服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向极智简单销售产品、材料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万元,公司向极智简单提供办公楼租赁服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2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签署。

公司与极智简单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极智简单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3-022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和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保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资金可以在可用额度内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16%,货币资金为13.55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8亿元,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25.84%。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闲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待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自有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

根据本次闲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本次闲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3-023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216股

●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2.89元/股

●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9,162股

●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5.26元/股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中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44.2889万份股票期权和344.288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13.4148万份股票期权和13.41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9、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0月27日,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33,831股。

12、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确定2021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6.76元/股。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2、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调整,2021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8.69元/股((26.76-0.60)/(1+0.40)=18.69元/股)。

3、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69元/股。

4、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01元/股。

5、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2021年度除权除息调整后由18.69元/股调整为18.39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2021年度除权除息调整后由22.01元/股调整为21.71元/股。

6、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计划先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再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由18.39元/股调整为12.89元/股((18.39-0.35)/(1+0.40)=12.8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由21.71元/股调整为15.26元/股((21.71-0.35)/(1+0.40)=15.26元/股)。

综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为12.89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为15.26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丁尚云、辛爱林、林世教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薛伟共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的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尚云、辛爱林、林世教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583股;薛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3,687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270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条款,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计划先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再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上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预计将由6,583股增加至9,216股(6,583*1.4=9,216),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预计将由13,687股增加至19,162股(13,687*1.4=19,162),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预计为28,378股,最终数据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的数据为准。

(三)回购价格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2022年度除权除息调整后由18.39元/股调整为12.89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2022年度除权除息调整后由21.71元/股调整为15.26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

(四)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8,378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386,474,838股减少至386,446,46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1:上表中“本次变动前”的数据为根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测算的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的数据。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2、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3-025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一)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预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76,053,456股增至386,474,838股,注册资本将相应由276,053,456元增至386,474,838元,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据为准。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增加事项,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二)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丁尚云、辛爱林、林世教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薛伟共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270股,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按照前述预案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预计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增加至28,378股,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据为准。以此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386,474,838股减少至386,446,46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由386,474,838元减少至386,446,460元。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减少事项,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的股份总数办理相应的增加注册资本事项,根据实际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办理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3-026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与境内商业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司国际业务量不断增加,本公司外汇头寸也相应增加,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也随之增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汇率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总额度。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保证金及到期交割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方式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基于外币需求,在境内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办理以锁定汇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五)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当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意味着公司虽然锁定了外汇风险,但是放弃了汇率向公司有利方向波动的正面影响和收益,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四、风险控制方案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均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旨在防范汇率风险。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3-027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13.01、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10、11、12、13(13.01-13.04)、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其他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方法参考法人股东执行;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dm@chinahiron.com)办理出席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和邮件以股东来电确认公司收到为准,信函到达以收到地邮戳时间为准;上述登记资料应在2023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公司;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至17:00;

5、登记地点: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2、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会议咨询:联系电话:0532-58762750;

联系电子邮箱:dm@chinahiron.com;联系人:王东海。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