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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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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5版)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部分生产线已于2021年8月份投产。

注2:该项目部分生产线已于2020 年10月份投产。实际建设产能已达5万吨,已基本满足目前情况下西南地区的市场需求。

注 3: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24个月,预计 2023 年建设完成并进行试生产

注 4: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年,预计 2023 年建设完成。

注 5:未达到满产状态,不对效益实现情况进行比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年,预计 2023 年建设完成。

注 2: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24个月,预计 2023 年建设完成并进行试生产。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贸易”)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 本次审议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存在被担保人李子园贸易的资产负债率超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贸易”)发展需要及2023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3年拟为李子园贸易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性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额度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实际发生金额。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MA28D5NU4M

2、单位名称: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05幢

4、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7日

7、营业期限:2015年11月27日至2035年11月26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0,874.17万元,负债总额为41,634.97万元,净资产为9,239.21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0,774.42万元,净利润为7,637.34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3,004.96万元,负债总额为42,032.17万元,净资产为10,972.80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6,829.96万元,净利润为1,733.5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全资子公司2023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可以满足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情形,董事会同意预计2023年担保额度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我们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行为是为了保障其业务资金需求,降低了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外担保按照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人具备实质控制和影响。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系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本议案尚需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其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031,263.81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26,464,389.3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646,438.93元后,202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3,817,950.42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05,245,541.60元。现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303,40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022,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1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91,022,400股。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303,408,0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394,430,400股。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3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0.04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55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482.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072.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2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185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072.30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10.4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74,244.5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资金47,044.36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 1: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原拟通过在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生产厂区内已有土地上新建研发配套用房、购建各类研发设备和设施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为创造良好的研发环境,更好的吸引人才,有利于与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和长春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更加紧密的研发合作关系和更加合适研发场地,培养出更多专业水平高、贴近终端消费市场的复合型人才,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变更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项目地点变更为金华市药检局西侧、丹溪东路以北地块。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原募投项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变更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注 2:①“年产 7 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于2018年启动,2019 年末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为避免场地和设备闲置及资源浪费,公司在控制项目建设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生产基地的整体建设进度及产能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李子园”)“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实际建设产能 5 万吨,已基本满足目前情况下西南地区的市场需求。

②江西区域作为公司重点开拓区域之一,通过扩建江西生产基地,有利于公司贴近市场,提升江西本地市场销售额,同时优化公司产能布局,提升向华中、华南等周边区域市场的供货能力。基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云南李子园“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0,190 万元变更投向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李子园”)“年产 10 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云南李子园“年产 7 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0,190 万元变更投向至江西李子园“年产 10 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381.25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784.37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0日出具了《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0502号)。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旨在通过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丰富产品结构,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难以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转出5,000万元、2022年1月28日转出3,000万元及 2022年1月29日转出1,000万元,总计转出9,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日归还6,000万元及2022年5月9日归还3,000万元。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2021年4月2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3,000.00万元,于2021年9月28日全额赎回。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上表: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044.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2,622.36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5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649.71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该项目部分生产线已于2021 年8月份投产。

注 2:该项目部分生产线已于2020 年10月份投产。实际建设产能已达5万吨,已基本满足目前情况下西南地区的市场需求。

注 3: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24个月,预计 2023 年建设完成并进行试生产

注 4: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年,预计 2023 年建设完成。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该项目部分生产线已于2021 年8月份投产,前述已投入使用项目已产生了部分效益。

注 2:该项目部分生产线已于2020 年10月份投产。实际建设产能已达5万吨,已基本满足目前情况下西南地区的市场需求。前述已投入使用项目已产生了部分效益。

注 3: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24个月,预计 2023 年建设完成并进行试生产。

注 4:未达到满产状态,不对效益实现情况进行比较。

注 5: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对效益实现情况进行比较。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 登记地点: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

邮编:321031

联系人:程伟忠

联系电话:0579-82881528

传真:0579-82886528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程伟忠

电话:0579-82881528

传真:0579-82886528

(二)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李子园”)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现江西李子园已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涉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内容

二、营业执照信息

变更登记后,公司《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MA35JJKK32

2、单位名称: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五里岭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程伟忠

6、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6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饮料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人)。

鉴于董事长李国平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朱文秀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了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完成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工作。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中汇会审[2023]35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供分配利润余额情况及现金流水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303,408,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91,022,4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91,022,40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394,430,4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宏伟先生召开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4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