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69版)
(3)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2023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证券部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7”,投票简称为“金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15日17:00之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郑馥丽女士、张清伟先生及第三届独立董事肖忠良先生、林汉波先生、张永鹤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奥博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止至2023年4月25日的总股本347,614,197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890,700股后的345,723,497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743,409.82元(含税)。上述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9,611.00元。
合并计算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和2022年度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含其他方式)合计人民币24,513,020.82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2年度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周一玲女士、梁金刚先生和高欣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淄博元玺民爆器材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728.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周一玲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董事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最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周一玲女士、梁金刚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原则,最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9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具体授信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变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龙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奥博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止至2023年4月25日的总股本347,614,197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890,700股后的345,723,497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743,409.82元(含税)。上述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9,611.00元。
合并计算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和2022年度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含其他方式)合计人民币24,513,020.82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也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翟雄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度拟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继续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同意公司变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化工”)、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燃二”)、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铭科技”)、淄博元玺民爆器材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元玺民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728.00万元。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9,262.91万元。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周一玲女士、梁金刚先生、高欣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监事翟雄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3年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金刚先生曾担任元玺民爆董事并于2022年6月10日离任,元玺民爆于2023年6月10日后不再为公司关联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融硅思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为“融硅思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李井哲先生(于2022年6月16日届满离任)曾担任融硅思创董事并于2021年7月15日离任,融硅思创于2022年7月15日后不再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4.91%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115,256.252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有色金属铸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424,267.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1,663.67万元、营业收入1,011,665.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439.41万元。(数据来源于雅化集团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枣庄化工40.05%的股权,枣庄化工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明刚先生担任枣庄化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峨山口村
法定代表人:李广军
注册资本:849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乳化剂、乳化专用复合油相、一号复合蜡、表面活性剂生产、销售(以上涉及化学危险品的,未取得专项许可前不得经营)及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1,740.15万元、净资产603.31万元、营业收入230.40万元、净利润30.46万元。
3、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楚雄燃二的34%股权,楚雄燃二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一玲女士及副总经理周小溪先生担任楚雄燃二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法定代表人:谢昆华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复合油相材料及span系列乳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568.62万元、净资产-513.98万元、营业收入1,107.83万元、净利润-154.72万元。
4、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云铭科技23.7886%股权,云铭科技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明刚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梁金刚先生担任云铭科技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重庆市万盛区科创大厦108室
法定代表人:罗军
注册资本:3,302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物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面向行业应用的数据资源库、大数据和专业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专用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智能硬件设备(传感器)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材料研发、应用及销售;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6,082.40万元、净资产3,221.76万元、营业收入5,493.02万元、净利润600.02万元。
5、淄博元玺民爆器材贸易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金刚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元玺民爆董事(于2022年6月离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元玺民爆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住所:淄博市博山区南博山镇井峪村北500米处
法定代表人:葛褔朋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特种爆破器材、其他爆破器材、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及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机电产品(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金属材料销售;装卸、搬运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844.11万元、净资产312.25万元、营业收入2,176.03万元、净利润13.21万元。
(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均基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授权范围内,且交易双方均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的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70,19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1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SZAA200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6,400.00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经2022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新增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控股子公司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民爆”)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时新增泰山民爆位于日照市五莲县生产点作为实施地点,用于建设实施该募投项目中对工业数码电子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该募投项目投入总金额不发生变化,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08,733.9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2SZAA20216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及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6,400.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人民币36,400.00万元及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1-12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952.28万元,明细如下表:
■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公司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其余在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
2、资产减值损失
2.1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2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公司下属生产企业根据行业有关工业雷管减量置换为工业数码电子雷管指导方针,将电雷管和导爆管雷管产能置换为电子雷管产能后,对相关传统雷管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相关资产已无法为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流入,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关固定资产减值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固定资产减值资产评估报告,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类固定资产2022年末账面余额、可收回金额及计提减值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12月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合计为4,446.12万元,其中于2021年末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万元,因此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446.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4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