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34版)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提前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跌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本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170,639.29元,具体为: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473,146.90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公司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97,492.39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170,639.29元,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3,693.77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243,693.77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清泉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朱道先生,保荐代表人张晓先生,独立董事高淑梅女士、独立董事黄宸武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清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清泉先生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独立董事高淑梅女士、黄宸武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182,747.31元,按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318,274.73元。2022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98,969.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4,605,042.3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6,605,028.86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148.00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发表的明确同意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发表的明确同意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出具的《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考虑到业务发展的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决定拟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行情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事项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及期限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6,170,639.29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