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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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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7版)

近年来生物技术不断突破带动了生物医药行业的迅猛发展,生物医药在医药市场占比持续攀升。生物医药的研发、生产对环境中的细菌、微生物等生命微粒浓度控制要求严格,生物医药的发展将有利带动生物洁净室相关需求的快速增长。

1)生物医药技术不断发展叠加利好政策强力支持将促进生物医药行业持续增长

近年来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迅猛发展,生物技术的不断突破推动了生物医药行业的迅猛增长。根据观研天下显示,2021年全球生物药市场规模约为3,366亿美元,据EvaluatePharma预计到2026年,在前100位的药品销售中,生物药将以55%的比例成为占比最大的药品类型。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发布《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的通知》等利好政策,推动生物医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助力我国基因组、肝细胞再生医学、免疫学等技术不断突破,行业发展势头迅猛。同时,我国作为全球人口第一大国,随着居民消费水平提升、社会老龄化程度提高、民众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及医保范围的扩大,我国生物医药市场需求预计将不断增长。

根据观研天下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生物医药市场规模达4,248亿元,同比增长22.9%,2017-2021年复合年增长率达18.1%。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预测,2021年后,我国生物药市场规模每年将增加近1,000亿元,到203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3万亿元。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

技术的不断创新与政策的有力支持将继续推动生物医药行业长期快速增长,生物洁净室作为其生产环节中的必要设施,也将迎来巨大的增量需求。

2)疫苗研发及生产推动生物洁净室投入增长

伴随预防性疫苗市场规模不断增长,疫苗的研发生产亦成为生物医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生物洁净室作为生物医药研发及生产的重要场所,伴随疫苗市场规模的增长,具备巨大的发展潜力。

根据Research and Markets数据显示,全球疫苗市场规模(包括COVID-19疫苗)预计将从2021年的1,394亿美元增至2026年的1,492亿美元。而非COVID-19疫苗市场预计将从2021年的414亿美元增至2026年的672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0.2%。随着各国对于疫苗研制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预计未来相关投入将得到较大增长,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也将加速进行。我国正以庞大的人口基数与快速增长疫苗需求逐渐成为生物洁净室建造的新兴市场,未来几年中国生物洁净室建设投入将呈现爆发性增长。同时,疫苗研制成功后将在医药洁净室中进行量产,疫苗等生物创新药的产业化将带来巨量的医药洁净室建设需求,预计未来生物洁净室行业将进入爆发式的增长期。

(4)食品药品大健康产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战略部署制定、印发并实施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健康中国发展理念,将“大健康”行业上升为国家战略。食品、化学药品、医疗器械等作为食品药品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品的安全性成为人民健康的最基本保障。

生物洁净室通过气流、过滤等方式可有效控制生产环境中粉尘与微生物的数量,能够满足上述产业研发、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是食品药品大健康高端产品生产环节中的必要设施。随着食品药品大健康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与人们对食药安全的持续关注,生物洁净室的需求量将大幅增加。

1)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及食品安全趋严为洁净室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食品制造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撑性产业,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入及产业结构调整,我国食品制造业得以高质量发展。2018-2021年我国食品制造业经营规模稳步增长。2020年,我国食品制造业营业收入19,598.8亿元,同比增长1.6%。利润总额1,791.4亿元,同比增长6.4%,至2021年,我国规模以上食品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21,268.1亿元,同比增长8.5%。为促进食品制造产业的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食品工业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同时,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日趋严格以及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意识日益提高,食品安全战略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食品安全法》等政策,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未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洁净室作为保障食品产业研发、生产全过程产品质量及安全的基础性产业,未来伴随国家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趋严,食品制造业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将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

2)我国化学药规模增长带动洁净室行业稳步增长

化学药品作为我国居民日常使用最广泛的医药产品,目前已经进入快速分化、结构升级阶段。在市场需求及深化医改推动下,我国化学药的市场规模保持了稳定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化学制药行业在医院日常诊疗受到大环境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营业收入有所下滑,2020年我国化学制药行业收入为12,301.5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63%,但化学原料药和化学药品制剂出口金额呈增长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及海关数据显示,2020年,化学原料药出口量同比增长14.5%,出口金额同比增长14.9%,化学药品制剂出口量同比增长2.5%,出口金额同比增长15.2%,在化学药品总额的占比从2019年的27.0%提升为33.9%,上升6.9个百分点。根据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数据显示,海关总署重点跟踪的104个化学药品2021年实际出口102个品类,出口金额比上年增长22.0%。化学制药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制药企业自身实力的增强,考虑到我国巨大的药品消费增长市场,化学制药行业依然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预计我国化学制药行业将重回增长态势。洁净室作为医药研发及生产过程中必备的基础性设施,随着化学药的研发与生产规模持续扩大,市场需求也将同步增长。

3)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增长带动洁净室行业稳步增长

生物洁净室作为满足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环境安全、稳定的基础性设施,伴随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不断增长。

全球经济的增长、人口数量的增加、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人们对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等多方因素,促使医疗器械成为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产业,其战略地位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医疗器械行业也成为当今世界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根据EvaluateMedTech预计,2017-2024年全球医疗器械销售规模将以5.6%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并于2024年达到5,950亿美元。

同时,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经济规模及发展速度、人口规模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以及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我国医疗器械需求持续攀升,生产企业数量增长较快,截至2022年9月达31,503家,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营业收入也在不断增长。

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分析,2021年我国医疗器械产业营业收入(规上+规下数据)达1.156万亿元,同比增长11.24%,2015年至2021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65%,高于我国总体制造业增长水平。2022年我国医疗器械产业营业收入预计达1.3万亿元,增速12%左右,显著高于医药工业整体增速。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工信部、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虽然我国医疗器械市场保持较快的增长,但是我国医疗器械资源仍然相对不足,相当一部分机构医疗器械资源已经难以满足医疗健康服务的增长需求。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还具有较大的成长空间。未来,随着我国老龄化、城镇化、医疗器械国产化的不断加快,以及慢性病发病率的不断上升,医疗器械需求不断释放,医疗器械产业的扩容升级,为洁净室行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5)其他高科技产业

锂电池、消费电子等高科技领域亦是洁净室的重要应用领域。自2010年新能源汽车被国务院确定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后,我国陆续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在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迅猛增长带动下,中国锂离子电池产业规模开始迅猛增长,并超过韩国、日本跃居至全球首位。赛迪顾问数据显示,中国已连续五年成为全球最大的锂电池消费市场。2021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达到545GWh,其中,中国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约324GWh,约占全球市场的59.4%,而中国锂电企业销量(含出口与国外分公司)合计达382GWh,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也由2016年的50%上升至70%。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顾问

新能源汽车是锂电池最主要的应用领域,2020年10月,我国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作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纲领性政策,该规划指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竞争力明显提高,销量占当年汽车总销量的20%,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当年汽车总销量的40%。在政策推动下,我国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持续提升,2021年全年渗透率14.8%,较2020年5.8%的渗透率有明显提升。预计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突破600万辆,渗透率达22%左右,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将带动锂电池需求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瞄准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储能、5G基站、3C数码、TWS(真无线立体声)等细分市场的锂离子电池项目明显增多,大批中小型锂电池企业正在加大布局力度,深耕细分市场。在政策与新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预计未来锂电池新增产线投资也将持续增加。作为保障锂电池生产精度及良品率的重要基础设施,洁净室的市场需求将得到快速提升。

同时,随着全球智能化的发展,可穿戴设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蓝牙耳机、笔记本电脑产品更迭周期节奏加快、以及新能源的加速普及,对于锂电池比能量、比功率、充电速度、安全性、使用寿命等多方位要求进一步提高,也促使世界各国重点企业加大锂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不断推陈出新以满足市场需求。如法国电池制造商Forsee Power推出的全新一代超薄锂电池“SLIM”系列、比亚迪公司的刀片电池以及LG化学与通用汽车合作研发全球首款超高镍NCMA电池,在保障安全性的同时,使电池体积能量密度、空间利用率、续航、散热等性能大幅度提升。锂电池技术的不断更新迭代,进一步增加了锂电池行业产线新增及改造的需求,为洁净室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未来伴随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进一步实施,新材料、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也将带动洁净室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拓展。

(三)行业竞争格局

随着下游半导体及泛半导体、新型显示、生物制药等行业的发展,传统机电安装企业也纷纷转型试图进入本行业。

由于洁净室系统结构复杂,专业程度高,系统性强,本行业内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与综合解决方案能力有限,普遍集中在对洁净等级要求不高的低端市场,价格竞争激烈。而只有较少企业具备专业技术、资金实力、项目经验与业界口碑及综合管理能力,能够提供大规模、中高等级洁净室系统集成服务。

大规模、中高等级洁净室市场应用领域广泛,部分企业受自身规模、发展阶段、项目经验和管理水平等综合能力的限制,往往只专注于某一领域,以求在其优势行业内占稳一席之地。而少数项目经验丰富的企业,能够掌握洁净室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并通过自身优势,使其有能力在不同行业提前布局,将项目经验应用在各个领域,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多领域洁净室服务品牌优势,其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受下游产业周期性变化的影响较小,具有较强的业务扩展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在市场中占据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洁净室系统集成行业近30年,主要服务于半导体及泛半导体、新型显示、生命科学、食品药品大健康等国内外各领域领先企业,已累计完成中高端洁净室系统集成项目500余个,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并在下游各高科技领域打造了多项标杆项目。凭借优质的客户资源、丰富的项目经验、良好的服务质量与业绩口碑等,公司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已发展成为我国洁净室行业第一梯队企业。公司将长期聚焦于高科技产业领域,长期积累技术、经验及品牌优势,保持行业市场地位,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受人尊敬的洁净室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专注于为高科技产业的建厂、技改等项目提供专业的洁净室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覆盖半导体及泛半导体、新型显示、生命科学、食品药品大健康等国家重点产业,是国内少数具备承接多行业主流项目的洁净室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

公司通过长期的项目实践、持续的自主创新以及对国内外洁净室建设先进管理经验、工艺技术的学习借鉴,为高科技产业客户提供包括工业洁净室和生物洁净室的项目规划及设计方案深化、采购、系统集成、二次配、运行维护等全方位一站式洁净室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深耕洁净室系统集成行业近30年,已累计完成500余个中高端洁净室系统集成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并在下游各高科技领域打造了多项标杆项目。

公司主要服务于国内外各领域领先企业,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半导体及泛半导体行业,公司主要服务于三星、SK海力士、士兰微、合肥长鑫、绍兴中芯、长江存储、晶合集成、格科微、卓胜微、无锡海辰、中芯国际、通富微电、奕斯伟、鼎材科技、洁美科技等半导体产业链知名企业。在新型显示行业,公司主要为京东方、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超视界、维信诺等国内大型TFT-LCD 、OLED、AMOLED、Mini-LED、Micro-LED等新型显示产品生产厂商提供服务。在生命科学行业,公司主要服务于勃林格殷格翰、百济神州、信达生物、药明康德、药明生物、智飞生物、金斯瑞等生物制药、生物实验室、动物疫苗、人体疫苗等领域的国内外知名研发、生产企业。在食品药品大健康行业,公司主要服务于阿斯利康、辉瑞制药、星巴克、生物梅里埃、苏州博瑞生物等食品制造、高端制药、营养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主营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客户订单。在项目中标后公司进行系统功能性需求分析、项目实施规划及设计方案深化,根据规划和深化后的设计方案,组织项目所需物资的定制化采购。在项目系统集成过程中,公司委派管理团队对项目全过程进行集中统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统一管理,着重对核心工艺和工序进行实施把控,将非关键、技术含量不高的环节进行分包,利用分包商的项目经验和行业背景,提升项目实施效率。在洁净室实施完成且系统调试通过后,伴随生产设备进入洁净室,进一步实施二次配业务,对相关生产设备与洁净系统管线进行有效衔接并调试,使设备进入可运行状态。项目完工后,进行项目验收及竣工结算和后续的项目维保。

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产业政策导向、产业链上下游供求关系、下游行业政策等。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万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相关产业的发展机遇,各项业务稳中有升,业务进展情况良好,在手订单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146.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3%;实现综合毛利率14.67%,较上年同期增加2.37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材料价格逐步平稳或有所下降,以及公司积累项目经验并逐步形成优势后获取二次配业务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84.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1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45.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92%,主要系综合毛利率提升以及部分项目完成决算后收回长账龄应收款项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现金流量管理工作,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709.34万元,现金流整体较好。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为55.59%,基本保持稳定,整体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宛云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603081.SH)、润禾材料(300727.SZ)、阳光电源(300274.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八方股份(603489.SH)、佰奥智能(300836.SZ)、通源环境(688679.SH)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金螳螂(002081.SZ)、世嘉科技(002796.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栾艳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安凯客车(000868.SZ)、艾可蓝(300816.SZ)、尚荣医疗(002551.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宛云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卢鑫、梁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栾艳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前述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拥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生效日期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授权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了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对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的期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8,042.1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4月6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7,365.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510.96万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4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76.34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676.34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8,042.11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783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783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89,041.59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0%。

●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89,041.59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第十条 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 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2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000,000元变更为522,5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30,000,000股变更为522,500,000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新股已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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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479版)