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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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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5版)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听取《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

2023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A股股东。

(二)登记时间、地点、方式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8:30-1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二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参会确认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材料至现场。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永达

(2)联系电话: 021-37217999

(3)传真号码: 021-37217999

(4)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 238 号

(5)邮政编码:201514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箱:qifancable@188.com。本公司将在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周桂华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供华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永达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管子房先生;独立董事吴建东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5日10:00-11: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网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箱:qifancable@188.com。本公司将于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7217999

电子邮箱:qifancable@188.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互动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要求自2023年1月1日期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11,873,513.99元(含税),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合计为税前人民币7,546,253.66元,监事薪酬合计1,223,138.13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3,104,122.20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三)、(七)、(八)、(九)、(十)、(十一)、(十五)、(十七)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原因:公司目前正处于产业升级和产能扩张时期,为了保障公司现有业务正常经营,特种电缆、海底电缆等项目的顺利建设,为了实现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此,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与战略规划等情况下,公司提出了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302,238.36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50,298,666.35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3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6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18,136,060股,以418,136,060股为基数计算,经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322,422.3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被誉为国民经济的“血管”和“神经”,应用产业广泛,随着国家产业调整,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大数据、5G通信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求线缆具有耐高温、耐高强度弯折、耐极寒、耐强酸强碱、防白蚁等功能的特种电缆需求逐渐加大,使用环境越来越复杂,对公司生产和研发速度是挑战。为了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发展能力及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领先地位。一方面公司大力投资线缆研发,加快研发速度,以期实现行业产品引领;另一方面积极优化产业布局,投资建设特种电缆、海底电缆、特高压电缆等领域,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通过直销、经销和电商等多渠道销售模式,为海内外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提升国际国内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整体盈利能力。

(二)公司发展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专业制造商。经过近三十年在电线电缆行业的深耕细作,已成为上海地区规模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全国最大的布电线产品生产和销售商之一。公司产品主要分为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两类线缆又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家装、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通信、舰/船、智能装备、冶金、石化、港口机械、海洋工程及工矿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及自主创新,已拥有5万余种规格的产品,可满足耐磨、耐高温、耐寒、抗拉伸、耐弯折、防鼠蚁、阻燃、耐火、耐紫外光、耐辐射、电磁兼容等复杂使用环境要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如一地推行“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以服务为保障”的经营理念,凭借“质量高、规模大、品种全、交货快、服务好”取得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目前正处于产业升级和产能扩张时期,“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正进一步加快推进,为了保持高度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必须加大投资扩充产能,加大创新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大力拓展海内外市场。由于公司所处电线电缆行业系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因此在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进程中需求大量资金。故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长远发展,给予投资者可持续的长期投资回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44%。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实现产品多样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就需要公司投入大量资金以保证达到预期,因此公司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

(四)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考虑到公司主营产业发展对资金需求量大,为了保障公司现有业务正常经营,特种电缆、海底电缆、特高压等项目的顺利建设,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等因素,兼顾长期持续发展需要的情况下提出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由于公司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收益既可提供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因此,公司2022年度分红比例低于30%。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对截至2022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战略规划,用于公司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和指引的精神要求,与公司现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是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盈利情况、生产经营和资金安排等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股东利益诉求,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造成损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起帆”)、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起帆”)。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宜昌起帆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针对上述授信事项,公司拟为子公司池州起帆、宜昌起帆提供合计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融资成本,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宜昌起帆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用途。同时,由公司在此年度授信额度中为池州起帆、宜昌起帆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预计授信及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预计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包括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池州起帆

1、公司名称: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道起帆科技产业园

3、法定代表人:周桂幸

4、成立时间:2018-02-02

5、注册资本:10,038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铝合金电缆、机器人电缆、航空航天电缆、新能源电缆、光电复合缆生产、销售,五金电器、建筑装璜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安装与维修,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宜昌起帆

1、公司名称: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特1号

3、法定代表人:李素国

4、成立时间:2020-10-30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电线电缆;电线电缆、五金电器、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安装与维修;自有房屋租赁;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从事电缆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2023年度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签署后公司将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池州起帆、宜昌起帆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池州起帆、宜昌起帆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

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80,300万元,担保余额为38,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9.2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缆”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0,000,000.00股新股。截至2020年7月27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921,5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46,196,141.5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97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49,9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42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55,001.0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1,001.0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8年9月1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且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2020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以无息借款的方式给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起帆”)使用募集资金组织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池州起帆、海通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于2020年8月18日就池州分行管辖下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江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各账户均已办理注销。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2021年6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堰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江口支行、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放金额中包含利息收入2,702,948.52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35,863,951.0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98号)。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4,229,433.9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61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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