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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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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0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952.28万元,该减值损失的计提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4,952.28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966.31万元,同时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966.3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2年度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5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继续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403,2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76,270,19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经2022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增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1日和2022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公告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变更前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该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及其控股子公司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共同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山东圣世达现有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配套电子雷管脚线和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并搭建完善的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预计总投资额为15,208.9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5,208.91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0,010.59万元、软件投资1,15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48.32万元,截至2023年4月25日,该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796.75万元。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原因及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83号),要求全面推广工业数码电子雷管,除保留少量产能用于出口或其它许可的特殊用途外,2022年6月底前停止生产、8月底前停止销售除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外的其它工业雷管。 2022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数码电子雷管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工安全函〔2022〕109号)文件要求,加大工业数码电子雷管(以下简称“电子雷管”)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工业雷管向电子雷管全面升级换代,推进起爆器材向安全、可靠、高效方向转型。保留油气井用电雷管产能,停产、停售时间另行通知。暂时保留煤矿许用工业电雷管生产和销售,2022年9月底前停止生产、11月底前停止销售,保障井下煤炭资源开采和能源供应。

在上述民爆行业相关政策背景下,“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导爆管雷管/电雷管生产线”及“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的建设内容已不符合当前行业发展规划;2022年山东圣世达自身数码电子雷管产能大幅提升,该项目原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的建设规模已不能满足现有产能,需要扩大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的建设规模并增加投资额度;同时电子雷管脚线为电子雷管产品的重要配件,配套数码电子雷管生产使用的电子雷管脚线需求也会大幅增加,该募投项目中“电子雷管脚线生产线”建设实施的产品将优先用于满足公司内部数码电子雷管的生产需求,难以按原计划用于对外销售。

综合考虑民爆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产业发展规划,基于谨慎原则和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原则,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不再实施建设“导爆管雷管/电雷管生产线”和“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并将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扩产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时将“电子雷管脚线生产线”项目建设实施的产品由对外销售改为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内部数码电子雷管的生产需求。

本次变更后,“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其投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和实施顺利进行,提高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同时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继续通过对山东圣世达增资和山东圣世达向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民爆”)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借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按照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总额进行测算后确定,该借款专项用于推进“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扩产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所需的流动资金投入。上述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5年。借款本金可根据项目需求分期分批提供资金,每笔借款以借款期限分别计算,借款利率为每笔借款的借款日(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

借款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1165880122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1日

营业期限:2000年09月01日至2050年08月31日

住所:五莲县海眼口

注册资本:1003.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民爆器材、雷管壳、加强帽、雷管箍、爆破线、金属管件的生产、 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泰山民爆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行业政策及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公司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实际经营发展,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设任务的协调,及时跟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保障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泰山民爆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保障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同意公司变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是基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合理调整,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公司尽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7:00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及征集问题事项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3YyQt77zZm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前进行访问,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

三、出席本业绩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一玲女士,财务总监崔季红女士,独立董事林汉波先生,保荐代表人刘坚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可能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货币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9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9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具体授信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403,2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76,270,19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材料,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08,733.9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控股子公司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民爆”)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时新增泰山民爆位于日照市五莲县生产点作为实施地点,用于建设实施该募投项目中对工业数码电子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该募投项目投入总金额不发生变化,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及2022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及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为人民币2,454.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59,200.00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测算,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547.50万元,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及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购买了以下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单位七天通知

2、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3、存款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4、起息日:2023年4月24日

5、到期日:提前七天通知

6、预期年化收益率:2.1%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3,2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